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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高洁如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36-38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每日200元的标准将行政拘留折处罚款:(一)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这一规定建立了行政拘留折抵罚款制度。该制度作为中国古代赎刑制度的发展,作为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制度的引入,是草案的一大亮点,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3.
傅美惠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
台湾地区的"法务部"为有效遏阻违法酒驾继续危害社会,曾建议其"内政部"效法大陆地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增订酒驾条款,冀图以行政拘留之处罚手段,以防制酒驾再犯。大陆地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台湾地区的"社维法"均将拘留纳入处罚种类,两者均属行政罚,区别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行政拘留规定,系由公安机关裁处,而"社维法"之拘留须由地方法院简易庭裁定。双方治安管理法制各具特色,有值得彼此借镜相互学习之处,亦均有检讨改进之空间,有必要做更进一步比较分析,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翟中东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4)
行政拘留具有投入产出不合理问题、遏制重新违法路径不当、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存在潜在冲突等问题,国家应当借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机会推进行政拘留制度的改革。行政拘留问题的解决应当循序渐进。现阶段改革应当放在行政拘留慎用上,将行政拘留作为惩罚治安违法行为的最后手段。可以通过设立"社区劳动教育罚",使国家在适用行政处罚时,有更多的选择,从而降低对行政拘留的依赖。同时,在行政拘留适用时,引入和解机制,如果违法人员愿意赔偿被害人,愿意赔礼道歉,而被害人同意并接受,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不再对违法人员适用行政拘留。 相似文献
5.
刘小荣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2):22-26
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简称量罚,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关键环节。遵循量罚的基本规则,是正确适当量罚的法律保障。新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础上,对基本量罚规则作了进一步规定,主要体现在治安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治安调解代替治安处罚、数过并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以及特殊群体不执行行政拘留等方面。 相似文献
6.
石启飞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5):89-95
法无明文规定、没有上位法根据、举重以明轻、人权保护和尊重行为地国法律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域外效力的主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域外效力会导致相关刑事案件侦破困难、规避《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多发、同样的违法行为不能同样对待和对违法行为地扩大解释牵强等问题。《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衔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双重优先性、尊重受害人意志和对"举重以明轻"的正确理解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有域外效力的根据。通过增加规避《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司法解释明确、实现《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全面衔接和公安部解释等途径,可以具体实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域外效力。 相似文献
7.
王殿玺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1):72-75,85
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名誉、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法律制裁。《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以及针对外国人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种类重构对治安管理处罚中的问题的解决、公安机关的依法行政、公民权利的保护以及处罚种类的多样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种类执行适用中存在相关问题,应调整警告处罚的执行方式、建立罚款与拘留的转换易科制度以及增加"社会服务罚"和社区矫正两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的重构建议。 相似文献
8.
王金鑫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5):75-77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罚款处罚措施规定了单科制罚款、选科制罚款、可以并科罚款和必并制罚款四种形式,其中必并制罚款处罚措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新的规定。自《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对必并制罚款处罚措施的适用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处罚决定虚置、裁决难以执行;不利于对违法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不利于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宽恤方针;与民事赔偿优先原则相抵触。为此,在思想上应重视必并制罚款的执行,克服执法不严现象,并立法上完善必并制罚款,执行方式上完善必并制罚款执行的各项措施和制度。 相似文献
9.
樊京京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31(5)
日本《轻犯罪法》仅有4条,共规定了对33种轻犯罪行为的处罚。该法规定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十分微弱,有些条文内容更似规制公民道德。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比:在处罚行为范围上,《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范围远远大于《轻犯罪法》;从处罚力度上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略重于《轻犯罪法》;从法律包含内容上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远远多于《轻犯罪法》。多元化的刑法体系有优点也有缺点,总体来看,我国刑法体系应当朝多元化的方向变革,与此同时,我国惩罚体系应从目前的"刑法典+行政处罚(含治安管理处罚)"的结构向"行政处罚(含治安管理处罚)+轻犯罪法+刑法典(重罪刑法)"的结构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10.
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警察权力的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海亮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18(1):70-73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表决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所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范围有了较大的扩张,并相应加重了处罚力度,这意味着公安机关裁决和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察权力的实质扩张。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限定治安管理处罚的条件、严格规范治安管理处罚裁决、执行的程序和加强执法监督的方式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察权力进行了必要的规制。 相似文献
11.
郑红梅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5):78-81
《治安管理处罚法》自从2006年3月1日生效以来,至今已一年有余。在治安处罚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应正确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含义;要注意对侵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并不是一律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当场处罚与当场收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场处罚罚款并非就一定得当场收缴;注意扣押、登记和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正确适用以及正确区分以强拿硬要的形式构成的寻衅滋事行为与抢劫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2.
刘鹤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18(2):111-115
2006年3月1日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治安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忠实反映民意、防止警察滥用职权无疑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具有现实意义的亮点。但从理想的立法模式考量,《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程序、条文规范以及其他部分规定都还存在不尽人意之处,故而应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力求使其更加完美。 相似文献
13.
毛鹏举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5)
《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违法行为整治、警察权力规范等方面初步显示出其法制效力。但与此同时,也显现出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治安处罚、民警执法、传唤未成年人证人和通知家属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有待《公安管理处罚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毛鹏举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5):61-64
《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违法行为整治、警察权力规范等方面初步显示出其法制效力。但与此同时,也显现出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治安处罚、民警执法、传唤未成年人证人和通知家属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有待《公安管理处罚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高洁如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5,(2):79-81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建立了行政拘留折抵罚款制度,该制度作为中国古代赎刑制度的发展,作为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制度的引入,体现了人文关怀,发扬了"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并符合公平观念和相对平等观念.该制度设计弥补了行政拘留存在的缺陷和弊端. 相似文献
16.
李春华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0(1):28-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而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早在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实行就已经建立,至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发布,治安管理处罚制度已较完善。在我国,历史上就创制了独立的违警罚制度,分析研究其起源和演变,为我们把握新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实质提供了历史和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王靖中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3(1):61-63
治安管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属国家警察行政管理,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普通法律,地位是同等的。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是治安管理不同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强了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之间的协调性;三是行政处罚的追究期限不同。执法实践中应正确、灵活地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使执法活动更加严格、公正、规范。 相似文献
18.
暂缓执行拘留是附有条件的暂时不执行拘留,是全面按期履行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例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暂缓执行拘留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其实施也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来进行。 相似文献
19.
肖飞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5,(5):106-107
新近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对基层执法监督范围更广,监督难度更大,提出要求更高,各基层执法监督部门必须正视这一严峻挑战,认真而严肃地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20.
陈芳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6(4):93-96
暂缓执行拘留是附有条件的暂时不执行拘留,是全面按期履行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例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暂缓执行拘留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其实施也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来进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