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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自由是指现实的符合法律规范的人的思想和行为的限度.人身自由是一个集合概念,它是由若干权利组成的,剥夺和限制自由内在的包涵了剥夺和限制相关的权利.不能以所谓法律没有禁止,而让罪犯享受相关权利.事实上,无论国内或国外对监狱罪犯的自由在法律上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中性行为是处于法律调整范围之外的行为,它们既没有得到法律的允许,也没有受到法律的禁止。中性行为的成因在于法律的谦抑性、法律的抽象性和法律的不周延性。在人的行为中,除法律行为之外的所有行为都属于中性行为。中性行为的归责原则是:凡属私人的权利行为,法不禁止即自由;凡属政府的权力行为,法允许才自由。  相似文献   

3.
弱势群体由于社会性资源占有的不利状况,导致其基本利益无法得到实现,从而需要通过法律给予特别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在法学视野内就是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是为了实现法的价值,实现自由、平等、人权、公平、正义乃至整个人类的全面自由发展.  相似文献   

4.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已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广泛运用 ,然就该原则尚存在诸多认识不清的地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历史起因 ,在于个体权利与社会利益矛盾激化 ,客观需要权利的限制。该原则为了权利而限制权利 ,其最终目标是保护和实现权利。但该原则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 ,有导致权力滥用而减损权利之危险。为解决这一矛盾 ,使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扬其利而避其弊 ,应强调其有限使用 ,立法上要限定在必需领域 ,司法中要合法、公正运用  相似文献   

5.
强化权力限制与权利保护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权利限制,是指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行使严格限制在宪法和法律所授权力的范围之内,禁止其滥用权力,禁止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范围之外扩张自己的权力;所谓权利保护,是指对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和企业的一切权利予以切实有效的全面保护,不允许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肆意侵害其权利,妨碍其权利的行使,对一切侵害公民和企业权利的行为,都依法予以制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里,在一个法治国家中,限制权力与保护权利,即对作为人民代言人和代理人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作为国家…  相似文献   

6.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与人的自由即公民自由密切相关的问题。真正的社会和谐是以负责任的个人充分的自由选择为基础的。自由的本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政治哲学中自由概念的涵义,主要是指社会制度所加于个人的限制范围应该尽可能小,并且以合理性为条件向选择性开放。就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法律的目的不是否弃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并扩大自由。公民的自由权利主要体现在表达自由权利上,这也是宪法关于公民自由权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为了防止公权力不恰当地进入私人生活,以致侵害私人权利,公私法划分得以出现和传承。在公私法划分的背景下,我们更容易理解宪法的传统使命:调整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而现代宪法的发展却隐现着调整私权关系的倾向,颇值得关注。因为,对于现实中的某些私权对私权的侵害,法律却无能为力。但是,公权力对私人生活的进入极有可能导致权力对权利的侵害和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正因为这样,在配套措施和具体制度设计出来以前,各国在宪法“私用”问题上慎之又慎。  相似文献   

8.
以安全与自由兼顾为评判标准,《爱国者法》是一部安全高于自由的反恐法律。具体表现为:禁止公民的表达自由,侵害了公民的宪法权利;软化司法令状,缩减了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疆域;扩大侦查权力,挑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定无限拘留权和设立军事法庭,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法律程序权;监听、监视监管场所,妨碍公民律师帮助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权利之功能在于保障人之自由,权利为意志的自由,以实证角度出发,权利主要包含利益与法律之力两种因素。请求权本质上系法律之力,不存在被侵犯之可能。请求权实乃相对法律关系的抽象与提取,基于基础权利而生。请求权为基础权利内在的法律之力的外化,旨在维护权利所含利益。请求权成为基础权利向诉权过渡的中介,体现了私法对个人自由的极大关怀与对意思自治的追求。  相似文献   

10.
生育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该权利并非绝对自由的权利,而是受到法律限制的权利。中国背负着巨大的人口压力,有效控制人口的手段是实施人口计划生育的法律制度,而中国人口能否得到控制与管理取决于生育权利的正确行使。生育权滥用是破坏人口生育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本文从生育权滥用的理性分析入手,寻找生育权受限制的理论依据,指出禁止生育权滥用的有效对策。以期达到改变人们生育观念,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续展有一定的宽展期。但对宽展期却没有更加详实的规定,或规定不尽合理,造成实践中出现纠纷,也使多方法律主体的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从法学理论基础和立法两方面看,应对商标续展宽展期的性质做准确定位,指出宽展期为法律为保护特定利益而赋予原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申请续展的宽限期、优惠期,而非商标权的延长期或更新期。应在法律上加强对宽展期内多方法律主体的权利的保护,即禁止其他经营者在宽展期内使用由原商标专用权人使用的原注册商标,以在法律上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商标权利用尽属于商标权利限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我国现行商标法却没有关于商标权利限制方面的规定,这种缺失不仅不利于我国商标法律体系的完整构建,还导致实践中法律适用的困难。应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借鉴外国相关规定,完善商标权利用尽制度,以解决商品贸易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注意协调性别利益,将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在维护女性权利的同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义性和权威性,可以使政府变得更负责任和更有效率,并使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文化理念更加普及和深入人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需要政府运用社会性别方法分析两性差异和利益需求,加强公共政策的性别针对性,提高政策执行的性别自觉,承担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构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任何权利的实现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与救济,即只有通过法律禁止与制裁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发生,权利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由于现有法律的缺失并不能提供完整的保护机制,为确保网络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必须解决涉及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平台的建构和虚拟财产纠纷解决机制等系列的立法问题.  相似文献   

15.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法官拥有的一项权利,籍于多见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形,应当意识到禁止甚至否认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毫无意义的,如何消除法官自由裁量行为失范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行为才是问题的关键.作为中国司法改革应关注的问题之一,要重视两点一是如何改良和提高包括良知修养在内的法官素质问题;二是如何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问题.司法活动本身所需体现的公平正义应是法官自由裁量行为的最高规格,要摒弃司法为权利的观念.  相似文献   

16.
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问题,是现代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必须回答而又无法回避的问题。我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而且赋予了我国公民享有比资本主义制度下更广泛、真实的民主和自由。在民主权利方面,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宪法还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自由权利方面,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或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同时,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宪法还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  相似文献   

17.
法治作为一种生成中的生存方式,内涵了人的自由理想.自由精神是法治产生的动力,法律是自由现实化的基本途径,自由权利是法治的核心内容,法治的终极关怀是人的自由和谐和全面发展.马克思对法律自由关系的认识,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的,在马克思看来,自由就其实质而言是一个实践问题,自由不是纯粹理性的反思,而是人类实践活动的过程.对中国而言,依存于传统文化的现代法治,是其法治之路的特征.  相似文献   

18.
隐私权是自然人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是隐私的权利化、法律化。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人格权之一,它受法律保护的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交通、通讯传播手段日益现代化,人口居住日趋城市化,人们独立自由的空间越来越少,隐私权受到侵犯的现象越来越多。为隐私权立法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公民实现其基本权利的需要。本文就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和完善谈一点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19.
“自由”是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它与权利、权力、法律等概念有关,因此把它们放在一起来思考,不仅对于理解“自由”概念,而且对于弄清其它概念都是非常有益的。本文在对自由概念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它们之间的关系作了系统论述。本文作者认为,自由是人的合理的自主状态或相对的独立性,自由的根据虽然在于人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但与社会制度关系极大。权利就是在特定的社会制度中被认可的自由,而权力则是社会为了兑现这一认可协助权利实现的必不可少的辅助手段。它是权利的聚合与转化的结果。它由权威和强力构成。从应然的角度来看,它来源于权利,也服务于权利。权力协助权利实现的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行为准则来建立和维持一种社会秩序,从而为权利的实现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法律就是诸种社会权力中具有综合性和地位最高的社会权力,即政治权力所制定的行为准则。正因为如此,在现代社会里,自由离不开法律。  相似文献   

20.
过多地限制自由会导致人们的自由权利无法实现,而过少地限制自由又致使已被承认的自由受到侵犯,因此法律必须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从而以最大限度保障自由。法律有其不断追求的最高目的,同时亦具备决定其存在的最低目的。而自由最合理的限度就是要在满足最低目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使其符合最高目的的发展方向,以此标准来确定立法对于自由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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