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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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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 3]5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妥善解决新老移民政策的衔接过渡问题,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促进我省“西电东送”和水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的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全省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的范围目前正在实施移民搬迁的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主要包括:…  相似文献   

3.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10]2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10]264号)规定,现将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公布如下:一、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以下简称江南八区)范围内的征地补  相似文献   

4.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10]2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依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的原则,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  相似文献   

5.
渝办发[201 1]22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行为,加强征  相似文献   

6.
《宁夏政报》2014,(21):34-35
<正>宁政办发[2014]19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农民21231资拖欠处理责任制,加大源头治理拖欠农民32211资问题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一)增强解决欠薪问题责任感。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重庆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切实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农村饮水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相似文献   

8.
<正>津政办发[2017]33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征地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征地工作统一管理,保证征地工作依法进行(一)严格征地主体。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是政府行为,各区必须实行政府统一征地。各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征地组织实施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建设项目、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确定、拆迁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04年6月5日晚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信息联播》以《重庆合川农民耕地被强行占用》为题,报道了重庆金九实业集团公司未批先用、未补先用、非法占用合川市盐井镇建梁村集体耕地的事件,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级有关部门对此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我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现就切实加强征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严禁未批先用、未补先用土地等违法行为作如下紧急通知:  相似文献   

10.
宁政办发[2009]189号2009年8月1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征地补偿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杭政函[2014]13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我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相似文献   

12.
皖政[2012]6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3.
正湘政发[2018]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  相似文献   

14.
豫政办〔2006〕8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的责任感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不仅是扩大费源、缓解基金收支矛盾、增强基金支撑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适应就业结构变化、维护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社会…  相似文献   

15.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领域拖欠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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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报》2010,(24):37-38
<正>鄂政办发[2010]11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自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来,各地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拆迁管理,不断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大力化解拆迁矛盾纠  相似文献   

17.
《内蒙古政报》2006,(2):37-38
为合理利用土地,维护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合法权益的意见》。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和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就我市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主城区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补偿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附表1执行。今后,主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每两年由市统计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相似文献   

19.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8]12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妥善处理我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有关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  相似文献   

20.
青政办〔2007〕174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职责分工》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职责分工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如下:一、省级移民安置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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