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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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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静  刘淇 《中国审判》2010,(4):56-56
3月16日,“‘80后’只为提升浏览权限充当黄色网站版主”一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段某、陈某等5名“赤裸中国”黄色网站的管理人员对检方指控的事实部分都予以承认,对检方指控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也表示认罪服判。  相似文献   

2.
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如何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正确理解和认定淫秽物品,不仅关系到对淫秽物品犯罪案件的正确定罪量刑,而且关系到正确区分罪与非罪问题。笔者试就这一问题谈几点看法。 淫秽物品的定义和特征 什么是淫秽物品?这是打击淫秽物品犯罪需要首先明确的一个基本问题。《决定》第八条对淫秽物品的定义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  相似文献   

3.
在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对在线传播淫秽物品的具体犯罪行为进行分析后,对在虚拟空间(因特网)中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行为地进行了研讨,指出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网络用户所在地、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网络用户终端所在地、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所在地均是其犯罪行为地,并认为只有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网络用户才是罪犯,而且对在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提出了相应的社会对策和司法对策.  相似文献   

4.
论淫秽物品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淫秽物品的认定张明楷一、淫秽物品的本质属性与具体内容关于淫秽物品的概念,我国先后有一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与刑事法律作过规定。例如,《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第2条指出:"查禁淫秽物品的范围是: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的录像带、录音...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方针的贯彻,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同时,国外淫秽物品就象苍蝇一样混入我国的境内。在“泊来”淫秽物品的传染下,“国产”的淫秽物品也骤然滋生。由于各种原因,淫秽物品犯罪的惩治很不得力,淫秽物品在全社会泛滥成灾,淫秽物品犯罪率呈直线上升,青少年深受其害,诱发了大量的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因而引起了全国上下一片义愤,全社会竞相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吁。1989年8月,党中央、  相似文献   

6.
淫秽视频链接的内容不具有淫秽的本质属性,即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认为提供淫秽电子信息的链接与提供淫秽电子信息没有本质不同,将贩卖淫秽视频链接行为定性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观点,既超出淫秽物品的语义,又错误认定贩卖行为的对象。若贩卖淫秽视频链接的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传播淫秽物品的危害后果,客观上实施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相似文献   

7.
为了加强同淫秽物品犯罪的斗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本文试图结合司法实践,对淫秽物品犯罪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写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物品。我国一向重视利用各种手段包括法律手段同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1979年制定的刑  相似文献   

8.
1990年12月28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刑法第170条规定的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罪重新作了规定,其中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规定尤为详细.《决定》不仅把传播淫秽物品确定为犯罪行为,而且还根据行为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动机目的、传播方式和传播场所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三种罪名,即《决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条第1款规定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第3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组织播放淫秽的音像制品罪”.另外,《决定》第3条第4款和第5款还分别规定,向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应从重处罚,以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传抄淫秽物品的,家长、学校应当严加管教.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宪法角度出发,旨在对刑法上淫秽物品的相关定义进行反思,由此对淫秽物品管理上的实践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具体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0.
淫秽物品犯罪适用法律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淫秽物品刑事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现行法律作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为我们人民法院打击淫秽物品刑事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从1993年开始,我院陆续受理了一些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我们遇到了一些新的法律问题,而现有的惩治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法规又不很完备,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对案件的公正和准确审理,给审判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为此,笔者试图通过在近几年审理淫秽物品犯罪案件中获得的一些原理和体会来探讨一下对此类案件如何正确适用法律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蒋小燕 《河北法学》2011,29(1):133-138
犯罪对象与行为对象存在一定的差异,而淫秽物品是淫秽物品犯罪的行为对象。它是制作、贩卖、传播等行为的直接指向,它不属于犯罪客体及犯罪对象的内容,但这种指向是我们在说明淫秽物品犯罪行为时不得不涉及的。作为行为对象的淫秽物品具有自己的特征,在现实中表现为不同的形式。鉴于目前存在的新型淫秽罪,可以考虑用"淫秽事物"代替"淫秽物品"更为准确。  相似文献   

12.
与传统意义上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相比,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犯罪构成方面呈现出新的特点,具有诸多不同于传统犯罪的罪状特征,理清计算机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3.
袁婷  夏菁 《人民司法》2023,(26):24-27
淫秽物品性质的判断主体是法官,遵循的判断标准是社会一般人标准。公安机关以及新闻出版部门关于淫秽物品的鉴定,系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对违法性作出的行政认定,是法官判定淫秽物品性质的证据资料。淫秽物品的性质,应由法官遵循整体性原则,根据社会一般人的标准,结合行为时的文化环境,对涉案物品是否具有诲淫性以及科学艺术价值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1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法刑一(1991)18号《关于办理淫秽物品犯罪案件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对于你院请示的“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施行后发生的淫秽物品犯罪案件,定罪量  相似文献   

15.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八月二十八日召开全市规模的公判大会,对四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并利用淫秽物品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五名犯罪分子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二十年等刑罚。  相似文献   

16.
为了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特作如下决定: 一、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的,依照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处罚。不是为了牟利、传播,携带、邮寄少量淫秽物品进出境的,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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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惩治日益严重的淫秽物品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然而,由于《决定》规定了不少新的罪名,且涉及到其他一些有关的犯罪,因而在认定涉及淫秽物品的犯罪问题上还存在不少容易混淆的地方,司法实践中在区分这些罪名时也  相似文献   

18.
淫书、淫画等淫秽物品,严重污染社会风气,对人们(龙其是青少年)具有很大的腐蚀作用.我国历来对淫书、淫画等淫秽物品采取坚决取缔的政策.早在一九五五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并大力进行了清理工作.但是,淫秽物品并未绝迹,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大量淫秽书刊、录像带等走私进口,广为流传,污染了社会空气,破坏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少青少年受到淫秽物品的毒害,走上了强奸、流氓等性犯罪的通路.因此,如何利用刑法同制作、传播、贩卖淫书、淫画等淫秽物品的犯罪作斗争,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要利用刑法同这类犯罪作斗争,就必须完善对这类犯罪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9.
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但尚未售出,是否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既遂?就此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且看以下两个案例。  相似文献   

20.
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1990年12月28日公布施行。《决定》总结了查禁淫秽物品斗争的经验,根据实际需要对刑法有关规定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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