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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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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10):144-146
罗马法在其千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其婚姻制度经历了从"有夫权婚姻"制到"无夫权婚姻"制的演变,与此相适应,其婚姻制度的目的、缔结方式、婚姻身份条件及离婚制度等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中反映了罗马婚姻制度不断走向进步的趋势.  相似文献   

2.
赵莉 《北方法学》2014,(6):69-78
域外配偶继承权制度立法或修法之争显示,配偶继承权是和夫妻财产制紧密相联的,要构建配偶继承权制度,必须注意与夫妻财产制相对应,以平衡对配偶继承权和对直系血亲继承权的保护。因此,在夫妻财产共有制下,无需修改现行《继承法》有关配偶的继承顺序及份额,亦无必要通过规定居住权即用益权以及先取权再行保护;但在夫妻约定财产制下,则有必要通过明确配偶的继承份额和特留份这一有效方法,保障别产制下的生存配偶在另一方死亡时的财产清算。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老年配偶的必继份制度、建立后位继承制度来保障老年配偶的继承权,构建少子高龄化下的我国配偶继承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任江 《北方法学》2014,(6):140-149
囿于继承法同时具有身份法与财产法、任意法与强行法等多种不同维度的法学属性,客观上决定了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的民法基本原则并不能够完全适用于继承法。鉴于继承法未来将纳入我国民法典体系的需要,这种制度内在价值的冲突要求继承法具备独立的继承原则以起到制度衔接协调功能与规则解释补充功能。在对我国现行《继承法》修订时,有必要以成文法形式列举"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与照顾病残"、"互谅互让与和睦团结"以及"权利义务一致"五项继承原则,而这五项原则也是指引《继承法》补充完善以及制度创新的立法依据与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4.
云剑 《法制与社会》2015,(9):272-273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唐律被称为封建法制的典范,而其中的婚姻制度更是独具特色,即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又具有极大的开放性.本文阐述了唐代缔结婚姻和解除婚姻的制度及其限制性规定,凝练出唐代婚姻是礼律融合的产物、受民族互化融合的影响、唐代妇女法律地位进一步提升等观点.本文认为通过研究唐代婚姻制度及相关法律关系的变革,对于完善我国当代的婚姻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和谐婚姻制度无疑具有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5.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两者在体系上和制度上看似背道而驰,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两大法系之间互相借鉴、融合的趋势日益增强.对比英国婚姻制度与中国婚姻制度,我们会发现在有许多关于婚姻效力的制度与规定有着相似之处,当然也存在许多差异.本文将通过对中英婚姻效力的分类、处理以及效力方面的对比来探讨制度背后的立法理念以及对中国能否借鉴英美法中的效力制度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6.
我国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首次确立了无效婚姻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使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更加趋于完善,对于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以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但由于无效婚姻制度在我国立法上是首次确立,对于该制度的理论设计,学界仍然存在着诸多争议,其内容也尚需结合我国国情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本文以民法理论为依据,并适当参照和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立法实践,拟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若干学理上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7.
论同性婚姻合法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霞 《河北法学》2008,26(3):101-104
随着医学、伦理学和社会学对同性恋现象的深入研究,对同性恋者婚姻家庭权利予以法律保障的全球化立法运动此起彼伏。同性恋者追求永久结合的诉求具有正当性,应当予以立法保护。鉴于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毕竟存在着很多不同,应当区别对待。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立法模式,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同性恋者的结合宜采"同性伴侣"的立法模式,其成立要件、效力、同性伴侣财产制度也有别于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8.
吴国平 《政法学刊》2010,27(1):40-45
我国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相关立法还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过于单一、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没有进行区分等不足,需要通过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规定无效婚姻宣告制度、细化行使请求权的主体和期限、区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强化对善意相对人的保护等来进一步加以完善,以适应新时期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2001年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制度,是我国婚姻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但是,这次修法对无效、可撤销婚姻制度的立法仅仅是搭建了一个框架,有些实体和程序方面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本文针对无效、可撤销婚姻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如何完善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0.
女性继承权的制度建构,经历了性别平等逐步消解性别歧视的社会发展进程。原初社会女性神圣及诸子均分德性的道义判断,使女性继承权的初始享有占得先机。而男尊女卑、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与深化,使女性继承权遭遇排挤与遮蔽,引发女性继承权与性别平等的继承权以及崇男抑女的男性继承权的道德疏离与制度疏离。只有重塑人格平等、意思自治、弱势关怀、社会本位的价值基础,才能建构社会性别平等的继承权制度体系,并在继承观念的矫正与继承立法的干预下,实现女性继承权的回归与保障。  相似文献   

11.
高留志 《河北法学》2006,24(9):60-64
近代以来,婚姻和生育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分离.婚姻和生育的分离要求婚姻权和生育权、婚姻制度和生育制度应当分别立法规定.我国婚姻法应当在禁婚亲、禁婚疾病和法定婚龄方面做出因应.  相似文献   

12.
继承权是继承法律制度的核心,涉及到继承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探讨继承权的法律意义,对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继承法律制度,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权,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继承权丧失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对于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亲属之间的伦理道德,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关于继承权丧失制度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均制定于1985年,由于当时立法条件和技术的局限,我国继承权丧失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化和原则化,实务中操作性不强。本文将结合我国实际,论述我国继承权丧失制度的现状并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完善我国遗嘱中的特留份制度,体现了社会正义与社会利益的要求,并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符。特留份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我国公民的继承权, 顺应了继承立法的国际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继承立法乃至民法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谈谈对我国遗嘱特留份制度的理解。  相似文献   

15.
构造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晶 《河北法学》2000,(4):64-65
违法婚姻在我国长期屡禁不止,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立法中缺少无效婚姻制度。我国是一个十分重视个人“婚姻史”的国家,划清无效婚姻与合法婚姻和离婚的界限尤为必要。无效婚姻的立法应以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为宗旨,但同时必须兼顾婚姻的民族性和伦理性。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应包括:无效婚姻的情形;宣告无效婚姻的程序;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的法律责任四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6.
于东辉 《法学论坛》2007,22(4):132-136
无效婚姻制度是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填补了立法空白,是婚姻立法上的重大进步.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本文对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宣告机关及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缺陷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的立法建议:1、建立结婚登记公示制度;2、应缩小自始无效婚的范围,扩大可撤销婚的范围;3、确认和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应仅限于人民法院;4、自始无效婚有溯及力,可撤销婚无溯及力;5、当事人所生子女视同婚生子女;6、增设无效婚姻的侵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第一,从继承和继承权的概念来分析,继承类公证应为"继承权公证"。"继承"应是表示动作行为的动词,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依法承接死者的遗产或权利;二是指后人继续做前人遗留下来的事业等。民法中的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继承"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来干预或调整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在一定范围内的亲属间  相似文献   

18.
陈苇  高伟 《法学杂志》2008,29(2):17-20
为保护事实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权益,我国亟需重构事实婚姻制度。在国外,不少国家设立了调整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澳大利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事实伴侣关系法,其立法理念是保护人权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尊重公民对私人生活方式的选择权。  相似文献   

19.
非婚同居的规制不会冲击结婚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婚登记制度是非婚同居产生的制度条件,非婚同居不是对现行婚姻制度的冲击,非婚同居制度与结婚登记制度可以相得益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婚姻法价值导向,但并没有动摇婚姻的主流地位,破坏家庭法目标的实现。婚姻危机无法缓解,并不能因此归责于法律承认和保护了非婚同居,而应正视和反思婚姻制度自身所面临的问题。法律对非婚同居的承认,并不排斥婚姻制度,人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不同的两性结合方式。婚姻依然是人类自我延续和子女健康成长的必不可少的组织,应将婚姻置于优先保护的地位,赋予婚姻与非婚同居不同的待遇,婚姻家庭模式的主流地位得以巩固。  相似文献   

20.
贺丹青 《河北法学》2008,26(7):139-144
我国婚姻法修正后确立了无效婚姻制度,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也相继出台,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但在若干具体制度的设置上尚存在不完善之处。从理论和现实出发,探讨无效婚姻的模式、范围、程序和合法化等法律问题,分析无效婚姻法律规范的冲突,并就无效婚姻立法的协调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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