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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在实现法律对民事社会关系的调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该原则的适用不是不受限制的、任意的 ,而是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的 ,只有在满足特定的条件的情况下 ,该原则才能够发挥其相应的作用 ,超出了特定范围、不符合特定的条件 ,就没有该原则发挥作用的余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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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当事人意思自治毛利奇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解决纠纷的形式,本来是民间对所发生的冲突或纠纷,经由第三者居中作出裁判,以求得公正合理便捷解决的一种救助活动或自治行为,它已成为一种世界各国普遍使用的解决争议的法律形式。虽然经过立法形式的肯定,仲裁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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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是合同的灵魂,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领域,允许当事人在法律选择问题上的意思自治实际上是契约自由在法律选择问题上的自然延伸,作为国际统一实体规范的CISG中也有一些关于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适用的规定,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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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与物权冲突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动产物权首先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这在比较法上是十分超前的立法,引发了学界热议。19世纪物之所在地法规则战胜了住所地法规则,成为物权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但对于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而言,物之所在地法规则过分强调了物权的独立性,忽略了物权与作为其基础关系的债权的有机联系。物权虽是针对不特定第三人的对世权,但如果涉外动产物权争议只是停留在交易双方之间,而不涉及第三人,则双方之间的涉外动产物权争议应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同法律割裂同一交易中的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的有机联系,而当物权争议涉及第三人时,则应恢复适用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即物之所在地法。不动产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客观上仍不能允许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动产交易中,当事人若无相反意思表示,可推定合同法律适用的意思自治即为物权法律适用的意思自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应受限制性解释,物权冲突法的意思自治作为物之所在地法规则的有益补充,不应取代物之所在地法规则的基础地位,不应对抗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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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意思自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更应多提倡对于当事人依自治或准自治方式达成的纠纷解决方法,赋予强制执行力或其他确定判决类似之效果,既可以减轻当事人的劳力、时间和费用的支出,同时也减少了司法资源的浪费。秩序比公正更重要,秩序胜于公正,不能轻易否决当事人以自主意志所作出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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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避与意思自治之关系体现着国际私法制度更深层的价值构造:如果把国家理解为一种“制度安排”,那么法律规避和意思自治之关系就是这种制度安排中的两种“产权关系”;法律规避现象存在的首要前提是当事人意思自治。本文试以“鲍富莱蒙”一案为引,简要分析这种制度安排中两者关系之价值构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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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技术的进步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国际私法为了回应这种影响,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发展自身,形成了诸多理论。以传统国际私法的三个领域——管辖权、法律选择与涉外争端解决程序领域为出发点,分析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的各种客观性因应,指出其不足之处,提出主观性因应的可能性;并着重比较最密切联系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对于网络国际私法的影响,试图证明意思自治原则更适宜网络环境,应该成为网络国际私法中的主要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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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最主要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原则。但是该原则只强调形式上人人平等的自由,忽视了实质上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非平等事实,结果使得法律对这一原则做出诸多限制。本文论述了私法自治原则的含义和重要意义及其价值,正是因为该原则的重要性,所以它不能被滥用,适用范围也非无限,我们需要对它做出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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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又叫合同自愿或契约自由原则,就是指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当事人享有充分的合同自由,合同能完全体现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该条即是意思自治原则的条文化。 意思自治原则包罗的内容广泛,并且贯穿于合同法始终。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任意性规范赋予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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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经纬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5):21-27
法律行为制度是意思自治的工具。法律行为制度之所以能够成为意思自治的工具,其原因在于法律行为制度对意思表示效力的确认和所确立的“法无明文禁止即合法”的规则,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奠定了制度的基础;法律行为制度所构建的规范体系,为人们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提供了有效的运行机制;法律行为制度所确立的行为缺陷的救济之道,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提供了补救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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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仲裁应该以当事人自愿作为前提,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然而,与商事仲裁相比,体育仲裁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受到较多的约束与限制,表现出较明显的强制性特征;仲裁合意的表现形式比较特殊;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效力明显较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