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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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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政办发〔2005〕185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五年十月九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精神,帮助城市贫困居民解决医疗困难问题,逐步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  相似文献   

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的通知青政办〔2005〕160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二○○五年十一月)为切实解决我省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优待,根据《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建立…  相似文献   

3.
豫政办〔2005〕6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精神,切实推动我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开展,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相似文献   

4.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青政办〔2007〕5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村牧区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四月十九日关于调整农村牧区医疗救助有  相似文献   

6.
青政办〔2005〕94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施保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关于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施保的意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二○○五年六月)随着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是,在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城市居民中,仍有部分人员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十分困…  相似文献   

7.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拟定的《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试点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青政办〔2005〕14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二○○五年十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就业政策,大力扶持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切实解决我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促进全省就业工作的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认定条件城镇零就业…  相似文献   

9.
青政办〔2005〕9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拟定的《关于对城市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对城市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意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二○○五年六月)为全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制度,现对我省城市低保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子女实行“两免一…  相似文献   

10.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八月六日  相似文献   

11.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扶贫办、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扶贫办农业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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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 0 0 4〕 2 4号各省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省委各部委 ,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 ,各人民团体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南省委、省妇联、省老龄委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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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07〕10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老龄委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省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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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广东民政》2010,(9):24-24,48
汕尾市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按照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市市级和4个县(区)先后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明确规定了享受医疗保障的对象范围、组织实施、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将各类优抚对象列人相应的医疗保障。  相似文献   

16.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信用社区试点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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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07〕5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安监局、省国资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22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安监局省国资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二22七年四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  相似文献   

18.
《江西政报》2006,(17):32-33
省老龄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解决我省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2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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