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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鲁价费函[2014]43号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你局《关于申请对技术中心新增委托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备案延期的函》(鲁检通函[2014]11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你局技术中心部分委托检测项目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表列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测单位按照"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实施检测并收费,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税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相似文献   

2.
<正>鲁价费发[2014]88号省质监局:现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见附件。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  相似文献   

3.
<正>鲁价费发〔2015〕13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为规范水土保持补偿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以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  相似文献   

4.
<正>鲁价综发[2015]20号各市物价局: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收费文件规范化管理,维护收费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不断提高收费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决定废止收费文件104件,现予以公布。附件:山东省物价局废止收费文件目录  相似文献   

5.
<正>鲁价费发[2014]39号各市物价局:为规范房屋档案利用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房屋档案保护和开发利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的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等服务,可向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相应  相似文献   

6.
<正>鲁价费函[2014]89号省公安厅: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鲁公发[2014]32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我省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继续执行80元/人次的标准。其中,理论考试费40元/人次;体能测试费40元/人次,考试项目包括队列、立定跳远、100米短跑、4×10折返跑等。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对不合格科目按上述标准缴纳相应考试费。对考试合格者颁  相似文献   

7.
<正>鲁价费发[2015]92号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物价局、财政局: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完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含职业技能鉴定,下同),促进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精神,现就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职业资格考试,是指  相似文献   

8.
<正>鲁价费函[2014]84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教师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字[2014]6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继续执行以下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每人每科次60元(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面试每人次240元(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次15元);高校教师资格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次220元。二、考试机构除收取考试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  相似文献   

9.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关于启用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的通知》(国检法联[1999]397号),自2000年1月1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与海关建立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为了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  相似文献   

10.
<正>鲁价费发[2015]46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鼓励高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新办学模式,优化办学结构,促进高校创新发展和学生充分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自主权,鼓励高校创新办学模式。校企合作办学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办学模式,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要鼓励高校创新  相似文献   

11.
<正>鲁价费发[2014]31号省教育厅: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考试收费行为,现将高考考试费中技能考试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省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收费执行现行普通高考艺术、体育测试收费标准,即每生90元(含报名费);山东政法学院监狱学专业和山东警察学院招生体能测试、面试收费标准每生90元(含报名费),参加复试的,复试费每生40元;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费,上站检查每人次500元,复检每人次300元。  相似文献   

12.
<正>鲁价费函〔2014〕65号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鲁卫财字[2014]18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同意你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按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中央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收取考试费。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  相似文献   

13.
<正>鲁价费发[2014]71号省通信管理局,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1]2402号)要求,现将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初级、中级各2科)收费标准核定为每人每科6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  相似文献   

14.
<正>鲁价费函[2015]44号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你局《关于继续执行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鲁农机计字[2015]14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依法取得农机驾驶培训许可的机构开展农机驾驶员培训业务,可以收取农机驾驶员培训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二、农机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进行培训,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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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4-0460015鲁价费发[2014]56号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东营胜利黄河大桥收费期限的批复》,(鲁政字[2013]83号)要求,决定将东营胜利黄河大桥7座(含7座)以下客车及2吨(含2吨)以下货车通行费标准由每车次10元降为5元。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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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4-0460024鲁价费发[2014]84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具体标准见附件。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拟定的《全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组建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8号现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办法》,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19.
国办发〔1999〕59号(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拟定的《全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组建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组建方案根据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7号现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办法》,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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