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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59 毫秒
1.
传统知识是整个人类的宝贵财富。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使其难以获得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在权利客体上,基于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对知识产权客体进行发展、扩充,承认传统知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客体;在权利主体的界定上,根据传统知识其本身的主体群体性、社区传统根本性特点,结合社区发展权理论,明确以社区作为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主体。对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上的保护具有正当性,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是尊重人格权的需要,是维护和发展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资源基础,是知识产权平衡激励机制的本质体现。  相似文献   

2.
在社会高度产业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面临权利主体难界定、利益分享难享有、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与传统知识长期性相矛盾、开发与保护不足等困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新视角,本文从立法层面、利益分配机制上对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开发进行探讨.通过完善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体系,发挥知识产权相关主体效能,优化传统知识产业结构,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从而提高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与开发水平.  相似文献   

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已成为民族地区发展特色经济、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自觉行为。然而。市场经济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在开发利用中常出现大量侵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权利主体、伤害民族情感的事情。对此问题,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民族地区政府作为民族传统文化权利主体的法定代表。应当充分利用政府行为推动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立法.同时采取行政措施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知识,进而维护民族传统文化权利主体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司法解释,但我国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理论不能完全解决同一知识产品受不同民事法律保护所引起的法律问题。现有理论基本上没有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同一主体因受不同法律保护的同一知识产品所发生的纠纷,其法律适用规则如何确定。该问题体现的两大方面牵涉公共政策问题。建立知识产权规范竞合理论,可以合理地解决该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履行其公共政策的职能,运用司法解释权限,采纳规范竞合理论,有助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于志强 《政法论坛》2012,(3):164-170
软件的可替代性和在产品市场中的被支配性,是软件在创作方式和结果上与其他应受知识产品保护作品的主要区别。随着软件开放性源代码的出现以及开放性源社区的形成,复制源代码以及"逆向工程"成了侵犯软件知识产权新的行为方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在这种情况下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在这个前提下,对软件产品知识产权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保护应该具有优先选择性。  相似文献   

6.
郑曦 《法制与社会》2010,(29):100-101
关于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解决,无论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还是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都强调以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作为解决冲突的首要原则。其实,知识产权的"无形性"这一重要特征决定了在后权利人即使尽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可能进入在先权利人的权利范围,因此,在权利冲突的解决问题上不宜过分强调尊重在先权利。在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时,既要坚持尊重在先权利的原则,也应遵循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对在后权利人的正当权益给予关注,否则,将可能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本文将以一则案例为切入点,从"公平"、"效益"的角度出发,反思当今司法实践中解决权利冲突的"禁令救济"方式的缺陷,探讨如何建立公平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机制。  相似文献   

7.
李杨 《电子知识产权》2009,(5):48-50,63
传统知识与现行知识产权对象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本质上仍具有同质性.知识产权法研究公共领域的旨趣主要在于对抗知识霸权与强权及知识产权的非理性扩张,其本质上与传统知识的理性保护并无矛盾.应将传统部族对传统知识享有的权利视为传统部族享有的以习惯管理体系为基础的一项业已存在的权利,而不是一项新创制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的时同性特征是知识产权区别于所有权的重要特征,也是某项智力成果能够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之一.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已进行多年,但以知识产权特征为出发点的研究很少,本文以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为参照,比对传统文化在知识产权三个主要权利载体上——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时间性特征进行探析.研究发现,以著作权和专利权为载体的传统文化多已超出其保护期限,与此相对的,由于商标的可续展性,以商标权为载体的传统文化并不存在时同性特征下的保护难题.基于此,寻求新的表现和承载传统文化的形式以及在先权利.特种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和设立成为追求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9.
引言 目前,在我国高等学校中,保护知识产权已不再停留在口号和理论上的探讨,而已成为需要实实在在认真对待的事情。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的诸多问题中,明晰知识产权权利归属,进而确认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与客体,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它不仅是申请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前提,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教师和学校自身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0.
从一定角度看,知识产权法上的公共利益可以诠释为与知识产权人利益相对应的、不特定的、众多的、潜在的各种知识产品使用者(公众)对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品加以获取与使用的利益.在国际层面上,这一利益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存在交叉.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和原则是各国知识产权法乃至早期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历史传统.以 《TRIPS协定》为核心的当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实体权利进行猛烈扩张,并纳入国际贸易制度予以保护,严重偏离公共利益原则,与发展中国家健康权、食物权等基本人权困境存在正相关关系,警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正.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需要重拾公共利益传统,可以在 《TRIPS协定》框架下,对现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一收一扩”: “一收”即将知识私权的权利边界进行适当收缩和限制,扩大和加强公共领域保护; “一扩”即把传统资源剥离出公共领域,纳入知识私权范畴.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性质的民事权利 ,与物权、债权、人身权既存在共性 ,也存在个性。从其共性入手 ,进而再探究其个性 ,以取得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全面认识。研究知识产权 ,应当以民法原则、理论为基础 ;基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 ,传统民法理论和制度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知识产权 ,因此 ,还要适用特殊的理论和制度体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法采取民事法律制度下制定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立法模式就是最好的例证。  相似文献   

12.
传统的民商事法律领域的实际损失通常是指权利人现实利益的减损,即直接经济损失,通常不将间接经济损失称为实际损失。从现有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与司法实践来看,知识产权法意义上的实际损失既包含直接经济损失,也包含间接经济损失。目前司法实践确认的间接损失包括销量的损失、维权费用的损失、重新投放广告恢复市场声誉的损失等。为充分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价格侵蚀损失虽没有明文规定,在有可靠证据支持的范围内赔偿权利人价格侵蚀部分的损失,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3.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议题上所产生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在国际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利益失衡。走出这种困境的出路在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从程序选择上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应疏通其言论渠道;从实体规范上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应弥补其制度缺失。  相似文献   

14.
从环境保护一体化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环境保护一体化要求将环境目标纳入到国家的其他政策领域,成为国家其他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了当今世界环境保护、环境政策和环境法的发展趋势。从环境保护一体化的要求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着诸多不适合环境保护的问题,其原因在于对知识产权的定位有偏颇,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中应树立和贯彻环境保护一体化的思想,实现环境保护与技术进步的双赢。  相似文献   

15.
李慧 《知识产权》2012,(7):117-120
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石,因此版权的刑事保护也同样要遵循利益平衡的原则。在版权的刑事保护中,有的国家坚持保护主义立场,偏重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对公众的合理使用施加了较大的限制;而有的国家则遵循自由主义立场,比较关注知识的传播和共享,为公众的合理使用保留较大空间。然而,过度保护任何一方利益,都会给知识产权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制造障碍,因此各国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上都试图融合两种立场,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16.
信息经济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勇  谢景荻 《现代法学》2002,24(2):154-156
信息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知识产权理论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本文分别从著作权、商标法和专利权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分析了信息经济对知识产权的具体影响 ,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经验与我国具体国情提出了信息经济条件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7.
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江帆 《现代法学》2007,29(2):84-90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所建构的权利义务规范以及民法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限制存在着天然的缺陷。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侵权人,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反垄断法着眼于权利人,以便防范知识产权的滥用。二者弥补了私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制约的局限。  相似文献   

18.
基于TRIPS框架下保护传统知识的正当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古祖雪 《现代法学》2006,28(4):136-141
对于在TRIPS框架内处理传统知识保护的问题,目前国际社会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但是,反对方的观点并不能构成否定TRIPS框架下保护传统知识的正当性的充分理由,因为恰恰是TRIPS本身提供了在其框架内保护传统知识的根据。首先,TRIPS语境下的“私权”并非是个人化的权利,传统知识的群体持有并不构成在TRIPS框架下保护传统知识的理论障碍;其次,TRIPS确立的平衡各种利益的知识产权保护目标,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是传统知识寻求TRIPS保护的合法依据;第三,TRIPS将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联系起来的实施机制,使之成为当今保护传统知识的最有效的形式。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协调,不是将TRIPS的现行规则推倒重来,而是在TRIPS框架下创造一种适应于传统知识特点的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9.
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以外的无形财产权的范围都在日益扩大,探究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统归于知识产权体系的逻辑关联便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无论采用客体来源视角,还是采用客体形态视角,传统知识产权理论都没有对此进行充分阐述。知识产权体系同一性理论的构建回归客体非物质的逻辑起点,采用超越客体来源和客体形态的人的理性思维、意识活动视角,在知识产权类型化的基础上,构建由类型动态谱系和程度动态谱系组成的动态体系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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