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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1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事件     
三个文件彻底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最近,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针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缺漏和不足,提出了创新性的政策措施。《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文指出,今后从县级直到中央的党、政、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担任同一职务;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这就是说,同一个职务最多只能干10年,同一层级职务最多干15年,不能无…  相似文献   

2.
博览之窗     
《南方周末》刊登记者专稿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三个干部管理的法规。规定要求,党政正职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只能担任两届,而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最多15年。《中华入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包括国家主席、副主  相似文献   

3.
中组部、人社部近日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公务员要进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除血亲关系和相关公务活动的回避外,规定还明确了公务员一般不得在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有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遵从党委要求,对任命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笔者认为,此举必须停止。首先,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于法无据。查遍我国法律法规,压根儿就没有对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的规定。法律规定我国各级人大、政府(包括"法院"、"检察院")届期五年,相应的这些机关及其部门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期就是五年。如果把他们任期分成  相似文献   

5.
<正>四、易出错的任免用语(1")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的混用。这些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方式。任免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两院"正职领导人的提请,任命同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两院"副职等有关人员担任某一领导职务或者免去有关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9项、第11项、第12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任免对象是:根据主任会议提名,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  相似文献   

6.
《政策》2010,(4):61-61
在江苏苏州,干部选拔任用正逐步“市场化”。今年,苏州市市级机关县处级副职干部将全部实行聘任制,聘任期结束考核不过关将不续聘。苏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除特殊岗位外,苏州凡提拔担任市级机关县处级副职干部,实行聘任制,党内职务实行任期制。聘期、任期一般为3—5年。试用期为半年或者一年,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首个聘期、任期的期限,使聘期、任期逐步与党委、政府届期接轨。  相似文献   

7.
一项制度能否称为“好制度”,关键要看能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能否在存续的时间内收到预想的效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实际操作中已向两头延伸至地市级和乡镇级)。这一制度的出发点不言而喻。是为了避免以亲情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影响和冲击权力场,防止公共权力异化为家族私权。这一制度实施十多年来,是否实现了设计者的初衷?为回答这一问题,笔者查找了近年来被查处的部分贪官的相关资料:  相似文献   

8.
2002年,大连市区市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原则有机统一起来,圆满地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市委同意推荐的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法院检察院“两长”候选人均一次选举通过,得票率均达到80%以上。其中得票率达90%以上的174人,占92.6%,有10名班子正职和8名副职以满票当选。这既实现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又赢得了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相似文献   

9.
《时事资料手册》2000,(4):39-43
为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这个《考试大纲》具体回答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什么和怎样考的问题。根据规定,这个《考试大纲》主要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正副司局长和地方省(区、市)、地(市)、县(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副职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考试。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相应职位的公开选拔考试,可参照这个《考试大纲》。事业、企业单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考试也可参照。  相似文献   

10.
动态与信息     
张代表让贤记1996年5月的一天,宜城市郑集镇党委副书记杜尊峻等人找到市人大代表金铺村主任张云富,郑重地告诉他;"根据工作需要,村支书将调走,镇党委提名让你接任支部书记职务。"乍听此言,张云富感到一阵兴备,继而又陷入了深思……张云富今年40岁,初中文化,从1976年起先后担任过生产队长、副大队长、村主任,为集体经济发展和群众致富苦干了20年,担任支部书记这不仅是组织上的培养和信任,对他来说也是提升的一次机会。但是,金铺村地处襄沙路边,是金镇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近年来,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人均收入不断提高,因此,需要一个文化素质高,市场意识强,懂管理,善经营的开拓型领头人。"自己是将才而不是帅才,擅长的是做具体事,但要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驾驭金铺发展的全局,还有点力不从心,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该以集体利益为重,为群众推荐一位更优秀的书记。"张云富想  相似文献   

11.
保障中国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8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人大常委会将遵循“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的原则。对政府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 据介绍.监督法从起草、审议到表决通过,历经20年。自1987年到2006年。历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共收到222件关于制定监督法的代表议案.参与提出议案的代表4044人次。2002年8月,监督法草案终于提请审议。经过4次审议和修改的草案最终交付表决。并获高票通过。 对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层次的监督。监督法以宪法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后的监督工作勾画出崭新的蓝图。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充分说明,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关键的一条,是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 为了学习贯彻好监督法,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本刊为此专访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金烈,邀请了五位副厅级以上的人大工作者谈自己学习监督法的体会,还走廊了部分区县(市)人大,探究他们是怎样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监督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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