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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核心内容,只有独立的法官,才能够根据自由心证、理智、良知、道德来审判。法官独立的价值,主要体现为司法独立在司法方面的价值。没有法官独立,就不能实现司法程序的自治性、合理性、参与性。法官是否具备高水平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是法官能否独立的前提。我国应当改革现行的法官任选制度,建立科学的法官遴选、培训、见习制度,从源头上确保新入者的高素质,应当淘汰现行法官队伍中的低素质者,对在职法官进行分流。  相似文献   

2.
法官地位独立是司法独立的应有之义,是实现司法独立的前提条件,世界上相当多的国家予以规定。我国实行法院独立,而不是法官独立。为此,必须改革现行的司法领导体制;严格法官任职资格,提高法官整体素质;建立法官身份保障制,物质保障制,特权保障制,以实现我国法官地位独立。  相似文献   

3.
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的根本标准,也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要素。“99宪法修正案”已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我国的根本大法,实现司法公正,不仅是执政党的职责,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应确立司法公正的宪法原则改革现行司法体制,目标是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但是任何改革,都应当有法律依据,特别是宪法依据。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司法独立,但是表述不够完善,对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的独立检察权仅仅规定“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远远不够的。例如某一个党组织或某一个党的领导人以执政…  相似文献   

4.
现行司法体制是在过去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司法组织机构设置、权力分配、诉讼制度、审判方式、司法人员素质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我们还要注意,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司法审查机制要适应WTO的法律规则,现行司法体制则有更大的差距。因此,在司法机关实现“三个代表”要求,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正司法。一、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独立审判制度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没有独立的司法就没有公正的司法。根据现行宪法,我国的司法独立是在中国共产…  相似文献   

5.
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关系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司法权的判断性及其最讲究"亲历性"、先天贫弱性和易受侵犯性等质的方面剖析和研究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认为: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是一种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司法独立隐含着司法公正的目的;审判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审判独立与必要的司法制约是实现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提高审判独立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加快改革的步伐,确保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6.
法官预断是刑事审判中容易出现的消极现象。法官预断具有预裁判性、认识片面性、跨诉讼阶段性、难根治性等特征。我国现行案件卷宗移送模式存在先天不足,庭前会议制度不够完善,庭审形式主义色彩较浓,新闻舆论造成不当影响,制约了法官预断阻却效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必须增强独立审判意识,探索庭前审查与法庭审判分离,提高庭审对抗性,规范媒体宣传。  相似文献   

7.
段占朝 《学理论》2009,(12):150-152
文章追溯了司法独立的思想渊源,并对英美司法独立的优缺点进行了比较,从而归纳出我国司法独立的环境制约因素,主要有主流的国家学说、政党制度和阶级状况、司法独立发生的历史前提以及司法现状等,最后为我国的司法独立进行了合理的定位:以“人民主权”学说为理论基础,吸取分权学说的合理内核,通过完善司法制度,逐步实现审判的独立以至最终实现法院的独立,从而强化司法权对于行政权的独立性。实现对公民权利的充分而有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8.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对量刑程序的本质缺乏梳理。当通过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其本质不在于限制法官权力,而在于赋予权力以实现量刑个别化。在今日,它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则主要是信息社会的结果,更在于它是司法独立的前提。在中国语境下,由于司法不独立,量刑问题才成为一个真问题。而解决之道,量刑程序的诉讼化构造不仅仅要指向刑罚个别化、限制法官权力,更在于限制检察官权力乃至更为宏观的权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中,进而实现司法独立。舍此,我国的司法改革必然失败。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要实现刑事程序法治,应当扭转一个诉讼观念、维系两个诉讼构造、坚持三个诉讼原则。扭转一个观念,是指扭转工具主义程序价值观,树立公权法定、权力有限、权力受制的权力观。维系两个构造,是指在刑事诉讼静态(横向)构造方面,要坚持控审分离、法官中立、控辩平等原则,维系刑事诉讼的等腰三角形或正三角形结构;在刑事诉讼动态(纵向)构造方面,要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维系审判相对于侦查、起诉的中心地位,确立侦查服从并服务于控诉职能的大控方格局。坚持三个原则,是指坚持程序法定、无罪推定、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相似文献   

10.
正当防卫权是法律必须赋予社会成员重要权利,但为防止这个权利被滥用来危害他人权利、自由和社会的安定和谐,必须将其限制在一个度内,这个度的把握由法官依法在个案中实现.我国正当防卫权潜能未得以充分发挥的原因有我国处于转型时期、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法官对相关裁量权的应用不当等.要充分发挥此权利的潜能,必须深化相关理论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深化审判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1.
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的三个因素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政策的指导下,社会各阶层总体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这是让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和贫富分化的问题,并为人们所关注。就目前的贫富差距对社会稳定构成的影响来说,要引起重视的主要是以下三个因素。  相似文献   

12.
王英文 《学理论》2013,(13):10-11
当今国际局势错综复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四处兜售其发展理念和价值观念,给世界带来的不是和平与稳定,而是动荡与不安。从当今世界发展现状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出发,阐述了中国发展模式的正确性以及对世界的深远意义和影响。  相似文献   

13.
论新时期的党群关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密切党群关系是党的十六大关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它对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从理论和实践上分析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群关系的必要性 ,然后从分析影响党群关系的因素入手 ,系统阐述了建立互动合作型党群关系的措施和办法  相似文献   

14.
在信念问题的研究中,存在着脱离经济基础、脱离价值和利益等因素,去单纯地谈论信念问题的倾向。从根本上说,这种脱离经济基础来谈论上层建筑,脱离社会存在来谈论社会意识形态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但是,批驳这种错误倾向,从而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信念观,则要求我们必须对信念、价值和利益的关系做出令人信服的回答。  相似文献   

15.
社区结构是行为主体为满足居民需求而选择的获取和利用资源的方式及由此形成的相互关系。物质资源对行为主体的相互关系的决定性影响以及主体观念对相互关系的能动作用共同改变着社区的结构,透过物、关系和观念审视社区结构生成和演变所揭示出的内在的规律和发展的逻辑,为解释当前社区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6.
中国现阶段贫富差距扩大问题分析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问题可以用贫富差距扩大这一概念来概括,而不宜用别的概念,无论是从基尼系数还是从五等份法来看,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扩大现象已经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既有属于历史的原因,也有属于非正常的因素所起的作用,不宜一概而论。缓解中国贫富差距扩大问题的对策在于实现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建立起合理而有效的税收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17.
目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困难重重,问题多多.必须从加强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完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对"一把手"权力授权过程、权力运行过程、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制约,确保"一把手"掌权以人民的意志为本源,以人民的利益为归宿.  相似文献   

18.
Margo Anderson 《Society》1988,25(3):39-47
Margo Anderson is professor of history and urban affairs and director of the Center for Women’s Studies at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Milwaukee. She is author of numerous articles on the history of statistics and census-taking; The United States Census and Labor Force Change;and, forthcoming from Yale University Press. The American Census: A Social History.  相似文献   

19.
潘承生 《学理论》2009,(17):45-47
中苏同盟的破裂,既源于中苏意识形态内在的深刻的分岐,也与俄罗斯大国沙文主义的传统以及中俄两国文化差异性有莫大的关系,同时也与冷战有着直接的关联。  相似文献   

20.
应该说,法官与法律的关系是以司法为视角进行法学研究时所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在对已有相关理论进行评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以下两个基本结论:其一,理想的法官与法律的关系应当是:法官乃法律的有限诠释者;其二,为了更好地保证法官与法律之间的这种理性互动关系,应当创制原则性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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