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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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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时某,男,1997年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自侦部门查实1993年至1997年时某利用职务之便,受贿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但1993年收受3.5万元的事实时某虽作了交代,因行贿人周某劳务输出到肯尼亚而无法查证。时某被依法逮捕。后检察机关仅就查实的受贿8万余元犯罪  相似文献   

2.
案情介绍 被告人陈某,1989年经美国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 司面试,被聘为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1990年底,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陈某受贿2.2万元的 信件后,即立案侦查。检察院首先取得了行贿人钱某的 证词。1991年4月8日,检察院开着警车到中萃公司, 将陈某传走。检察院经过几天的讯问,至4月11日凌 晨,在某厂职工胡某的开导下,被告人陈某承认并交代 了受贿2.2万元的犯罪情节,且与钱某的证言基本一 致。逮捕后,被告人陈某推翻了供词,一再声称自己是 冤枉的、没有受贿。 针对此案件的特殊情况,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在 法庭上针对行贿人钱某的证词前后矛盾和为什么陈某 的供述与钱某的证言一致进行了重点辩护。  相似文献   

3.
刘岚 《中国检察官》2010,(12):73-73
[案情]甲系某国有企业经理,因涉嫌受贿由纪检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其对在纪检部门交待的犯罪事实全部翻供,主要证人(行贿人)也完全改变证言。  相似文献   

4.
2004. 15中国监察2002年12月,A市公安机关开展查处和取缔“黄、赌、毒”的严打整治活动。12日晚上11点左右,该市某派出所两名公安干警张某、刘某(二人均为中共党员)在对某宾馆突击检查时,发现旅客赵某(国家工作人员、中共党员)非法持有海洛因50克,并携带港币2万元。张某、刘某依法将海洛因和2万元港币予以扣押,并将赵某带回单位审查。途中,赵某许诺将2万元港币送给张某、刘某以求脱身。张某、刘某协商后将赵某中途放走,海洛因也“物归原主”,张某、刘某从中各收受了1万元港币。2003年5月,赵某因吸毒被B市纪检机关查处,交代了张某、刘某的上…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13,(9):F0002-F0002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此前,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铁男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似文献   

6.
200多人旁听同僚受审 2015年3月4日,阜阳市纪委组织200余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在阜阳市中院旁听刘学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审理. 刘学武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立案查处,2014年8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逮捕. 检方指控:2004年6月至2014年7月,刘学武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器械采购、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1158.98万元、价值24.4万元的越野轿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一张.  相似文献   

7.
2010年年初,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不断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河北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副大队长刘焕华违规选用施工供货商,收受他人贿赂。刘焕华先后担任过河北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岩土工程处副经理、经理(处长)、第二地质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因工作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但市反贪局领导高度重视这一线索,经过反贪干警前期的秘密调查,确定刘焕华具有重大受贿嫌疑,于2010年10月15日依法立案侦查。随后,办案干警经过近5个月的艰苦侦查,一起百万受贿大案浮出水面。  相似文献   

8.
受贿行为是较为多发常见的违纪违法行为。准确认定受贿行为,离不开对谋利要件的正确理解和把握。一般受贿行为可分为收受型和索取型。根据《刑法》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收受型受贿的谋利要件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型受贿即索贿,其谋利要件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实践中,对收受型受贿谋利要件的理解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  相似文献   

9.
首先,来看“医疗回扣”。按照“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表述,“医疗回扣”是指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的行为,并且《意见》把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的,也认定为“医疗回扣”行为。从其内容上可以看出,“医疗回扣”行为本身符合受贿类犯罪的必备要件,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相似文献   

10.
29.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某因受贿问题被该市监察局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刘某向该市人大常委会辞去了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现市监察局根据调查结果,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并报经市政府同意。请问:在该市监察局下达的监察决定书中是否还可以表述为“给予刘某撤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处分”?答:实践中,监察机关对于查处的违纪的政府组成人员需要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罢免、撤销或免去其职务后,监察机关才能再下达行政处分决定。因此,在下达处分决定书时,该被处分人已不再担任原来所担任的政府组成人员职务。对刘某…  相似文献   

11.
收受干股是贿赂犯罪中常见的一种情形,如何认定这类案件中的受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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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02年11月3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十五届七中全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雪冰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党委书记王雪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现已查明,王雪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收受贵重礼品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在担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和中国银行行长期间,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王雪冰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收受礼品;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工作严重失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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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某行政机关利用划拨专项资金的职权,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为另一单位谋取利益后,收受了该单位提供的巨额经济利益。案发后被纪检监察机关认定为单位受贿错误,该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兼党组书记受到了相应处分,但对于作为党组成员的纪检组长的党纪责任追究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认  相似文献   

14.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贿案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及以后的庭审阶段常为自己辩解到:收受贿赂后,将受贿钱物用于公务交往,并未归个人所有,因此对这部分钱物,司法机关不应以受贿数额认定。那么,犯罪嫌疑人受贿钱物用于公务交往,究竟如何定性,不仅困扰了司法机关对受贿案件的查办,而且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笔者认为,应明确受贿钱物用于公务交往以犯罪论处,从而,促进反贪污贿赂斗争健康深入开展。以下是笔者一些粗浅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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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受贿案件证据易发生的疏漏及对策王兴发,蔡庆丰受贿罪是受贿人与行贿人进行权钱交易的一种渎职犯罪行为。刑法对此罪客观要件的规定比大多数罪要复杂,既有“利用职务的便利”,又有“以非法收受财物为实质内容”;既限于“索要、收受两种形式”,又限制收受型受贿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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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如何理解和掌握这一法律规定,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均存在分歧,本文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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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案公诉人,我认为: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作为某市橡胶厂厂长,利用自己职务之便,通过让单位从个体户刘某处吃进劣质高价煤炭,而从中收受“回扣”、“好处费”,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在认定受贿数额上,直接收取的回扣1.7万元和彩电、金项链等物情节清楚,无须置疑。但对其在被“请’赌博过程中的钱财应如何认定,是否归属受贿范围?回答应是肯定的,第一,从主观上,黄某有从赌博过程取得钱财的故意,在赌博前,两人就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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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侦查机关掌握了行贿人蔡某向周某行贿的犯罪线索.并对此线索进行了初查。周某供述了其收受蔡某8万元事实,又交代了侦查机关并不掌握的其收受何某这10万元的情况。后因行贿人蔡某去向不明,周某供述的其收受蔡某8万元的事实,证据不足无法查实。周某收受周某现金10万元的事实,有证据证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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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秀,辽宁省抚顺市交通局原副局长。他先后负责盖了两座大楼。盖第一座大楼时,他收下“感谢费”10万元;盖第二座大厦时,他收下105万元。楼是盖起来了,可他却倒下了。2003年6月26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李洪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单位)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累计人民币1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犯罪,应依法严处。但被告人李洪秀被立案审查后,能主动交代检察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犯罪事实,并在案发后退回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洪秀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站在被告席上,听完最后的判决,李洪秀深深地低下了头,表示不再上诉。其实,对于这样的判决,李洪秀早就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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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提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逮捕(以下简称“上提一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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