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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对假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具体分析 ,但不能因噎废食。限制假释的理论依据具有局限性 ,主要涉及到对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事责任的不同看法。刑法第 81条第 2款规定对累犯、10年以上暴力性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的规定不利于调动这部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和不利于他们的重新社会化过程 ;与监狱法中对罪犯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不吻合。对此 ,我国应完善假释管理体制 ,适当放宽对假释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美国假释制度之趋势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假释制度历经100多年的变迁,从最初的兴盛到1970年代以后的衰退,最终呈现对严厉犯罪人限制适用以及对轻缓犯罪人放宽适用的两极化趋势。在限制适用方面主要表现为选择性无害化措施的提出,三振出局法的出台以及实际刑运动的兴起等;在放宽适用方面则主要表现为中间制裁和强制假释等。美国假释制度的两极化趋势对我国假释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极具启示意义。借鉴美国假释制度,我国刑法应当坚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假释的限制,同时适当放宽轻缓犯罪的假释条件,并创建多元假释制度。  相似文献   

3.
假释制度是我国行刑制度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罪犯改造有着积极作用。但是 ,现存假释制度某些不合理的规定制约了其效用的最大发挥 ,有必要以改革的思路 ,完善假释制度的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相似文献   

4.
假释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监狱行刑的重要奖励制度。现行的假释制度,拘泥于传统的"直捷式"的范式,幅度有限,比例受控,未能充分发挥出假释的矫正功能、社会功能和预防功能,因此应当拓展假释的范式,建立旨在提高改造质量的累进式假释制。累进式假释制是对现行"直捷式"假释制度的变更与完善,与现行的法理精神与监狱刑罚执行的程序规定原则上相统一,具有相当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失为拓宽行刑范式的路径之一。  相似文献   

5.
假释作为一种行刑制度,被各国法律所采用。我国现行刑法第81条也明确规定了假释制度。然而,实践中假释的适用比例一直较低。究其原因,我国假释制度在立法和执行上存在诸多问题,应从建立科学的假释犯危险评价制度、完善特殊罪犯假释制度、完善相应程序制度等方面对现行假释制度进行改进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假释制度是刑罚执行中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宽”的一种有效的制度。然而,由于我国在假释制度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完善、运行机制不畅通、释后监管不到位以及对于假释制度的误解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这一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率极低,假释制度的功能无法正常发挥,这违背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应在对我国假释制度适用现状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假释制度。  相似文献   

7.
假释是现代行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罪犯回归社会的重要价值.我国自1979年刑法规定假释制度以来,历经刑事法律的修改与司法解释的完善,已形成较为系统的假释制度,但在具体的构建与运行层面仍存在诸如规定模糊、假释率偏低等具体问题.对于假释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应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结合的角度进行思考,并对假释制度适用状况优良国家的域外经验予以借鉴,修改实体法中的假释适用条件,构建程序法中的假释听证程序,转变刑法观念中假释本质的相关理念,从多个角度完善我国的假释制度.  相似文献   

8.
试论假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假释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乃至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的刑罚执行变更法律制度之一。从刑事立法到刑事司法,假释都是一个同时涉及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两栖”性问题。从我国刑事立法情况来看,实体法规定得比较详尽系统,在刑法典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中第七节从81条至86条共10款对假释从适用现象、条件,考验期及撤销假释的情况等作了规定,而在程序法中规定及撤销假释的情况等作了规定,而在程序法中规定得比较概括,刑事诉讼法典中只在第217条、221条和第222条共3款涉及假释。但是我们认为假释不仅仅是一个实体法内容,而更主要的应当是程序法的内容。明确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何准确地适用假释及具体操作问题,从刑事诉讼法角度研究假制度尤为重要。何况有些国家在刑法中并不规定假释,而直接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之中,如法国就是这样。本文仅就假释相关问题进行探究,并对完善我国假释制度提出一些设想,以便充分发挥假释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9.
扩大假释适用有利也有弊,须正视扩大假释适用之弊端,而扩大假释适用并不必然减少减刑的适用。同时,扩大假释的适用受政策环境影响明显、假释的评估科学性准确性难以保证、法律规定的限制、假释监管矫正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扩大假释的适用需要以调整刑罚理念与假释政策、假释适用条件的放宽、假释执行技术的完善、责任的确定等作为路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关于减刑裁决权与假释裁决权的制度设计具有正当性。在减刑、假释程序诉讼化改造的整体方案设计问题上,一方面应突出该程序的诉讼特质,体现公开、透明的要求,并保障罪犯和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权;另一方面应考虑到该程序毕竟属于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因而不应将检察机关定位为与罪犯、执行机关对立的控方,而应把其定位为法律监督者。在承认将减刑、假释提请权赋予执行机关的制度设计具有正当性的同时,也应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减刑、假释的提请程序予以完善: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权的保护;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提请程序的参与权。在未来修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通过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合理的审级分流有效保障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11.
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庭审,在本质上是一种审批式的司法审查程序,开庭审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制度的实体问题。刑罚执行环节的程序问题直接关系减刑、假释的合理性与真实性,从刑罚执行环节程序问题入手就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加强检察监督、社会监督,引入第三方力量打破刑罚执行工作封闭的现状;要扩大服刑人员、被害人的参与范围,破解刑罚执行工作的单方色彩。  相似文献   

12.
美国假释制度近30年的发展历程有三个成长代。第一代假释执行的方式主要是监视、面谈等,假释基本上等同于释放;第二代假释执行方式将假释人员置于矫正项目中,突出了矫正;第三代假释执行引入了行为管理方法。与之比较,可看出我国的假释现状与其第一代相类似,必然制约假释的推行,导致"假释难"。如果像其第二代、第三代那样,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矫正系统,"假释难"将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13.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并不是一种纯粹的诉讼,而是对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的一种司法审查。文章指出减刑假释审理程序应从四个方面加以完善,特殊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程序与普通罪犯相比应有所差异。  相似文献   

14.
论多元化假释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假释作为非监禁措施之一 ,蕴涵多方面的功能和效用 ,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适用。基于中国假释制度适用的现状 ,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 ,应从假释制度的形式、假释提请的主体、提请假释的期限、假释监督的方式、假释考验的期限等几个方面出发 ,构建多元化的假释体系 ,逐步扩大假释制度的适用比例 ,充分发挥假释制度的应有功效。  相似文献   

15.
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罚执行中 ,减刑率高于假释率有其合理根据。但从长远角度看 ,假释能够把犯罪风险或现实代价放在行刑后期——一种准社会环境和司法机关尚可控制的范围。因此 ,适度地普遍地运用假释 ,更能突显刑事法预防犯罪的主旨 ,培养社会综合预防犯罪的能力。具体做法是完善相关法律程序与内容 ,完善假释管理机制 ,调整假释适用的重点对象。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假释模式的检讨与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假释模式具有两大优点可资借鉴:假释的标准细化详尽且具有可操作性,假释决定机构的职责规范且专业性强。应结合现阶段国情,矫正我国现行假释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假释的评判标准缺乏科学性、现行减刑办法影响了假释的适用、假释决定机构的功能缺失。改进我国的假释制度,可以考虑增设假释前的调查、增设假释听证会、充实假释监督考察的内容、促进执行机构的建设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将假释风险置于可控制的范围。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变更执行程序^[1]P350的设计和实践掺杂了太多不应有的行政性因素从而影响了该程序本身的正当性,尤其是其中的减刑、假释程序在实践中所暴露的问题更是令人担忧。当前《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对减刑、假释程序的正当性重构及定位成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借鉴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普通审理程序以使减刑、假释程序重归其司法性的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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