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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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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赔偿范围则是行政赔偿的核心内容。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确定的行政赔偿范围过窄,未能体现国家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也不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为顺应国家赔偿制度的世界发展潮流,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赔偿范围予以拓宽,以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2.
随着国家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现代行政职能和任务的日益深入发展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步提高,作为国家赔偿核心的行政赔偿范围日益具体和细化,并逐步扩大。我国《国家赔偿法》虽对行政赔偿范围进行了规定,但赔偿范围仍然较小。对于实践中存在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等行为,《国家赔偿法》皆未有系统明确的规定。从实践中看,行政不作为作为最严重的行政侵权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因此国家赔偿法将行政不作为明确纳入赔偿范围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论国家赔偿范围拓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静 《行政论坛》2003,(5):46-47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应就现存的行政赔偿及刑事赔偿范围进行适当的拓展。  相似文献   

4.
内部行政行为也会给公务员或其他行政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这种损害,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中未作明确规定。学术界对此的看法也不一致。现今封建思想和特别权利关系、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与国家赔偿法的受案范围的关系、国情等方面都构不成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的原因。公务员作为国家赔偿法的请求人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通过修改完善法律和法律解释等途径,可以确认内部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确认了内部行政行为违法,公务员就可以作为现实的赔偿请求人。  相似文献   

5.
对确立国家和个人为共同赔偿责任主体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赔偿中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其重要部分,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为唯一赔偿责任主体,同时规定由赔偿义务机关代国家赔偿后,再向有过错的公务人员追偿。在分析这种“国家先赔偿,后追偿”制度的不合理的基础上,提出应借鉴民法中的共同责任原则,确立行政赔偿中国家和公务人员为共同赔偿责任主体,变内部追偿为外部共同赔偿,极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6.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国家赔偿制度和赔偿立法应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总原则。我国借鉴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采用违法原则为赔偿的归责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违法原则中的违法有以下三层含义:1.违法是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而不包括规章;2.违法指的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违法;3.违法是一个客观标准,指职权行为在客观上违法。在实践中运用违法原则处理国家赔偿应注意两个问题:1.违法原则是确定国家赔偿的关键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2.法定的免责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刘颖 《学理论》2009,(25):97-98
为了贯彻宪法精神、保障权利救济、推动依法治军和弘扬优良传统,应当将军事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我国国民经济、军事法制的发展以及国外立法的借鉴业已为这一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必要的基础。经国家权力机关授权,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专门的法律文件,不失为当前实现此目标的较为可行的做法。  相似文献   

8.
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是否应该在国家赔偿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问题一直是众人争议的焦点。本文在对精神损害作出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在我国的国家赔偿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阐述了如何确定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相似文献   

9.
我国《国家赔偿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出台之前对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未明确规定国家赔偿。但是《批复》中的解释暗含了过错原则的适用。这实际上使国家赔偿范围有所缩小。文章主张引入"必要条件"来解决这一缩小国家赔偿范围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以社会公正为视阈,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实施以“保障”为基点的“社会补偿”政策,既不能合理分配土地增值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正义”,又不能切实保障被征收土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社会资源“持有的正义”.因此,要实现我国土地征收的社会公正,应实施以“保护”为基点的“社会赔偿”政策.社会赔偿区别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它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承担社会发展代价一方给予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赔偿.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体现在国家赔偿法第2条至第5条。笔者试就我国行政损害赔偿范围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12.
中国土地征收政策社会公正化:由“保障”到“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实施以"保障"为基点的"社会补偿"政策,既不能合理分配土地增值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正义",又不能切实保障被征收土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社会资源"持有的正义"。因此,我国土地征收社会公正化,应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正观指导下,实施体现社会公正原则——"保护"、并以"社会赔偿"为基点的政策,使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既能"化地"实现工程建设现代化,又能"化人"实现农民身份转型市民化。社会赔偿区别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承担社会发展代价一方给予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赔偿。  相似文献   

13.
阮锋  杨建生 《行政论坛》2009,16(5):90-93
美国(国家)成为政府侵权赔偿责任的主体先后经历了由否定到肯定的长期发展过程.以与诉讼相关的核心制度为线索,对美国政府侵权赔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诉讼管辖权、诉讼当事人、起诉条件、举证责任分配及诉讼时效、庭前和解程序、赔偿判决的执行等制度进行基本介绍,结论为:美国政府侵权赔偿诉讼制度的诉讼范围狭窄,侵权赔偿方式单一,其固定设立专款基金,由国家和具体侵权的国家机关共同负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模式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4.
刘志永 《学理论》2010,(18):146-147
《国家赔偿法》确立了精神抚慰金制度,合法损害亦可获精神损害抚慰金,畅通赔偿请求渠道、优化赔偿办理程序,精神抚慰金支付时间最长不超22天;通过对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抚慰金制度合理性分析,体现了法律理论的重构。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国家赔偿法》尚未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范畴,我国国家侵权不实施精神损害赔偿必然产生不良影响,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是加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国家侵权实施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标准和赔偿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6.
司法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赔偿决定程序既不是审判程序,也不是行政程序,而是一个独特的介于两者之间的程序,由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以决定的方式进行。有关专家认为,这种不伦不类的非诉讼程序严重影响案件质量,应在司法赔偿审理中推行合议制,才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首先必须明确三个问题:国家侵权是否会产生精神损害,国家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依现行国家赔偿法能否得到赔偿,国家赔偿法是否应规定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关于这三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有关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应明确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和计算方式,并做好具体的条文设计。  相似文献   

18.
《学理论》2013,(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致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发生了变化,这与《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一致,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合理范围,既是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的需要,也是保护受害人权利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贺思斯 《学理论》2012,(35):152-153
惩罚性赔偿,也称报复性赔偿,是指在被告人承担补偿性赔偿责任的前提下而由其额外承担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以惩罚不法侵害行为。它是英美法的一个特有制度,目前被适用于侵权案件和合同纠纷中。我国采取的是以补偿性赔偿为主,惩罚性赔偿为辅的民事责任立法体系。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首次确认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在产品责任领域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主体范围模糊;适用条件狭隘;赔偿基础片面;部分领域仍无具体惩罚性赔偿的规范;已有规范领域内容不协调。  相似文献   

20.
刘琼瑶  祝磊 《行政论坛》2009,16(5):94-96
在美国商业秘密保护中,惩罚性赔偿是补偿性赔偿的补充,具有准刑事的特征.经过司法实践的充分演进,美国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与标准,尽管各州之间在这些适用条件与标准上存在差异,但大体上相似.惩罚性赔偿在商业秘密诉讼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我国相关立法中应积极移植,因为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商业秘密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惩罚性赔偿不仅有利于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且还可以使权利人得到有效的赔偿,同时也弥补了其他法律救济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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