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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关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意见综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第一部选举法是1953年制定的,并依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产生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和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行选举法是1979年制定的,并于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先后四次进行修改。理论界对改革开放以来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如扩大直接选举、实行差额选举、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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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是换届选举的基础性环节。根据D市公安局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9月,D区及两个开发区总人口664893人,其中D区422489人,市经济开发区163289人,运河开发区79175人。D区选举委员会按选举法规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并根据三区人口数分配代表名额,D区153名,市经济开发区59名,运河开发区30名。按照法律规定的选区划分原则,并参照上届选区划分情况,D区合理划分选区,全区共划分103个选区。按选区的大小,每个选区分配代表1至3名,为区县人大代表的顺利选举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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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权利的平等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平等的制度基础。我国选举法中关于人大代表所代表人数的规定实际上剥夺了我国农民平等选举的权利,没有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出发来构建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一《、选举法》关于城乡代表不同名额的规定我国现行《选举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第十三条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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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国选举人大代表的方式,采取了以直接选举为基础,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直接选举是指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民以选区为单位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代表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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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问: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主持机构是哪个?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法还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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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选举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正,废止了代表名额分配上的所谓“四分之一条款”,实行“同票同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三个平等原则”(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笔者就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代表名额确定与分配谈一管之见,以顺应新选举法“落地”之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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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代表名额是换届选举的一个重要环节。严格依法确定代表名额,对于搞好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精简、效能和具有活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一、规范代表名额是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举措代表名额是选举法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几乎每次制定修改选举法都不可避免地涉及这个问题。1953年的选举法对确定代表名额的办法作了规定。当时根据人口多少,确定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幅度。但在实际中严格执行不够,1958年以后开始增加代表名额,到后来代表名额增加较多,1979年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代表名额超过一千名,有两个省的代表名额接近二千名。1979年重新修订选举法,曾对精简代表名额进行过研究,由于当时实有代表名额过多,一次难以减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