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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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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凤兵 《法制博览》2023,(23):73-75
法人人格否认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是人格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同。判断法人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标准是法人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法人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夫妻公司一般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且仅有夫妻两人。目前我国《公司法》中没有夫妻公司的概念,亦没有专门规制夫妻公司的法律法规。但现实中由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数量繁多,且多为小微企业。在夫妻公司对外负债无法清偿时,能否刺破公司面纱由夫妻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文拟通过案例分析法,从夫妻公司能否认定为一人公司角度为切入点,探究夫妻公司人格否认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2.
孙宇 《法制博览》2024,(8):145-147
“夫妻”公司的性质,在实践和理论上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有些观点将“夫妻”公司认定为一人公司,或者说在处理公司的债务纠纷的时候适用一人公司的规定,要求夫妻股东对于公司的财产独立性承担举证责任,在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时候,判令夫妻股东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将夫妻股东公司认定为一人公司的做法实际上会扩大一人公司的适用范围,有可能会造成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滥用。根据与一人公司的差异性比较,夫妻股东公司并不是一人公司。同时,夫妻股东公司这种模式也为法律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找到了法律制度本身的一些缺陷和漏洞。所以,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有关夫妻股东公司的一些法律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相似文献   

3.
成果  陈海娇 《法制博览》2023,(18):62-64
文章通过解读案例,对2020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的股东除名情形,在具体实施除名的过程中的表决权规则,以及股东被除名后公司变更工商登记是否侵犯除名股东权益和中外合资公司股东除名等问题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下简称《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了第三人过错原因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以侵权行为形态为标准可以归入第三人侵权行为,故其应当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相匹配。在该条规定中,可解读为导致该损害发生的危险源可全部归责于第三人过错行为。尽管在表面上看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是直接责任人,但实质上其与损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仅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即其与动物之间存在客体上的关联,因而基于无过错归责原则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并有权向过错第三人追偿。因此,在适用《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五十条时,要注意其与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五至一千二百四十九条之间的关联。  相似文献   

5.
王芳 《法制博览》2021,(1):29-30
我国《公司法》虽然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司人格否定制度,但是这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有争议.对公司人格的否定制度则体现了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利益的再平衡.本文结合公司法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最高院判例以及笔者在实践中对该制度的认识,对该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裁判标准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重新进行梳理并提出一些看法,以期能对公司人格否...  相似文献   

6.
连带责任,是民商法中一种重要的责任类型。我国民商事法律法规中充分体现了连带责任的精神实质,但是,法学理论领域关于连带责任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为了正确适用民商事法律中有关连带责任的规定,并使学理研究对于司法实践起到指导作用,我们有必要探讨民商事法律中连带责任的含义、要件、立法意图以及相关规定的实际价值,并研究连带责任人在承担民事责任之后的追偿问题。  相似文献   

7.
钟颖 《法制博览》2014,(1):86-87
针对公司违法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实务界分歧很大。要理顺这一问题,应从分析《公司法》第16条的规范属性入手,然后才能明确该条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基本规则。《公司法》第16条并不是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效力的规定,而是对公司对外担保内部程序事项进行规制。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第16条规定、越权担保订立担保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应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相关规定来判断,而公司章程效力的判定对该担保行为的效力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规模小、人数少、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等特点成为目前世界上数量较多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介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之间的一种公司形态,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特征。资合性要求股权自由转让,资本自由流动。人合性要求公司的建立应以股东间的相互信任为纽带,注重公司成员之间的信赖程度和成员的稳定。因此,资本的流动、股权的转让不如股份有限公司自由,各国公司立法多以法律规范对股权转让予以适当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就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进行了规定和限制。  相似文献   

9.
为了促进商事交易的活跃,市场经济的繁荣,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规定公司股东未至出资时间的出资期限受法律保护。即当公司章程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金额、认缴时间均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股东对其时间未至的出资享有的期限利益受到法律保护。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空壳公司在没有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的情况下,公司股东仍以其出资时间未到为由,拒绝由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来清偿公司债务,导致与公司正常交易的债权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案件时有发生。事实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股东出资的加速到期以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司法实践中亦是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和明确的救济程序。本文尝试从债权人角度,探索实现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不同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10.
梁辉 《法制博览》2023,(25):59-62
《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明确了未届缴资期限转让股权的出让人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出资责任,但现行法缺失了该语境下出让人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自身的权利救济,故本文予以讨论。股权出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取得向受让人追偿或者相应股权的权利。出让人应依规定行使追偿权实现其相应的利益;在受让人经催告后无法清偿或无法全部清偿债务时,出让人有权取得相应的公司股权,股权取得程序上应当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此外,股东除名制度和新增的股东失权制度为出让人承担责任后取得公司的股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1.
吴娅 《法制博览》2015,(4):103-104
公司的本质属性是营利,即公司应当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公司追求营利的目的在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除了追求营利之外,还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我国《公司法》不仅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而且在《公司法》的分则中,也设计了诸如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等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本文将从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产生的背景出发,总结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实践以及国内实践,探讨公司对消费者、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2.
公司章程是除《公司法》之外对公司最具有约束的力的规范性文件,有公司的"宪法"之称。而公司章程中最具有核心价值的规定莫过于股东的表决权,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表决权的行使,实现对公司最终控制。本论文重点论述区分《公司法》中对于表决权的强制性规定与任意性规定,以及如何在任意性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制定公司章程中的表决权的规则。  相似文献   

13.
李艳玲 《法制博览》2022,(31):97-99
在我国当前担保制度构建中,公司作为商事主体之间的担保占有很大的比重,且由于公司追求利益的本质,其在订立担保合同时需要尽到的审慎义务就比较多。现行《民法典》《公司法》对公司担保问题作出了概括性的规定,拓展了公司外部非关联担保和公司内部关联担保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应用,并辅之以相关程序的限制,包括只能由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关联股东回避规则等,这对于规范公司之间的担保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现行法律规范对公司担保实践汇总相对人审查义务并未进行系统性规定,从而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法官结合主合同、担保合同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时的知悉情况等因素进行裁量。基于此,本文将以《公司法》第十六条为重点,以公司担保制度相对人审查义务为研究对象,针对当前立法、司法层面关于相对人审查义务的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以期廓清当前关于相对人审查义务存在的障碍,推动公司担保制度的成熟发展,合理限定相对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卢丁 《法制博览》2023,(6):62-64
拟IPO企业股东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方式,实现单一主体或几个主体共同对公司的控制权。这种现象常出现在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不明显或大股东需巩固实际控制权的情形中。实践中,并非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即可实现对企业的共同或单一实际控制权。协议的内容是否能够考虑到关键的法律问题,从而助力实现最终的签约目的,则常被忽视。本文将对《一致行动人协议》涉及的关键法律问题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一人公司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立法中体现对一人公司的保护,也要在法律中建立相应的责任承担规定,从而维护社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中的不稳定,促进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在2005年新《公司法》中初步确立的。这一制度旨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防止公司重大利益受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法侵害。然而,由于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持股比例和持股时间的规定较为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使得这一制度的作用大打折扣。本文着重分析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中的缺陷,提出合理完善的意见。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没有具体的所有者和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名义上每个中国公民都享有这些国有财产的所有权。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门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在各种登记资料上,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都是国有公司的出资人或股东,国有公司从此都有了自己的"郎君",乍一看,我们似乎从形式上解决了国有公司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这就需要对此问题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8.
江淼淼  曹强 《法制博览》2023,(10):115-117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发展中,引来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加入,但是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存在很多争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针对股权回购做出了相关规定,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然而在公司的运营发展中所涉及的股权回购情形有时会超出法定的范围。在司法裁判中往往出现约定股权回购的纠纷,在认定约定股权回购的效力时,可能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法院通常会根据法定回购股权的相关规定去认定约定股权回购条款是否有效。但约定股权回购的条款也有存在的意义,其有效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的资本维持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因此,我国《公司法》应当填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制度的漏洞以应对实践中发生的纠纷。  相似文献   

19.
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公司法》中"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文充分体现了立法者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赋予的高度意思自治的权利。当然,该授权性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但现行《公司法》对哪些事项属于章程自治的范围以及章程对这些事项自治限度等并无详文规定。其中,《公司法》第72条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否有权限对股权转让做出相应规定,该规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等系列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故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20.
马浩杰 《法制博览》2022,(30):59-61
本文用实务案例分析了现有股东除名制度的不足。在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背景下,如何认识并完善股东除名制度,在新法出台之前,是否有替代路径来突破公司僵局,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本文梳理了目前司法实践关于股东除名的主要裁判观点,着重分析“章定股东除名”和“法定股东除名”两类情形,对除名事由及其确定原则、除名程序、股东除名与诉讼的关系均有分析和列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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