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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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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绿色城市更新”行动是为了实现城市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城市存量空间中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与需要的部分作出有计划、有目标的改建,以扩充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和利用能力的活动。绿色城市更新大致指向四个目标:加强城市空间生态修复、建设健康宜居城市环境、打造低碳节能新型城市和营造安全韧性城市系统。研究发现,在当前中国城市更新行动中呈现诸多“非绿色”倾向,需采取相应治理之策。  相似文献   

2.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城市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城市发展史上城市更新的主体在政府、土地权利人和市场主体之间有过演变,目前城市更新的部分地方法规除了强调政府主体和政府指定更新统筹主体外,更加尊重土地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国有企业的特征决定了其在城市更新中可以同时承担着“半政府”主体、产权人主体和市场主体的角色。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近几年的城市更新成果和项目来看,央企、国企参与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的比例不断增大,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和城市更新基金设立等方面,“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已经成为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主推模式。为支持国有平台参与城市更新,本文提出政府可以推行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国企、更新后的国有载体产权换股权、国企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基础上加持财政贴息三个政策层面改革创新。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种新型城市更新范式,包容性更新是对传统推倒式、碎片化重建模式的反思及超越,是未来我国城市更新和改造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导策略。从包容性的内涵和城市更新的发展脉络来看,两者具有一定的耦合性和内在关联。受城市的更新理念、更新模式及方式、更新主体权力和基层治理格局等多重现实的影响,我国的城市包容性更新水平及其进程陷入了发展困境。立足于城市的包容性发展,城市需要在发展导向、城市规划、参与主体、协商机制和更新载体等方面进行政策优化和创新。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遭遇严重的空间生产正义问题。“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提出彰显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实现空间生产正义是其价值导向。差异性和异质性空间生产消解地理空间不平衡发展,符合“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纠正空间生产非正义难题和坚持空间生产正义的实践性要求。为此,要以创新驱动优化供给端,丰富空间产品种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动摇,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相似文献   

5.
公私合作(PPP)模式的核心目的就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能否相较于传统的投资模式获得更大的进展。PPP模式中作为政企合作的这种伙伴关系在长期企业经营中如何更好地兼顾彼此,实现公共效益获取的最大化,是焦点亦是难点。政企双方利益的对抗、博弈到最终走向平衡、协调,从而实现PPP模式体现和保障公共利益的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6.
区域协同治理是区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区域协同治理的目的是追求区域空间正义。空间正义为区域协同治理的价值取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空间正义自身的价值诉求,是区域协同治理的必然要求。目前区域治理中还普遍存在空间分割、空间失衡、空间侵夺和空间悲剧等非正义问题。实现区域空间正义,需要强化识别认同机制,完善生产运行机制,以及构建支持保障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7.
空间生产理论聚焦空间生产的社会性,是反思城市更新的有效理论工具。深圳城市更新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形成城市政府—资本精英—原农村集体的三元利益分配格局,巩固了资本与权力的增长联盟,加速了同质化、资本主导的空间生产。但这一实践对弱势人群形成了驱逐效应,加大了空间分异与社会排斥,同时不断倒逼城市规划,导致公益缺失与贫富分化加剧,侵害了空间和社会正义。深圳城市更新应倡导共享发展理念,扭转效率优先的政策取向,构建更加公平的政策体系,打造更加开放多元的参与平台,实现空间和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8.
在新发展阶段,"城乡中国"将会成功转型为"城市中国",理解中国城市治理将成为理解中国国家治理的最佳窗口。城市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目标实现。空间正义理论与新发展阶段城市基层治理有着内在耦合,空间正义必然地成为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伦理诉求。通过对转型期城市基层治理的城市空间权利、城市空间贫困、城市空间更新等问题的批判,未来城市基层空间治理需要遵循"人民性"的政治逻辑、"城市性"的治理逻辑以及"个体性"的技术逻辑,从"治理共同体""协商式治理"与"精细化服务"三个层面进行制度构建,形成迈向空间正义的城市基层治理框架。  相似文献   

9.
街区治理共同体是基于地缘界限、利益整合、情感联结和文化导向而形成的多元共治生命有机体,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突出优势。基于街区治理共同体理念,探讨北京市大栅栏街区“大联动+微更新”治理模式在主体参与、组织建设、文化创新和公共服务维度的嵌入式治理样态,分析其运行机制与治理成效。针对治理中出现的主体职能博弈、智慧化建设滞后、城市现代化与街区历史性融合欠佳、街区整体建设与居民个性需求协调不到位的问题,从明确“微职能”、更新“微技术”、加强“微创新”和整合“微需求”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Web2.0时代开辟了双重公共空间:社会公共空间与虚拟公共空间。不同阶层主体源于“深层心理感知”在虚拟公共空间对流、重组、互动。面对着我国网络公共空间与网络监督的兴起,中国网络治理模式正形成具有法团主义风格的三重子类型模式:网络精英吸纳、虚拟组织吸纳与公共决策网络吸纳。通过多层次、多管道、多领域的网络意志吸纳,促进权力空间与虚拟空间的对流与动态均衡,从而实现良好的网络合作治理局面。  相似文献   

11.
乡村数字治理作为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支撑,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有力抓手。可以从乡村公共管理数字化、公共安全治理数字化、公共服务治理数字化三个层面,对乡村数字治理运行的社会基础加以考察。整体而言,乡村数字治理“三化”取得较大进展,但东中西部乡村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各类数字治理技术优化空间较大。在乡村推进数字治理,会面临数字鸿沟,制约数字治理可及性;治理主体数字素养不足,制约数字治理有效性;数字技术场景适配度低,制约数字治理适应性;治理过程“孤岛”化,制约数字治理协同性等现实挑战。未来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缩小乡村数字鸿沟;提升干群数字素养,培育数字治理有效主体;精准研发技术,推动数字技术适配治理事务;加强条块、政社协同,强化数字治理执行保障。  相似文献   

12.
在刑事法治视域中,刑法之“善”不但应当注重对秩序之维护,而且也应当注重对自由之保障;刑法之“恶”既要重视对犯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资格之限制或剥夺,也不能忽视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然而,我国刑法之“善”与“恶”均具有偏重性。实现刑法之“善”与“恶”的均衡性要求在立法上应当:将更多的侵犯个人利益且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化;缩小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犯罪的死刑适用范围;加快罪刑法定原则之“司法化”进程。  相似文献   

13.
当前法律制度和警察权益保障理念大多关注警察职权的有效发挥,而对挑衅与轻度侮辱等软暴力行为给社会与警务活动带来的危害常常予以忽视。而事实证明,以软暴力妨碍警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警务主体的权威性与警务行为的严肃性、强制性,导致本可以通过警察执法行为快速实现的社会正义无法实现,还破坏了形成于警民之间的秩序。对此,可以通过重构针对软暴力妨碍警务行为实施主体的教育体系、创新警察宣传方式、创新受害警察的救济模式等加以克服。  相似文献   

14.
乡村协商主体是个体农民,乡村协商民主良性运行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协商实现对乡村选举民主的有效补充,推动乡村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保障乡村监督实质化。但是,乡村协商主体在互动中存在诸多困境,主要是:公共理性缺失与个人利益滞留、平等协商不足与精英操控极化以及公共空间萎缩与协商成本增加。进一步优化协商主体互动的路径在于:调整利益结构,凝聚社会共识;培育政治文化,促进参与制度化;重构公共空间,发展非政府组织。  相似文献   

15.
基于“行政人”假设。行政人员是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人”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道德人”的统一体。但事实上,在我国行政领域中“行政人”的“经济人”自利性严重膨胀,个人利益经常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忽视甚至完全背离作为“道德人”所应遵循的角色规范。这是导致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重要原因。为此。需要对“行政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弘扬“道德人”的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并在保障“经济人”正当利益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和制度抑制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倾向。以保障公共政策有效地执行。  相似文献   

16.
王宏禹 《外交评论》2007,2(3):72-80
本文通过建构欧洲立宪主体中超国家行为体、国家行为体和公民行为体的多重行为模式,指明各种行为体在欧洲一体化的互动实践中都受到“国家认同”、“欧洲认同”和“公民认同”的根本性建构作用,并各自发展出具有“国家主义”、“欧洲主义”和“民主主义”的行为模式。欧洲立宪进程中,三种最主要行为体基于各自的身份认同和利益取向展开相互协调与合作。而建构以“欧洲公民”为纽带、以实现“合力平衡”为目的的良好宪政秩序,是欧洲统合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17.
新时代背景下,应更加注重法的价值对规范社会主体实现利益上的作用。若接续中外法理念将法的价值与利益联结思考进路,视法为规范社会主体实现利益的工具,则其关键价值在于正义、自由与秩序。正义作为社会主体实现利益的“可能性”,既维护了其既有利益,也保障了继续拥有实现利益的机会。自由作为社会主体实现利益的“可行性”,不仅确认了社会主体的生存资格、赋予了社会主体的发展动力,而且提供了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与交换行动方式。秩序作为社会主体实现利益的“可得性”,能确保社会主体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实现利益。适时重解法的价值,可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寻得法理依据,为平衡社会诸利益提供“三个自由”标准,也能为补齐生态秩序短板提供理由与方法。  相似文献   

18.
拉德布鲁赫的广义正义论有三个部分组成:平等正义、目的正义和功能正义。与物权的平等保护相对应,平等正义要求从形式上对物权法中各类主体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目的正义要求各类物权主体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和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去自由决定以实现市场竞争。而功能正义则要求各类物权主体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克服其自身缺陷,以真正实现物权的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19.
刑事侦查中,证据效率与程序正义时常处于矛盾和冲突中.证据效率要求获取证据要迅速及时,确实充分;程序正义则要求获取证据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做到合法、公正.但实践中,干警为实现破案目的,往往片面追求证据效率而忽视程序正义,导致违法办案时有发生.为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办案,实现证据效率与程序正义的平衡,避免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20.
在具有空间和领域外溢性的环境问题治理中,多元主体共治模式逐渐成为国家和地方打破环境污染治理困局的重要政策途径,因此在理论上需要进一步审视多元主体在环境共治中的行为本质,将主体间关系结构融入区域治理网络层面,从而识别并揭示区域环境共治中的多元主体集体行动逻辑与发展方向。在集体行动及其网络属性的理论探讨基础上,文章以杭州与合肥两个都市圈为案例,从共治主体的同质性与均衡性及网络结构的紧密性与依附性角度,对该区域环境共治网络的结构属性和演化形式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目前杭州与合肥都市圈的环境治理模式分别实现了由单核凸显型和松散参与型向多元协同型的演变,以政府为核心主体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型治理模式成为未来环境共治的有效路径走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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