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新华网洛阳6月23日电 十七岁高中生小陈抢了一位女士的背包被抓,被认定抢劫未遂。在庭审中,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引进的“爱心施教”,充分发挥了教育、感化和挽救作用,针对小陈的认罪态度,涧西区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最终,小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小陈又重返校园。 相似文献
2.
缓刑的撤销一般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因犯新罪而撤销,二是因发现漏罪而撤销,三是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而撤销。我国大陆地区刑法关于"因犯新罪而撤销缓刑"的规定过于简单和绝对,所有类型的新罪都按一个标准进行处理,且法官在此种缓刑撤销的情形中没有自由裁量权。这不利于将情节较轻且没有体现犯罪人再犯危险性的"新罪"排除在缓刑撤销的理由之外,不符合缓刑设立的目的。较为妥当的方式是将"新罪"依据其性质的不同,分为若干类别,不同类别的"新罪"对应不同的缓刑撤销后果。对于某些类型的"新罪"的缓刑撤销,应当允许法官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以确保案件的个别化处理,实现缓刑制度的设立目的。 相似文献
3.
李某偶然发现有人出售野生蜂猴,他知其珍贵,出于好奇。便擅自购买了一只,作为宠物饲养。半个月后,李某被查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令人不解的是、李某并没有走私、贩卖、杀害,也不是为了牟利,仅是出于玩赏,且将蜂猴饲养得好好的,么会构成犯罪呢? 相似文献
4.
2010年元月17日,山东聊城市一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桩故意伤害案,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周玉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令人颇感意外的是,这桩故意伤害案的原告竟然是被告人的妻子.并且事业有成的周玉坤婚前几乎一无所有,正是婚后在妻子的鼎立相助下。才创办了一家赢利颇丰的公司…… 相似文献
5.
6.
案例:周某与某商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周某的工作岗位为收银员,并约定,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的当月,商场劳资科通知周某,其工作改为导购员。周某表示不同意,并指出,如果商场一定要变更 相似文献
7.
本文就完善未成年人缓刑制度提出建议:一、规定保护性限制自由制度;二、完善家庭帮教制度;三、落实基层组织帮教制度。 相似文献
8.
少女沈雁重新犯罪个案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沈雁的基本情况沈雁, 女,24岁,初中学历。5年前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8年7月刚刚从少管所刑满释放的她,仅仅3个月,又因盗窃罪再次被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沈雁父亲是建筑工程个体承包主,中共党员,原担任乡政府公务员。沈雁的母亲是农家妇女,务农在家。她的兄弟是个体司机。二、重新犯罪事实1998年8月上旬某日,沈雁窜至浦东新区某乡政府办公大楼内,趁无人之机,先后对三间办公室实施盗窃,共计窃得人民币8000元。三、调查结果沈雁自小生活和生长在一个经济条件十分优裕的农村家庭,作为家中最小和唯一的… 相似文献
9.
2009年3月2日,作为国家开发银行案中第一个出庭受审的贪官,原国开行企业局风险管理处副处长胡汉成,因受贿55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此前,他的空姐情人兰子君,因包庇胡汉成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这个痴情女子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她不惜冒着巨大的风险把所有罪责全部揽到自己身上,却最终被情夫出卖…… 相似文献
10.
11.
美国的缓刑制度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其缓刑的形式丰富多样,针对不同情况的犯罪人,大体包括:暂缓监禁、缓刑监督、震慑缓刑、审前考察监督等。我国的缓刑制度还有许多缺陷,我们可以从美国的缓刑制度中借鉴先进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12.
13.
14.
一、关于选择外来少年犯适用缓刑后返回原籍的最佳方式问题 目前,我们对适用缓刑的外籍少年犯,主要采取“接”、“放”、“送”这三种方式,力求使外来缓刑少年犯在宣判后,能及时返回原籍、接受当地帮教组织的考察及家长的管教,但这三种方式均存在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5.
缓刑制度旨在消除短期自由刑的弊端,鼓励犯罪人重新回归社会,预防再犯。海峡两岸的缓刑制度存在诸多差异,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缓刑制度价值的实现。本文立足于两岸现行刑事立法,结合相关刑事法律的修改,展现两岸缓刑制度的差异,并以缓刑制度价值实现为标准,分析大陆缓刑制度现存的诸多不足,以期冀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关于完善我国缓刑考验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缓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它兼有量刑、行刑制度的双重性质.缓刑的立法化和缓刑的广泛适用,是当今国际刑罚趋向缓和的重要标志.而缓刑考验制度实施的好坏,是缓刑制度体现的刑事政策能否发挥最佳效果的关键性因素.但我国目前没有从法律上确立一套完整、严密的缓刑考验制度,以致在实践中对缓刑犯的监督教育缺乏具体措施和应有的法律保证.本文试就我国缓刑考验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从法律角度略谈几点如何加以完善之管见,以就教于法学界同仁.一、现行缓刑制度存在的不足(一)考察主体的职权和责任不明确.我国刑法虽然规定缓刑犯由公安机关交罪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但对于如何考察、负责考察者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何种义务则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由于职责不明, 相似文献
17.
18.
未成年学生犯罪后,除罪行严重必须判处有期徒刑的以外,司法机关一般都对他们采用较轻的处罚方式,决定不起诉、免予刑事处分或者判处缓刑,使他们得以离开监管场所,回归社会和家庭,以避免“犯罪污染对少年的危害性”《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据统计,1994年以来,上海市静安区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我院2010年至2012年三年来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进行分析发现,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或有期徒刑缓刑等非监禁刑的,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被告人在法院审判期间,提交了自己为单位或集体垫支的一部分单据,称贪污受贿赃款用于以上单位或集体开支了,没有占为己有。法院采信该证据后对被告人这部分开支从犯罪所得中扣除后,对被告人作出了判决。本文从刑法保护的法益、犯罪形态等五个方面对是否应将"用于公务支出"从犯罪所得中扣除进行了分析,认为犯罪形态一经完成,犯罪结果即已产生,所侵害的法益将不可逆转,"用于公务支出"只是赃款去向的问题,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相似文献
20.
日本法务省于2014年2月7日审议通过了《少年法部分修改的法案》,该法案对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从宽处罚、不定期刑、假释等少年刑罚制度再次作出"严罚化"修正。我国与日本在未成年犯不适用死刑方面的规定相同,但我国对未成年犯适用无期徒刑的刑事立法更为谨慎。我国与日本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通常适用缓刑。针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犯,我国刑法规定对其宣告假释所必经的期间相对较长。我国刑法应将未成年人排除出不得假释的主体范围。尽管我国与日本有关未成年犯的刑罚制度不完全相同,但均体现出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法理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