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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单位对损伤的救治会产生最直接的影响 ,特别是一部分今后可能涉及法律诉讼的损伤。笔者从近二年 30 6例伤残鉴定案件中筛选出 14例脊柱损伤的案件进行回顾性分析 ,发现机体损伤后 ,由于处置不当 ,致使伤者在原有的损伤基础上 ,形成新的损伤。在隐性损伤中 ,医源性原因所致的隐性损伤为主要原因之一。它对评残有直接的影响 ,应当引起同仁和医疗单位的重视。一般资料笔者以 1999年 1月~ 2 0 0 0年 11月在我院进行伤残鉴定的 30 6例案件为基础 ,采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和《江苏省人体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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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开始实施,对此,在总结新版标准脊柱损伤部分伤残评定中修订的内容基础之上,并与美国医学会所制定的操作指南及韩国医学会所制定的同类标准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探讨新版标准的特点。新版标准以DRE法(diagnosis relating estimation)作为脊柱损伤残疾程度的主要评价方法,使评定更为客观;同时,新版标准首次提出了"脊椎不稳定性骨折"的概念并进行了界定。但是,新版标准仍然没有体现不同脊柱节段的功能差异及多椎体骨折的评定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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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损伤是临床法医学实践中一种常见的外伤,常由交通事故、高坠、房屋倒塌、打击、跌倒和枪炮弹伤等引起,其中交通事故是脊柱损伤的最重要致伤原因之一。严重的脊柱损伤可累及脊髓,致残率较高。本文收集了2004年1月至2012年12月间交通事故中的378例脊柱损伤案例,旨在对脊柱损伤的部位、损伤类型、严重程度及后遗症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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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手损伤”条款解读及难点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2013年8月1日颁布,并于2014年1月1日实施。《新标准》作为今后若干年人身损伤程度鉴定的唯一依据,其出台备受瞩目。人手的结构与功能较四肢更加复杂精细,损伤后出现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对完成精细运动影响较大,故在《新标准》中单列一章。笔者就《新标准》"手损伤"条款及鉴定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难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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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和脊髓的损伤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较为常见,本文通过对57例脊柱、脊髓损伤法医临床学鉴定案例进行统计学分析,探讨脊柱、脊髓损伤的确诊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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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损伤三项检查的作用探讨(附12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CT、MRI和诱发电位三项检查对脊柱损伤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笔者通过对去年的十二例脊柱损伤案例进行回顾分析,可以说明三项检查在脊柱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股资料十二例脊柱损伤中,男性7例,女性5例,年龄范围为23~51岁,坠落伤4例,砸伤4例,撞伤1例,其他损伤3例,12例损伤首选做X线检查。其中颈椎损伤2例,X线检查示颈椎变直,CT检查颈椎间盘突出和颈椎骨折,谁管变窄,MRI检查发现局部脊髓损伤的表现即脊髓明显萎缩及增粗改变,诱发电位检查结果和截瘫反映的症状相符。其余8例胸、腰椎损伤中,X线检查多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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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损伤是一种常见的、临床后果严重的损伤。对脊柱损伤的正确判断,不仅是临床及时准确治疗的关键,亦是法医学损伤鉴定的重要依据。X线摄片和CT检查脊柱损伤各有所长,两者结合可提高法医学鉴定的准确性。本文收集了1994年至2006年我中心鉴定、复核的46例外伤性脊柱损伤者的影像资料。损伤累及胸2—腰3节段34例、累及颈椎6例、下腰段6例。53个椎体骨折,单个椎体骨折41例、多个5例。根据外伤形成机制以及X线平片和CT表现,结合文献资料[1]将其分为5型:(1)单纯屈曲压缩型14例,主要为屈曲压缩外力,前柱承受压力、后柱承受张力。X线平片表现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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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两院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去除了相对不合理的条款,使得损伤程度分级更为细化,充分体现了标准的法律性和适用性,并增加了可操作性。为了配合《标准》的顺利实施,2013年10月,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主编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1](以下简称《释义》)发行,2013年11月,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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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2):184-186
目的脊柱骨折创伤类型与损伤方式的关系,是法医学领域上准确描述脊柱损伤的有效方法。我们的目的是以脊柱骨折的分型来确定创伤的方式。方法采用横断面调查,收集从2017年10月到2018年6月在某市附属医院急诊室,159名创伤性脊柱损伤伴或不伴有脊髓损伤的患者。基本材料通过医院的档案回顾性收集。结果在损伤方式方面,52.2%的骨折是由从高空坠落引起的,40.9%与机动车辆碰撞,其他由故意伤害造成。骨折部位:腰骶部占56.0%,胸部占29.6%,颈部占7.5%。就骨折类型而言,屈曲压缩骨折是最常见的骨折类型81例(50.9%),其次为爆裂骨折76例(47.8%)。骨折部位与损伤方式相关性:由高空坠落引起的最常见的伤害见于腰骶,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受伤在胸椎部位,故意伤害多发生在腰椎。骨折类型与损伤方式相关性:爆裂骨折更多地为患者从高处坠落和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和故意伤害中骨折类型均以屈曲压缩骨折为主。结论创伤性脊柱骨折的类型与损伤方式密切相关,可用于法医学鉴定中确定脊柱骨折病人的损伤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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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司发[199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伤》)和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伤》)自发布以来已经二十余年,但两个标准的部分条款尚有不足之处,笔者进行浅析总结,为新标准的修订提供一些信息。1标准内容规定不够全面在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所遇到的损伤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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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车祸致胸、腰椎损伤程度与伤残程度的关系,总结伤残评定经验,探寻其规律性。方法选择胸、腰椎损伤的鉴定447例,重新审查诊断,分析治疗措施,评价胸腰部活动度丧失程度及神经功能障碍情况,分析损伤程度与后遗障碍之间的关系,综合评定伤残。结果胸、腰椎损伤类型及数量并不决定其胸、腰部活动障碍程度及神经损伤后遗症严重程度;椎体损伤的部位与胸腰部活动度障碍关系密切;神经损伤主要集中在T1至L2段脊柱损伤;椎体损伤医院误诊率较高。结论伤残评定应分析损伤与后遗症严重程度的因果关系,以损伤所致后遗症为评残依据,重点关注脊柱功能的丧失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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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鉴定标准同时废止。2013年10月,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主编《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13年10月第1版,以下简称《释义》)。经过对《释义》与《标准》的实际应用,发现某些条款存在歧义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在此,本人就《标准》中部分条款的理解与应用进行阐述,供法医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