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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数字·声音     
正2533件我国注册和初审地理标志商标2533件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统计,今年1月到6月,商标局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343件。截至2014年6月,我国累计注册和初步地理标志商标2533件。实践证明,申请注册并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业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手段。1.4万起全国公安机关今年破获1.4万起假冒侵权案件截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侵犯知识  相似文献   

2.
谈在商标审查中对近似商标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禾 《知识产权》1993,(2):16-18,23
判断一个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商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是商标局在商标审查工作中所  相似文献   

3.
华国庆 《知识产权》1995,5(2):28-30
一、建立商标注册无效审定制度的必要性 为了保证商标注册可靠、稳定,防止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对首次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亦即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的申请,按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驳回,不予公告。  相似文献   

4.
1987年6月25日美国DG通讯有限公司向我国商标局提出了文字MACWORLD(见图1)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国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后,于1988年3月30日予以公告。在3个月的异议期内,美国麦克唐纳斯(Mc-DONALD′S)公司对该商标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异议,指出本公司已于1979年7月开始先后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了McDO-NALD′S文字商标,以及该文字和其他图形组成的联合商标(见  相似文献   

5.
地理标志保护方式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理标志是一种商业标志,TRIPs将其列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但是,用什么方式保护地理标志,无论在WIPO中还是在TRIPs中,都存在严重的分歧,我国理论界和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相互对立的意见。本文认为,地理标志和商标都是商业标志,其本质特征和基本功能都是标示商品的来源,即识别性,因此,可以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来保护地理标志。我国自1994年以来的实践证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能够很好地保护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   

6.
2001年5月28日,成都迪康制药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好迪康"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申请号为1811777,指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类的"浴液、清洁制剂、抛光制剂"等,该商标经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广州市好迪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好迪公司)依法提出异议。2009  相似文献   

7.
商标     
《电子知识产权》2014,(6):11-11
正"稻香村"商标南北之争尘埃落定近日,伴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终审宣判,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这两家同样拥有"稻香村"标志百年使用历史的企业,对于"稻香村"商标的争夺大战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院二审维持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审法院关于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涉案商标不应予以注册的结论。"北稻"与"南稻"之争缘起于2006年7月,苏州稻香村申请在饼干、面包和糕点等商品上注册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商标。该商标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后,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8.
制定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法的构想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采用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的方式存在着缺陷,它无法提供对地理标志的全方位保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其立法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是,地理标志是一项独立的、重要的知识产权,有自己的特征,区别于其他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是我国知识产权的长项。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总则;地理标志的申请、审查和注册;地理标志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地理标志的保护及争议的解决;对葡萄酒和白酒的地理标志保护的特别规定以及附则  相似文献   

9.
前不久,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王致和腐乳厂(下称王致和腐乳厂)提起的商标侵权上诉案,并当庭作了宣判.下面笔者试图对本案做一评述.1985年4月30日,王致和腐乳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王致和”牌商标,并获准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为腐乳.“王致和”商标属北京市著名商标.北京市顺义县腐乳厂(该厂系顺义县李家桥中学校办企业,下称顺义县腐乳厂),曾于1987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致和”商标.经初步审定公告后,因主致和腐乳厂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通知双方:双方商品相同,商标名称近似,异议成立,“致和”商标不予核准注册.1989年6月20  相似文献   

10.
正现行《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予以公告"。2013年对现行《商标法》第三十条进行了修改,新《商标法》对异议的主体和理由都进行了限定,修订后的内容是"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  相似文献   

11.
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制度选择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张玉敏 《知识产权》2005,15(1):14-18
地理标志保护问题无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还是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都是一个备受重视而又分歧很大的问题。笔者通过对地理标志保护的历史回顾,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之争,说到底是各国的经济利益之争,知识产权不过是各国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甚至政治目的的工具,期望利益对立的不同国家在短期内达成一致意见是不太可能的。我国是地理标志资源大国,提高保护水平对我国有利,因此,我国在国际谈判中应当采取支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立场。在保护模式的选择上,应当采取双轨制,即对于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有重要意义的茶叶、中草药等的地理标志,采取专门立法的方式,由专门的机构负责注册保护,其他产品的地理标志,继续按照商标法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方式保护。  相似文献   

12.
日本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理标志制度起源于禁止在商品称谓或表达上明示或暗示其来源于非真实的产地、足以使公众误认的知识产权制度基本规则。日本长期以来主要采用《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来禁止虚假标示原产地的行为,以此来保护正宗地源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同时,其《商标法》中也不允许将没有显著性或者易导致误认的地名注册为商标。2005年日本修改《商标法》时增加了关于地域团体商标的规定,允许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将地理标志注册为地域团体商标并依法使用。近几年来,将地理标志注册为地域团体商标加以运营已成为日本区域经济相关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中的组成内容。  相似文献   

13.
海关总署公告[2004]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备案费。现就备案费的收取事项公告如下:一、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人应当为每件备案申请缴纳备案费人民币800元。二、申请人应当通过银行将备案费转入海关总署的备案费专用帐户。海关总署不接受申请人通过邮局汇款或以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缴纳备案费。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专用帐户:开户银行:北京市工商银行王府井分理处银行…  相似文献   

14.
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由商标局驳回申请。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本应被驳回的商标却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待商标积累了一定商誉后却又遭遇撤销的厄运,从而引发了诸多问题。本文从一起案例入手,分析了不该被核准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引发的诸多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21,(3):30-36
加拿大的官方标志制度极具特色,具有保护范围广、保护强度大、公告程序便捷高效等特点。加拿大公共机构利用官方标志制度回避商标注册现象频繁发生,严重影响商标制度功能的实现,对官方标志的保护日益成为负担。分析加拿大官方标志的权利性质、保护范围、公告程序、使用界定,可以为我国官方标志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借鉴,同时对我国官方标志的保护范围、备案程序和官方标志备案的法律效力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域名注册制度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比较尴尬,随着“中央一套”被申请注册为避孕套商标的新闻被炒作之后,相关的新闻也都陆续跟进,“中央抬”的男性性保健商标也已经提交了申请,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不知还有怎样富有“创意”的商标申请提出来,也可以预见类似“抢眼球”的名字也将会被广泛地用于各种商业标志的申请中。炒作过后,这些商标申请将面临商标审查程序,只有不违反《商标法》关于商标申请的相关规定以及顺利地度过公告期的商标申请,才能最终被核准注册。可以说这些炒作的商标申请要想修成正果,商标申请人想凭借新奇商标赚大钱,还得过五关斩六将。  相似文献   

17.
杨成梅 《法制与社会》2011,(10):252-253
地理标志和商标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两种客体,二者虽都能体现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但两者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地理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在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也都是通过商标法律体系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国际、国内法律对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既进行严格的保护又进行适当的权利限制。  相似文献   

18.
郭建 《政府法制》2007,(21):23-25
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各类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一,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累计总量已达422万件,注册商标累计总量达249.9万件。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以名人姓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越来越多,名字被他人频频抢注让名人们不堪其扰。  相似文献   

19.
湖南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湖南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现状的调查显示,从宏观的角度而言,湖南各地区的名优特产众多,但注册保护的空间亟待拓展;从微观的分析来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证明商标保护两种模式产生了不同的法律后果,其存在的冲突尚待协调。应普及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知识,实现地理标志两种保护制度的兼容互补,促进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工作的开展,推动地理标志名牌战略的实施。  相似文献   

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出文件,对有将他人注册商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以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现象,作了明确规定。文件指出,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文件规定,对于以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若该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日期先于该外观设计申请日期,在该外观设计专利被撤销或者宣布无效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商标法》,及时对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处理。国家工商局出示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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