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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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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提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修改过程中借鉴西方立法先进经验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渐趋民主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制度一经法律确认,即引起社会及传媒的广泛关注。然而,卫997年新年伊始之际,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全面实施的过程中,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制度却在现实的司法活动中频频“触礁”。在一些地方,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关隘重重,几近不能,律师依法提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几乎成为法律“神话”。这一现象已开始同该制度确立时一样…  相似文献   

2.
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提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修改过程中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渐趋民主化的重大标志。然而,1997年新年伊始之际,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实施的过程中,律师提前介人刑事诉讼的制度却在现实司法活动中频频“触礁”。在一些地方,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关隘重重,几近不能。笔者通过调查了解认为,律师提前介入难,症结如下:一、“律师提前介人是与侦查机关对着于”。一些侦查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该制度的内容及价值意义认识偏差,阻碍律师提前介入。律师提前介…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在刑事诉讼实践中,有种种“提前介入”的做法和主张,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提前介入侦查和审查起诉,二审法院提前介入一审程序,以及主张辩护律师提前介入侦查、起诉阶段等。对此,笔者有两点基本看法:1.“提前介入”不仅仅是实  相似文献   

4.
提前介入,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严打”斗争中,为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而普遍采用的一种办案方法,至今在刑事诉讼中仍被继续采用。近年来,提前介入的办案方法,已经逐渐引起刑事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普遍关注,许多同志对提前介入这种办案方法提出了各自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以下简称“提前介入”),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某些案件,在公安机关捉请批准逮捕或者侦查终结移送检查机关起诉、免予起诉之前,检察机关就参加公安机关的部分乃至全部侦查活动,以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提出建议,促进案件的正确合法处理的一种办案方式。近几年来,“提前介入”不仅已成为刑事诉讼中客观存在的现象,而且正在更广泛地推行。实践证明,“提前介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  相似文献   

6.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这不仅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与完善的一个显著标志,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初步结束了法学界长达数十年的争论,从而为律师全面介入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奠定了立法和理论基础。一、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的立大理论和现实意义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作为一种诉讼理论,广泛体现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之中。法国《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任何人在其未被…  相似文献   

7.
读了《中国律师》1997年第5期刊登的广州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李启信同志的文章《律师·辩护人提前参与刑事诉讼:辟一条正道给人走》之后,感慨万千。该文把律师提前参与刑事诉讼归纳了四条好处,说的中恳、说的实事求是。试想,姐果司法部门的领导都能这么认识问题,哪怕是再低一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提前介入”、“提到参与刑事诉讼”就不会是现在这个局面了。本来,新的刑事诉讼法是在总结我国原刑事诉讼法实施十七年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刑事诉讼中的科学、进步经验而修订,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更加健全、完善的体现,是充…  相似文献   

8.
詹建红 《法商研究》2023,(2):132-145
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和增强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应该以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为前提。作为强化程序衔接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配合”与“制约”的协调统一。立足于现行的规范性文本,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存在介入地位的被动性、介入方式的间接性和介入决策的协商性3个特点,在总体上呈现检察机关服从式配合的结构样态。欲在法治反腐的程序思维下实现“配合”与“制约”两种功能的平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优化程序结构、引入直接审查方式和明确决策主体,以提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程序主导地位;厘清基本任务、区分内外两种介入机制和增强检察建议实效,以明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职责范围;界定案件范围、提前时间节点和扩展参与权限,以细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9.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的一项重大改革即是增加了侦查阶段的“律师提前介入”的规定,适不仅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而且赋予了律师了解罪名权、会见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等多项权利,这无疑是立法上的一大追步。但是由于规定律师会见权的条款不够具体、细化,操作性不强,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律师会见权形同虚设,不仅直接影响律师在刑事诉讼申作用的发挥,更有损刑事案件的辩护效果。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89,(12)
本文认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刑事诉讼程序是必要的,人民法院则不宜采取。  相似文献   

11.
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由此将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时间提前到了有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阶段。本文,仅就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立法完善谈谈意见和看法。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应当明确的两个问题(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其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  相似文献   

12.
张栋 《法学评论》2023,(3):46-55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与提前介入侦查有共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梳理1980年以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可以发现,提前介入侦查的定位经历了从追求办案效率到确保案件质量,再到监督侦查、保障权利的发展过程。不同的是,提前介入监察是检察机关基于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尊重监察机关独立办案的前提下进行的配合协助与制约。实践中,提前介入监察的案件范围模糊、介入的被动开启、介入的时间不充分、介入意见效力模糊等实践问题影响提前介入监察的办案质效。为此,需要明确“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范围;确立“以商请介入为主、主动介入为辅”的启动方式和“适时介入”的标准;以内部介入传导司法理念,适度增强提前介入意见的效力;细化提前介入监察中指定管辖与司法管辖的衔接规则。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研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下称《律师法》)已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两法的颁布实施,一方面为律师在刑事诉讼领域开拓事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律师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执业风险也明显增大了。根据两法的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可以参与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本文拟就律师提前介入的法律依据、诉讼地位与作用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略作分析研究,以期于求得共识。一、律师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律师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的时间早晚是刑事诉讼文明进步的一个显著…  相似文献   

14.
崔金鹏 《研究生法学》2010,25(2):125-134
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围绕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进行了许多方面的改革,如律师的提前介入、侦查讯问中的同步录音录像等。本文从小处着手,通过对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的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剃“光头”和穿“黄马甲”现象的分析来揭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本文首先从历史、法律依据和目的等方面研究了此现象的形成原因,然后从依法行政、审前羁押的目的、无罪推定原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法律地位、首因效应和“尊严理论”七个方面分析了剃“光头”和穿“黄马甲”的诸多弊端,并由此进一步剖析了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结合现实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5.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透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将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并赋予其相应的调查取证权;允许律师介入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是刑事诉讼日趋进步的反映,但由于法条在有关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16.
检察技术工作是检察机关为解诀案件中有关技术性证据问题而开展的专门业务,它的各项业务既涉及到履行检察职能的各业务部门,又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相关业务存在着监对制约的关系。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得这项工作未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此,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建立如下制度:l、提前介入制度检察技术部门提前参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包括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和自侦案件的提前介入两个方面。首先,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相似文献   

17.
陈令春  席刚 《山东审判》2006,22(3):58-61
一、律师阅卷权之立法与司法现状在刑事诉讼立法及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应当赋予并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以利于审前证据信息的交流,是与设立刑事辩护制度特别是律师辩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息息相关的,没有阅卷权,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辩护权。1996年刑诉法修正之前,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采取的是“案卷移送主义”,"!辩护律师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后,到人民法院查阅检察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虽然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较晚,但能够全面、系统的了解、掌握全部案情。修正后的刑诉法使得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大为提前,能够在侦查阶段会见犯…  相似文献   

18.
1.加紧完善立法工作。从目前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状况看,律师的提前介入必将成为现实。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用立法形式对律师提前介入作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使律师的介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暂行条例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都比较原则和笼统,已不能适应刑事诉讼的要求,亟待修改与补充。笔者认  相似文献   

19.
新刑诉法实施环境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命案"侦查是更加顺应刑事诉讼改革趋势、契合我国司法实践需要的,能够推进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统一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理性选择和可行路径。本文拟在探讨分析各地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机制的具体模式构想,以期为合理定位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推进基层司法实务工作尽快适应刑事诉讼改革进程有所增益。一、概述根据新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和各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在  相似文献   

2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扩大了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科学化、民主化的又一突破。这项制度的确立,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同时它与国外一些国家律师介入侦查的做法也有很大不同,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该规定将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限定为律师,而不能是其他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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