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刑事见证制度的相关规范之间存在冲突。刑事见证制度的设立基础是秘密侦查原则、实质真实的诉讼目的和权利保障多种因素权衡后的产物,主要作用是为实物证据的证据能力提供辅助证明。目前见证人概念尚未厘清,实证分析也表明见证活动不规范确有可能影响案件实体处理结果。根据规范冲突的形式,可将冲突分为三类,三类冲突的原因有其共性也有其特殊性。规范冲突的化解近期应从改造相关规范与完善见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着手,长期应以侦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代替。  相似文献   

2.
刑事见证制度是保证国家公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之关键,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在见证制度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对司法机关依法规范侦查行为、统一证据标准造成混乱,也对我国的人权保障形成制度障碍。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从见证人的选取、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见证制度的违反后果等方面统一见证制度的程序和实体标准,为证据的可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3.
刑事见证制度是保证国家公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之关键,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在见证制度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对司法机关依法规范侦查行为、统一证据标准造成混乱,也对我国的人权保障形成制度障碍.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从见证人的选取、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见证制度的违反后果等方面统一见证制度的程序和实体标准,为证据的可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4.
见证人是指应刑事侦查人员的邀请参加到勘验、搜查、扣押等特定的侦查活动中,观察监督该侦查活动的全过程并在必要时出庭作证的人。见证人参与刑事侦查活动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然而,我国的侦查见证制度无论在刑事侦查实践中还是在立法上都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应当在观念上加强对见证人作用的重视,认识到见证人参与到特定的侦查程序中在我国目前的刑事侦查现状下对于防止公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再者应当建立利害关系人在场参与为主、见证人见证为辅的见证制度;同时从技术操作上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使得实践中的侦查见证程序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现场勘查程序中的见证制度,这一制度对体现程序正义、权力制衡和保障证据的可采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现场勘查见证制度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见证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不明确,制度本身缺乏弹性,而且对违反见证制度的法律后果缺乏相应的规定,从而导致这一制度长期以来得不到司法实务部门的重视。因此,必须针对这些问题从立法的层面上加以完善,以构建现场勘查见证制度基本框架,从而为其在实践中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6.
见证人参与勘查程序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要求,并能起到监督与证明的作用。然而,我国勘查见证制度的监督与证明作用及具体运行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美国、我国台湾地区、俄罗斯对于勘查见证制度的三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可以给我国的勘查见证制度以某种启示,我国应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完善勘查见证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中须有见证人参与。见证人规定在提高证据的法律效力,规范现场劫查人员行为.体现侦查活动的公开性方面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见证人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如见证人选取难度大,见证人素质值得考虑,涉案保密问题未得到解决,成本高昂。改革见证人规定,应由法律限定见证人的构成主体,即限定法院一般工作人员或审判员成为见证人构成主体,对现场勘验的人和事进行监督,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见证制度,最后形成完备的见证体系。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机制的理论基础是恢复正义理论。构建刑事和解机制能很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同时也顺应国际刑事司法的潮流及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应严格控制其适用范围和条件,加强刑事和解过程的控制与监督,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赔偿和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制度构建的进路选择、现实障碍的化解、前提性制度的预置是构建我国刑事司法审查制度时需要面对的基本课题。在制度构建的进路选择上应坚持渐进与嬗变、系统变法与局部改良的结合;构建刑事司法审查制度需要克服多重障碍;审判中心化和检警一体化是构建刑事司法审查制度必需的两大预设制度。  相似文献   

10.
在现行侦查中心主义诉讼模式下,刑事侦查程序中见证人制度存在诸多问题,难以正常发挥其应有作用。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改革为刑事侦查程序中见证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契机与方向。本着符合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价值取向与精神实质的目的,刑事侦查程序中见证人制度应在立法与实践等层面进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1.
完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对证人进行有效保护,既是消除证人作证顾虑、救济其合法权利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被告人质证权、彰显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法律程序社会价值的体现.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进行了增补修改,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原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不足,但仍然存在一些缺憾.应进一步完善刑事证人保护立法,明确刑事证人保护的具体机构,健全刑事证人社会救助体系,确立刑事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12.
构建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证人不出庭作证已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审判的痼疾,书面证言的使用世所罕见,这无疑剥夺了被告人的对质权,极易造成认定事实和判决的错误,违背了现代诉讼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暴露出现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大缺陷和人权保护观念的缺失。在刑事诉讼法面临修改之际,将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作为一项证据使用原则进行确定十分必要。文章通过剖析证人不出庭的危害及原因,以期将直接言词原则引入刑事诉讼,建立完善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犯罪手段日益更新,当前的现场勘查见证人(以下简称现场见证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日益凸显,并同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发生矛盾,要解决由此产生的诸多问题,应该考虑对当前的现场见证人制度予以废止,同时寻求其他方式对现场勘查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4.
污点证人制度是指如果有犯罪污点的人为了国家的利益而作证,就可以免受刑事追诉或被给予刑事上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待遇的一种刑事司法措施。其产生的法理基础是“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法治原则。污点证人制度目前为一些国家和地区所承认,我国引入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证人免证权制度,正是我国目前刑事诉讼证人制度理论界讨论的一个热点,是否在我国确立证人免证制度,反映了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在我国建立证人免证权制度,应科学合理地界定免证权的证人范围,作证内容和必要的限制;加强对刑事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充分保护,已成为完善我国证据法律制度,加强人权保护,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之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6.
证人出庭作证 ,是现代对抗式诉讼模式的基本制度。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作证 ,制约了刑事诉讼的发展。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首先要确立对证人的人身保护制度 ,其次要规定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制裁条款。  相似文献   

17.
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审判程序的重要环节,在司法实践中,出庭难、出庭率低成为难以解决的顽症痼疾,给司法公正和权威造成消极影响。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我国证人出庭制度作了重大修正,但在适用过程中仍存在较多困境,需要在证人保护、强制证人作证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为确保证人积极出庭作证,应从正反两个层面规定若干促进机制。  相似文献   

18.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实现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有着重要影响。我国目前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一些偏离公正与效率要求的弊端已经严重制约了刑事诉讼制度的良性运转。因此 ,围绕公正与效率来改造我国现行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应成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证人出庭是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的应有之义。虽然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并完善了刑事证人出庭制度,但还存在着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完善我国刑事证人出庭制度应厘清证人资格、界定关键证人的范围、出庭程序等基本概念,并完善证人拒证范围等豁免制度,细化证人保护制度、证人补偿制度等附随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