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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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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肖洪 《河北法学》2004,22(12):109-112
疏忽大意的过失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应当预见"包含行为人的预见义务、预见能力、可预见性和危害社会的法定的结果。其中,如何认定"预见能力"是刑法学界争议的焦点,对此,主要形成了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但这三种学说都不能完满地解决行为人的预见能力问题,笔者对此进行了简要的评析,认为只有将预见能力理解为"排除行为人不应有的人格缺陷后"的人的修正的主观标准,才能恰当地解释疏忽大意的过失的预见能力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法人人格权否定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永宽 《现代法学》2005,27(3):89-94
法人人格系无伦理性的纯法技术产物,人格权系立基于伦理人格而非法律人格,法人无人格权,法人享有的所谓人格权实质上只是财产权。  相似文献   

4.
民法中"人"的再发现--评王利明先生著《人格权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特 《法学论坛》2006,21(3):142-144
现代社会,人格权日益成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目前的学术著作对其阐释相对于财产法领域存在不足。王教授的《人格权法研究》一书通过对人格权制度的设计和理论探索,揭示了从传统民法到现代民法中关于“人”主体预设的转向,从而使民法回归到“人法”的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5.
消费者:人的法律形塑与制度价值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谢晓尧 《中国法学》2003,1(3):16-24
消费者是人格形象时代变迁的产物 ,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必须从人的历史演进中寻求答案。在资本主义发展之初 ,自然人的结合体尚未获得正统的主体地位 ,消费者缺乏赖以产生的社会环境。自然人和法人的分化 ,使人的正统地位第一次遭受到法人的挑战。而随着法人这一虚拟人格的发展壮大 ,法律主体的实力日趋悬殊 ,消费者在垄断时代和消费社会中作为新型的人类形象出现了。消费者保护的基本价值和功能在于 :确立个体的身份认同与归属 ;启动个人涉入社会的参与和抗衡机制 ;确保个体性的不容消逝 ;聚积集体行动的社会自发力  相似文献   

6.
张红 《法学研究》2011,(2):100-112
人格权内含精神与财产双重利益。对人格上财产利益的保护是人性自主的必然结果,且不论人之生死,人格上之财产利益皆应受保护。生者人格上财产利益保护应采用德国法上一元论的人格权保护模式,而死者人格上财产利益保护则应参照美国法上的公开权模式。利用死者生前之人格特征获利的权利乃一种无形财产权,归属于死者之继承人。继承人行使此项权利需按照死者明知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权利行使期限宜为50年。  相似文献   

7.
姓名权本质变革论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袁雪石 《法律科学》2005,23(2):44-51
单纯认定姓名权是人格权观点存在的缺陷。姓名的社会功能决定了姓名权的本质。等级社会中的姓名具有表明等级关系的功能 ,姓名可以成为身份权的客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姓名用于体现社会评价和指代特殊事物 ,姓名因此分别成为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客体。先占理论、功利主义理论和人格理论可以成为作为财产权的姓名权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自然人基因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曹丽荣 《河北法学》2008,26(7):23-27
生命科技的飞速发展挑战着法律,基因的法律问题显现在人们面前,明确基因的法律地位是研究基因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前提。在法律地位上,自然人的基因是自然人的一种物质表现形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客体——生命、健康和身体一样,应当作为人格权的客体之一,受人格权保护,称之为"基因人格权"。当基因一旦与人体分离后,是一种真实的物质存在,具有了财产权的特性,将与身体分离的基因界定为财产权的客体,此时对基因的人格利益转化为财产利益,以财产利益进行保护。自然人的基因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双重属性。  相似文献   

9.
周云涛 《北方法学》2010,4(6):54-62
对信用权问题的解答必须回归到对作为客体的信用本身的认识。信用的理论界定和实践表达证明,信用是关于主体客观上的履约能力和主观上的履约品质的综合评价。从评价性人格权客体的外在性出发,信用作为与被评价人相分离的外在之物,作为一种“评价的他者”,与被评价人的人格利益并没有必然联系。正确的逻辑应当是剥离人格与财产,将原本属于名誉的人格利益的部分交还给名誉,信用只剩下财产利益部分。信用所蕴含的财产利益能否成为一项单独的财产权利,视各国法政策要素与法律科学要素间博弈的不同情况结果会有不同,但至少德国民法典第824条的分析表明,该“信用”条款所保护的不是一项特定化的权利,而应归属于一般化财产利益或纯粹经济损失范畴。  相似文献   

10.
商事人格权──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与保护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传统的人格权制度主要在于保障人格之完整性与不可侵犯性,着重于非财产性的人格利益之保护,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部分人格权已经逐渐成为商业活动上的重要客体。人格权的商业利用对传统的人格权制度与理论造成了冲击。一方面,于普通的人格利益之外,又分离、形成了一种包含经济利益在内的相对独立的人格利益——商事人格利益,人格权发展成为维护商事人格利益的、兼具财产权属性和具有财产价值的商事人格权;另一方面,为适应商业活动的需要,这些人格权必须具有一定的可转让性与继承性,而且,在权利的保护上能够适用相应的财产权救济方式,以维护人格权在商业利用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1.
论支配权概念——以德国民法学为背景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支配权是权利人无需他人意思的协作,即可在客体上单方面实现自己意思的权利。支配权概念的产生与对物权性概念的不同理解密不可分,自其产生之后就发展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支配可以分为事实支配与法律支配。前者以直接占有为标志;而要构成法律支配,则必须或者构成间接占有,或者具有对客体的处分权。支配权的范围包括对物、精神产品、财产权利和自身人格的支配权。支配权与绝对权、形成权、抗辩权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12.
一般人格理论引入民法学,是在法律对人格权保护严重不周的情况下,出于填补法律漏洞之需的无奈之举,带有临时性和应急性。一般人格理论具有无法克服的缺陷,我国不存在适用一般人格理论的法律环境。一般人格无论是"权"还是"益",人格权法均不应规定,法学理论也没有再保留一般人格概念的必要。在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法进行专门立法背景下,真正在理论上具有意义的是从归类角度对人格利益展开典型性分析。  相似文献   

13.
中国宪法中财产权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中国宪法中财产权条款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对财产及财产法律制度的种种学说上的 ,这些学说直接指导了我国宪法中财产权条款的表述、位置及结构。 2 0 0 4年 3月通过的宪法第2 2条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中财产权条款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这次修改反映了我国宪法中财产权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但这种变化只是对先前财产权理论的局部修正 ,其中未作变化的部分则体现了对先前理论的继承。厘清这种理论的脉络 ,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中国宪法中财产权的性质 ,以及进一步对其进行修改的可能空间。  相似文献   

14.
传统学说不承认中国古代妇女个体享有私有财产所有权,但宋代时期,妇女经济地位普遍高涨、财产私权观念与诉讼权利意识勃兴,士大夫法官们亦包容妇女的奁产诉讼,故而无论从立法规定还是从社会生活事实,抑或从司法判决来看,宋代妇女完全拥有奁产所有权,这是汉唐元明清妇女所不能企及的。上述新的时代变化,无疑为我们深刻认识宋代的近世化转型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亦是对中国古代妇女无私有财产所有权学说的一种纠偏,同时对现代民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构建亦具有一定的历史启迪。  相似文献   

15.
人格权的发展依赖于对人格概念正确理解。在我国民法理论中,人格与主体、权利能力等概念存在混用现象。本文试图探究具体概念本质及它们之间的区别,从而提升概念之确定性。笔者主张人格为自然人和团体成为民法主体之要件,为主体之前提;主体是最为核心之概念。在近代民法理论中,主体是高度抽象的自由意志;权利能力被用来描述主体作为权利义务载体之资格有无和范围宽窄;人格权之人格与作为主体资格之人格不同,前者是客体,后者是主体要件;人格权是主体以自身为客体的权利,具有支配性,人格权的产生以抽象主体理论为基础。  相似文献   

16.
精神权利最初源于个人主义和浪漫主义对尊重个人创作和个性的要求。德国的先验唯心主义和法国的天赋人权学说从人的主观权利和自然权利的角度论证了这种要求的正当性,并进而涉及到人的主观权利和作者人格的联系。19世纪这种联系扩展到作者和作品之间的一般联系,并被确认为作者身份所因有的最高人格权。但在精神权利制度化的生长过程中,20世纪30年代以降,受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精神权利呈现弱化和软化处理的趋向,具有一种从纯粹的自然权利蜕化为某种制度安排工具的倾向。从权利制度化的角度看,这种趋向是对市民社会发展变迁的理性反应,对解决版权交易市场中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存在的紧张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7.
从为财产权提供正当性的几个代表性学说人手,重点选取洛克的自然法理论的劳动学说和黑格尔的财产权自由意志理论作为讨论的依据,在分析两大学说的内涵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它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性和有限性,从哲学层面上思考知识产权制度这种存在了几百年历史的法律制度的理性与正当性.以此为依据,指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学的存在是客观事实.如何通过理论上的完善使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知识产权体系化问题得以统一,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其中的逻辑联系点.  相似文献   

18.
论法人人格权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下载免费PDF全文
尹田 《法学研究》2004,26(4):51-57
团体人格是用作区分团体有无民法上独立财产主体地位的纯法律技术工具 ,既无社会政治性 ,亦无伦理性。人格权是一个历史性概念 ,其保护的是专属自然人人格所具有的那些伦理性要素 ,不能以同等含义适用于团体人格。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等权利无精神利益 ,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权 ,且不具有专属性 ,非为任何团体人格存在之必须 ,故法人无人格权。  相似文献   

19.
罗马法以财产和地域为基础的身份人格,人的伦理价值被排斥于人格的构成之外,罗马法上的“财产”之享有,乃是“人格”享有之标志。在古典自然法学说和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的理性与价值得以在实在法中成为人格的基础,财产要素在人格基础上被摒除。较之于法国民法总体财产的“财产能力”或者“财产权利能力”本质而未能扬弃强烈的人格的伦理性,德国民法中的权利能力彻底张扬了人格的权利载体意义,并且为民法的发展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条件。从而可以说,财产、伦理要素从人格中不断剥离正是人格平等的历史进程。那种将财产作为人格要素的认识,乃是以否定人格平等的近代法律的基本价值作为代价的。  相似文献   

20.
A property crime victimization survey was conducted of households in both high and tow crime neighborhoods in one southern city. A response rate of 68.5% was obtained. The study tested the premises of both the routine activities and 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ies as they contribute to the likelihood of property crime victimization at the individual level. It was found that routine activities theory explained 28% of the property crime variance in the socially disorganized area (high crime) while only explaining 11% of the same variance in the low crime area. Separate measurements were used to establish the level of social disorganization in the two geographical areas. The beta coefficients reveal that in the high crime area, those most likely to be property crime victims are white, single homeowners who are not at home from 6 p.m. to 11 p.m., who have relatives living in their neighborhoods, and who interact with their neighbors. These findings lend marginal support to the routine activities model.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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