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5)
<正>鲁政字[2014]4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13.5元、12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相似文献
2.
3.
4.
5.
6.
7.
8.
9.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2)
正豫政[2014]5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小时最 相似文献
10.
11.
《宁夏政报》2016,(3)
正宁政发[2015]9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第21号令)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宁政发[1995]1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作如下调整: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由每人每月1300元调整为1480元。二类区: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由每人每月1220元调整为1390元。 相似文献
12.
13.
14.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24)
辽政发[2007]4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590元调整为700元;二类地区由480元调整为580元;三类地区由 相似文献
15.
16.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3)
正甬政发[2017]8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15):44-47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人社[2011]21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900元调整为1100元;二类地区由750元调整为900元;三类地区由650元调整为780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