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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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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鲁政字[2015]219号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你们《关于德商高速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5]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在德商高速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京台鲁豫;设置匝道收费站7处:聊城西、聊城南、莘县北、莘县、莘县南、莘县古城、范县东。收费期  相似文献   

2.
正黔府函[2020]59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碧江收费站更名的请示》(黔交呈[2020]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碧江收费站更名为铜仁东收费站。二、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铜仁东收费站的收费期限、收费里程、收费标准按  相似文献   

3.
<正>鲁政字[2013]25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你们《关于菏泽至东明等1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价费发[2013]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泰莱高速莱城区与莱新高速连接线等6段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二、菏泽至东明等7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同意暂延长收费期限1年。待国家整体调整政策明确后按国家政策执行。三、济南至聊城等2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同意暂延长收费期限1年。待  相似文献   

4.
<正>鲁政字[2015]203号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你们《关于东青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请示》(鲁价费发[2015]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延长东青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2025年9月15日。  相似文献   

5.
正黔府函[2015]309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江口至瓮安段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江口至瓮安段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闵孝镇、龙塘坳、石固、石阡南、佛顶山东、佛顶山西、余庆东、黄平纸房、猴场、瓮安共10个匝道收费  相似文献   

6.
<正>黔府函[2014]24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设站收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黔西、林泉、黄泥塘、六龙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44年12月30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黔府函[2015]22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毕节东、毕节北、燕子口、林口匝道收费站及生机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20年,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35年9月30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相似文献   

8.
《贵州政报》2015,(1):21
<正>黔府函[2014]24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海龙、乐理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34年12月26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  相似文献   

9.
正宁政函[2020]36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段设站收费的请示》(宁交发[2020]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政函[2015]198号),原则同意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段工程PPP项目建成通车后按照经营性公路设站收费,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  相似文献   

10.
正鄂政函[2018]9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天河机场高速公路马家湖匝道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武汉政文[2018]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孝天公路武汉段连接S108慈天公路,通过马家湖立交与武汉天河机场高速公路相连,为来自武汉天河机场东、西、北三个方向的车辆提供进出通道。考虑到保持武汉天河机场高速公  相似文献   

11.
<正>鲁价费函[2015]50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山东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函》(鲁教财函[2015]20号)收悉。同意山东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的学分制收费改革方案。各高校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  相似文献   

12.
《贵州政报》2014,(2):41-42
正黔府函[2014]15号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你们《关于调整贵阳市区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阳东出口高速公路云关收费站迁移至下坝,新建贵阳东收费站。待贵阳东收费站建成收费后,即撤除贵阳东出口高速公路云关收费站及机场、冒沙井、大坡东匝道收费站并停止收费。贵阳东收费  相似文献   

13.
<正>黔府函[2015]124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G60高速公路安顺西收费站更名为龙官收费站的请示》(黔交呈[2015]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清镇至镇宁高速公路安顺西收费站更名为龙宫收费站。二、龙宫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里程、收费标准等事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清镇至镇宁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04]224号)执行。三、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亮证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4.
<正>京环发[2015]33号各区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发[2013]27号)、《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  相似文献   

15.
正黔府函[2017]16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贵阳至新寨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更名的请示》(黔交呈[2017]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阳至新寨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更名为龙里东收费站。二、贵阳至新寨高速公路龙里东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里程、收费标准按原批复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黔府函[2015]31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已建成路段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湄潭东、抄乐、港口、瓮安北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7.
正黔府函[2015]28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万山收费站更名为万山经开区收费站的请示》(黔交呈[2015]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万山收费站更名为万山经开区收费站。二、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万山经开区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标准仍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2]23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  相似文献   

18.
正黔府函[2015]30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增设镇远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设镇远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从2015年12月28日起,至2033年12月18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相似文献   

19.
正黔府函[2017]24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迁移贵遵高速公路南白收费站的请示》(黔交呈[2017]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贵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南白收费站从兰海高速(G75)K1236处迁移至K1241处,原收费站停止收费并撤除。二、迁移后现南白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7年1月25日起,至2027年12月27日止。  相似文献   

20.
正黔府函[2021]70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变更三穗至黎平和凯里至雷山高速公路收费实施单位的请示》 (黔交呈[202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三穗至黎平和凯里至雷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由贵州东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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