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正>鲁工商法规字〔2014〕2号各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控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  相似文献   

2.
辽宁省工商局文件辽工商发[2014]45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2014年10月11日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提高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  相似文献   

3.
<正>鲁工商法规字[20 14]4号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调解规定》已经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鲁工商合规字[2014]1号各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2014年1月13日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  相似文献   

5.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体育局制订的《山东省体育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7.
<正>鲁工商外企规字[2015]3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5年7月3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  相似文献   

8.
<正>鲁政办发[2014]3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多年来,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专项资金管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边界不清、结构固化、过多过散、交叉重叠、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发  相似文献   

9.
<正>SDPR-2014-0130006鲁财办[2014]35号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4]3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相似文献   

10.
<正>鲁工商消规字[2015]1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意见》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意见第一条为指导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快速、便捷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文明诚信经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工商总局有关规章,制定本指  相似文献   

11.
<正>鲁司[2014]178号各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司法鉴定服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渝工商发[2011]4号各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为进一步推动全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市局制定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指导基准》,经市局2010年度第2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14.
<正>SDPR-2017-0130017鲁财金[2017]17号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我们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鲁政办发[2014]2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7月29日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6.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办法》指出,高校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培训收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考试费3类。代收费是指高校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代提供服务的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服务性收费是指高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的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所收取的相关费用。培训收费是指高校或其所属院、系、所、中心等,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费用。培训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培训收费和经营性培训收费。高校的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高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各类代收费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高等学校的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相似文献   

17.
18.
<正>SDPR-2017-0190001鲁农政法字[2017]14号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各单位: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特别是新的《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践,对《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相似文献   

19.
<正>鲁公通[2013]377号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为保证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字[2013]42号)的要求,省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重要意义。公安行政处罚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  相似文献   

20.
<正>鲁邮管[2013]117号各市邮政管理局: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字[2013]42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以及《山东省邮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局组织对我省邮政行政处罚项目、法定依据以及处罚标准进行梳理汇总,制定了《山东省邮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见附件)。现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