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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这意味着对于符合"无民事行为能力"条件的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可代为开拆、查阅其日记和信件。那么,父母有权以"防止子女早恋"等理由拆看未成年子女的日记和信件吗?  相似文献   

2.
读者问:未成年人的家庭对制止未成年人早婚负有什么责任? 答:未成年人早婚是指未成年人在达到最低法定结婚年龄之前结成非法的婚姻关系.双方或只要其中一方为未成年人的,即属于未成年人早婚.也就是说,由双方或一方为未成年人结成的婚姻关系,必然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早婚现象对社会、个人都是有害的.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一章里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相似文献   

3.
第三节 证明监护人合法身份的主要证据 一、监护人的概念及主要法律特征 监护人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进行监督、管教和保护的人。主要法律特征如下:(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相似文献   

4.
浅论收容教养王韶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对犯罪人“因不满十六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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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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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侄女晓雪 ,今年 1 7周岁。自今年 5月份起她常常夜不归宿。我得知此情后就立即告诉了哥哥 ,并要求哥嫂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 ,不会出问题的。无奈 ,我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不以为然。请问 ,哥嫂夫妇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 ,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读者 石某复 信晓雪现年 1 7岁 ,属于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 1 0条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第 1 4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 )旷课、夜不归宿 ;(二 )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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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淑静 《中国律师》2010,(11):67-68
我国2006年8月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相似文献   

8.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根据该条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该条是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其中第1款禁止其实施行政性强制经营行为;第2款禁止其实施地区封锁行为。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及刑事政策对回扣行为向来是严厉禁止的,并对送、收回扣者分别以行贿、受贿论处,并且认为单位可以成为收受回扣的主体。如 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1997年新刑法第387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391条规定:“为谋取不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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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华 《研究生法学》2004,19(3):81-86
我国刑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该条第2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对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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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修改为:“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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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虚假宣传行为的特点李德龙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正确理解这一规定,对于正确认定和处·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具有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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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审中确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都有类似于“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明文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简称“上诉不加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但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却没有相关规定。有人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虽无类似规定,但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上诉权、上诉审查范围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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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刑法第四十九条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九条(以下简称“两条款”)都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的特别规定,但两条款均无明确具体的裁量尺度,在司法实践中有较大的弹性。因此,有的人提出应当把第四十九条现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法定基准刑,时犯死罪的未成年人在适用第四十九条的基础上,依据第十七条第三款从轻减轻处罚,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法原则。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首先,两条款同时适用,有悖于两款的相互关系。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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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根据该条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该条是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其中第1款禁止其实施行政性强制经营行为,第2款禁止其实施地区封锁行为。 一、行政性强制经营行为 行政性强制经营行为是指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权力为根据,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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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诉不加刑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论上诉不加刑陈林林一、问题之由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该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这与原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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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我国的立法和理论我国《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表明我国立法对律师保密义务予以了关注。与此同时,《律师法》第35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隐满事实”和《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1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的规定,要求律师必须履行真实义务,从而将其置于同时履行真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的两难境地。何谓真实义务与保密义务?真实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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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的探讨吴在存我国刑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在此,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从宽处罚原则的适用及有关法律问题谈些浅见,以供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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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累犯情形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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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为他人债务担保弊端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我国法律有关公司为他人债务担保的规定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公司是法人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是允许公司作主担保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但是,《公司法》和《担保法》也对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作了某些方面的限制:  (一)对公司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限制  《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该法第214条第3款又规定:“董事、经理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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