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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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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侵权过错司法鉴定之缺陷与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医疗侵权诉讼中,要件事实涉及医学专业知识,法官通常委托司法鉴定人进行侵权“过错”与“因果关系”鉴定。然而,司法权之公权性决定了在诉讼中法官垄断案件的事实认定权和法律适用权。法官只能将部分医学专业事实委托司法鉴定人进行事实判断,司法鉴定人绝无权认定属于法律事项的当事人的“过错”,唯有法官有权进行“过错”认定。因此,在医疗侵权民事诉讼中,法官的法律适用权与司法鉴定人之医学专业事实判断权应当协同进行“过错”认定。  相似文献   

2.
<正> 保护著作权,是著作权法的核心问题。而处罚著作权侵权行为人,使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得到救济,是著作权保护的核心。处罚和救济的前提,是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正确地认定。与其他种类的侵权行为相比,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在许多国家,不少著作权侵权案的二审与一审法院的判决截然相反。在我国近几年的著作权保护实践中,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从发展趋势来看,显而易见的侵权行为将可能减少,处于“模糊地带”的侵权案例将会增多。我国著作权法目前只是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列举,而没有给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侵权认定的明确标准。各国著作权法及有关国际条约也无此类规定。与此不同,专利法与商标法都对侵权认定标准有相应的规定。譬如,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他国家专利法也规定了相应的专利侵权判断的方法和主要标准或准则。我国专利主管机关还在实践中探索出一套专利侵权判断的方法和原则。相比之下,在著作权保护领域,缺乏具体的法律准则,致使有些侵权行为难以认定。有鉴于此,本文拟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分析,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及著作权法的基本规定,结合著作权侵权实践中  相似文献   

3.
在论及软件著作权侵权之判断标准时,除了证明有"接触"之外,还需要证明有"实质性近似"。对于计算机软件侵权之实质性近似的判断,在美国判例个案认定中逐渐形成了两种判定类型,一种为纯文本侵权,另一种为非纯文本侵权。就计算机软件侵权判定类型而言,我国司法实践中开始采用类似美国非纯文本侵权保护的类型及相应的判定法则。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是否采用SSO抑或AFC标准,还是其他标准,最终取决于我国著作权的立法目的和公共利益实现之要求。  相似文献   

4.
司法鉴定是司法实践中解决专门性问题的重要依据,在对侵权损害进行科学鉴别和公允判断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立法上对于无形资产特别是技术性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价值鉴定尚无明确具体的计算办法,有必要总结相关实务经验,推动相关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进而促进知识产权侵权损失鉴定的科学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5.
著作权客体即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著作权存在及其边界的判断标准,构成著作权法的逻辑起点.著作权客体制度涉及作品的内涵(构成条件)、外延(保护范围)、种类及著作权对象的排除等问题,其范围的界定与标准的确立,构成著作权法的基础.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需要借鉴国际著作权保护的成熟理论与经验,结合我国《著作权法》的实施现状,完善著作权客体制度.  相似文献   

6.
牟萍 《中国版权》2023,(4):7-12
目前,软件著作权鉴定主要参照司法部和公安部的两大技术标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和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均可选择作为软件著作权鉴定机构,二者各有优势,需要结合鉴定目的、鉴定深度的要求、鉴定费用的承受力以及对具体某一机构的公信力、鉴定能力的了解来进行选择。本文认为,软件著作权鉴定方案的拟定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启动鉴定的预期证明目的、证据规则、技术能力、技术难度、费用承受力、对著作权法的理解深度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并从鉴定角度,对企业软件著作权保护技巧提出一定建议。  相似文献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晓津 《知识产权》2006,16(1):19-26
目前司法实践中的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逐渐趋于多样,虽然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审理软件侵权纠纷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尚需对计算机软件侵权判断方法进一步进行系统研究。本文在归纳总结美国法院侵权判断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各地法院相关案例,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范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以期为相关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审判实务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锦川 《知识产权》2009,19(6):42-54
随着网络业的迅速发展,法院受理的涉及网络的著作权纠纷越来越多。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和矛盾,在分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审判中遇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构成的要件、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标准及其判断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相似文献   

9.
数字内容生产的“众创”实践,引发了多样化的著作权非字面侵权争议。针对愈发复杂的数字内容著作权纠纷,现有裁判实践对“思想/表达二分”的理解相对单一,在著作权侵权判定过程中通常将其简化为著作权保护对象或权利范围的孤立判断。这一方面在法律效果上模糊了著作权个案中的具体权利界线,极大压缩了“众创”条件下自由创作的合理空间。另一方面,也使得“思想/表达二分”原则在著作权侵权判定中的论理性功能长期被非字面侵权裁判实践所忽视,进而引发了对“思想/表达二分”规范价值的质疑。著作权非字面侵权判定中“思想/表达二分”的适用,是一种三阶段结构,其构成方式与著作权侵权判定模式紧密结合。通过三阶段的适用结构,“思想/表达二分”能够贯穿著作权侵权判定的各个环节,并对应发挥权利对象区分、权利范围界定和行为性质认定的作用,从而实现著作权非字面侵权裁判论证的补强功能。  相似文献   

10.
艾尔肯  方博 《时代法学》2009,7(5):20-26
医疗损害鉴定及其鉴定结论是决定医疗纠纷案件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的关键环节。对医疗损害鉴定应当采用司法鉴定程序,以解决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二元化状况。建议正在制定的《侵权责任法》建立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并作出授权性立法,为制定专门的《医疗损害鉴定规则》提供法律依据。只有明确规定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才能有效解决医疗损害赔偿法律适用二元化问题。这对切实保护医惠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解决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程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志刚  高洪 《时代法学》2006,4(2):60-67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程序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因此规范鉴定程序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程序存在鉴定人资格审查不够严格,鉴定内容不合理,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特别是鉴定程序的不规范和鉴定标准的不统一,严重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结论的质量。对此,我们参考美国法官认定知识产权侵权的方法和规则,初步提出了一套可操作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程序规则和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12.
互联网上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ISP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日益受到广泛重视。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侵权赔偿的原则。ISP与传统媒体不同,对其规制也不能简单类比出版商。ISP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对ISP著作权侵权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符合法理,符合国情,有利于平衡ISP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利益,有利于惩罚侵权行为,也有利于保护互联网产业。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立法上没有确立间接侵权的概念,而只有一些零星简单的规定.但关于著作权间接侵权的案件却与日俱增,给审判实务带来操作上的困难.通过对现实案件的梳理,研究著作权间接侵权主观过错要件的判断标准,探析网络环境下不同网络服务商间接侵权的特殊认定规则.倚赖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司法调解的运用,才能真正平衡著作权保护与促进网络等相关技术产业发展,实现司法权威与司法和谐的完美结合.  相似文献   

14.
关于产品设计图纸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产品设计图纸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马治国关于产品设计图纸的著作权及法律保护问题,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是一个薄弱环节,由于法律没有详尽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产品图纸的著作权及其法律保护的问题产生了混乱,使得权利人的著作权常常受到侵犯,而得不到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5.
浅析微博著作权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婧 《法制与社会》2012,(34):22-23
本文首先介绍了微博的发展情况,对当前这样信息传递与沟通方式进行说明,然后针对微博诞生以来所发生有关著作权的纠纷,分析微博是否具有著作权,以及著作权侵权损害责任如何认定,以及相关的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并对微博著作权维权意识提出相关法律保护及建议。  相似文献   

16.
网络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确定便是其中之一。网络所建构的虚拟空间突破了实体地域与国界的限制,当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时,以地域为基础的传统管辖权理论与规定似乎无法圆满解决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争议,因此当侵权行为人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引发诉讼时,判断侵权案件地域管辖即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本文分析了网络著作权侵权的一般性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相关的规定及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确定的标准。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并没有解决我国医疗纠纷鉴定体制"二元化"的问题。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机构医疗过错鉴定两种体制并存,不利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构建我国医疗纠纷"一元化"鉴定体制,鉴定机构、鉴定人及其管理方式是改革的着手点。由于《侵权责任法》已经确立了"医疗损害赔偿"的术语,故鉴定名称应改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从充分利用现有鉴定资源和两种鉴定体制各自优势出发,应由医学会牵头组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机构",其"鉴定人"由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所规定的条件的医学、药学、法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选任,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实施行政管理,卫生行政机关和医学会对其实施行业管理,并在现行鉴定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鉴定程序,增加鉴定内容。  相似文献   

18.
刘宇 《行政与法》2007,(11):136-138
著作权的保护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其中在民法和刑法中存在着对著作权侵权与著作权犯罪的规定,对著作权的民事保护与刑事保护已经成为各国对著作权保护的两种主要的手段,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是在解释论的角度如何区分著作权侵权与著作权犯罪;在立法论的角度,如何完善对著作权的保护,从而实现民法与刑法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协调和配合。  相似文献   

19.
为正确审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技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浙江高院课题组就2005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特点和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具体意见。一、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特点  相似文献   

20.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但未明确何为“公共利益”。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公共利益包括科学文化传播的公共利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共利益。所谓“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则是对市场经济秩序公共利益的破坏,应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制止,以免产生更大的危害。“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危害性应介于轻微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和著作权刑事犯罪行为之间。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判定特定侵权行为是否损害公共利益时,应根据被侵权作品的数量、侵权行为的次数或持续时间、侵权所得,并结合其他若干因素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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