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设计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制度既要充分考虑我国农村的现实,又要保持相关规则之间的协调。“一户一宅”原则宜表述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进行必要的限制,但不宜作出绝对的禁止性规定,应当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转让。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宅基地使用权有其必要性,但必须予以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制度,可统一采用“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的效力”的处理模式。  相似文献   

2.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制度.关于该项权利的性质,学界的主流观点是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地上权.如果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界定为地上权,将不得不在该制度内部创设许多例外,这样就破坏了地上权制度本身的完整性.相较于地上权而言,宅基地使用权在立法目的、权利的构成等方面更接近于人役权,可以借鉴大陆法系上的人役权中的用益权理论.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中作出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保有房屋与附属设施及其附随收益、有限处分的权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关键,目前无统一的概念界定,但是可以概括为: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主体将宅基地使用权以一定方式处分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为建造自有房屋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占有、使用,以及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用益物权,带有成员性色彩的福利性的集体权利。物权法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其规定过于简单,并且存在着多种不周延之处。我们应当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肯定有限制的流转,并规定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投入使用,以加快宅基地的利用,发挥其价值。  相似文献   

5.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通过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指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继受取得的实现方式,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重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应当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面积上的可建筑容积率、空地面积依照规定标准不能满足其居住需要的,多户共用一处宅基地的,其中的一户可以申请新宅基地;一户独有一处宅基地的,具备分户条件的可以由分立后的其中一户申请新宅基地.宅基地应当经国家批准在本集体内部无偿分配.集体成员购买或者继承本集体成员的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有严格限制.对于农民宅基地的流转仍然应当坚持从严限制的政策,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应当建立宅基地收回制度,明确规定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许多缺陷,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8.
地上权是存在于他人土地所有权之上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存在于权利人作为其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上的权利,由此导致两者在权利构造上存在重大差异,因此不宜用地上权制度来整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相似文献   

9.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保障性、政治性与计划性,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现阶段不宜开禁宅基地流转。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脱离宅基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建立专门系统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范体系,完善登记制度,从而解决宅基地初始取得和管理混乱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新时代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其目的旨在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这一特色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度锁定前提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所要探索完成的主要任务是集体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近70年农村宅基地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可以发现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过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正式制度约束显著决定着宅基地的权利关系构成,也对宅基地制度变革中的国家、集体、农户和其他市场主体间利益博弈产生重要影响。2013年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的制度演进方向,2018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架构。未来时期,紧紧围绕科学处理地方政府和集体农户在土地增值收益上的利益关系,不断增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实现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体系建设的系统集成,就必须加快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形式,真正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切实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全面促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实现协同创新。  相似文献   

11.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适当生活水准权是国际人权公约确立的基本人权。在我国现有社会保障体制条件下,农民工作为夹在城镇和农村间的边缘人,他们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的情况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我们要认真分析农民工特点,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方式,充分发挥社区社会保障的作用,改革户籍制度,完善相关法制,建立和完善对社会保障(保险)基金上的监督机制,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适当生活水准权。  相似文献   

12.
以伦道夫案为契机,美国最高法院宣示了其在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方面的最新立场,自由主义大法官完成了"第三人同意无证搜查住宅"法律体系的建构,认为如果犯罪嫌疑人当场拒绝警方进入其私人住宅,即使合法的第三人同意无证搜查,警方的侦查行为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仍然是无效的、不合理的。但保守主义大法官提出了强有力的反对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与他人分享住宅的事实意味着该特定空间内的所有权益均可由任意一方处分,第三人同意警方搜查有罪证据是犯罪嫌疑人必须承担的风险。其刑事诉讼法律思想的合理内核可兹中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借鉴。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规定,只要对住宅享有共同权利的第三人同意警方搜查犯罪嫌疑人的住宅,警方所获得的证据就能够对犯罪嫌疑人产生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其流转受到我国法律和政策的严格限制,但社会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的问题一直存在激烈争议,因此亟待学理探讨。对宅基地使用权功能的分析,能够为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的问题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判断依据。宅基地使用权的根本功能是保障生存利益的实现,必备功能是利用宅基地取得收益。基于根本功能,该权利的流转有助于生存利益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基于必备功能,实现该权利的交换价值符合正义原则。通过功能分析的方法可知,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4.
“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虽然较大程度地改变了“城乡二元结构”,却仍然是建立在城市中心主义之上的,它客观上固化了农村的边缘地位。在城市大幅扩张、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城市出现“消化不良”症状的背景下,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在继续保持外力拉动的基础上着力激活农村内在动力,消除“村际阻隔”和“产权缺陷”,通过促进农村内部产权自由流转、建立农地农房储备制度等途径,着力构建大农村内部市场和弹性城市化机制,实现统筹城乡“外力拉动”和“内源发展”并行的“双轮驱动”。这种战略调整和制度安排既可以改变农村资源资本化不足带来的发展动力不够的现状,又可以避免农村土地私有化带来的巨大社会风险。  相似文献   

15.
劳动报酬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认真研究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意义重大。从实证研究出发,农民工的工资现状是:一是农民工的工资低,二是多年未上涨或上涨幅度不高;三是最低工资太低;四是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比较常见,讨薪比较困难。因此,有必要尽快制订《最低工资法》,提高农民工的最低工资和实际工资;通过执法保障有效的贯彻实施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制订《劳动合同法》;制定《工资支付法》;将恶意拖欠工资确定为犯罪行为;加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力度;制定《劳动监察法》,从而全面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  相似文献   

16.
为提高刑事司法文明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尽快确立受刑事追诉人享有沉默权。但仅仅有沉默权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使沉默权从“书面中的法律”成为“行为中的法律”。鉴于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国法律在赋予沉默权的同时,可以从完善讯问程序和刑事证据制度两个方面保障沉默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建筑物所有权须以土地权利为其正当根据。土地权利可以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是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还可以是国有土地租赁权。物权法第142条的但书内容应当指国有土地租赁权为建筑物所有权的正当根据。市政公共设施所有权、职工购买的公有住房都应当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其正当根据。  相似文献   

18.
预售商品房实际交付的标志,是取得所有权证。格式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的效力确定,不能完全适用显失公平原则认定无效,可根据具体情况,认定部分不公平条款无效,而合同其它部分继续履行。逾期不交房不能即可解除合同,只有预售方根本违约的,预购方才能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19.
对小产权房屋的思考与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产权房屋数量庞大,国家监管失控,它的存在和蓬勃发展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国家法律不保护小产权房屋的流转,还在加紧调控,但具体政策和规则并不明朗。让小产权房屋合法与非法化的呼声都有,使国家监管面临二难选择:小产权房屋主要是改革的产物,简单地使小产权房屋合法化或者非法化都将严重冲击公权力的公信力。无法把小产权房屋彻底当作非法建设处置,只有尽早完善规则,规范小产权房屋的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