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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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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微博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成梅 《法制与社会》2011,(22):255-256
在全民皆成"记者"的微博时代,原创微博是否享有版权、微博的转载和转发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微博运营商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如何处理微博的互动、分享的特性与版权个人属性的冲突是著作权法律制度中应该关注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2.
王烨 《法制与社会》2012,(9):240-241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微博逐渐成为网民沟通的新型工具,深受广大用户的喜爱.但是在微博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其他出版社、个人用户的直接引用或者擅自转载的行为,有可能会造成对原微博作者著作权的侵犯.本文论述了微博对著作权的影响,进一步探讨了微博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方式和责任承担,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我国的微博著作权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高丽君 《法制与社会》2014,(13):240-241
微博的出现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它的发表主要以文字、图片、视频或它们之间的相互结合为主,这种形式类似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然而由于其字数少,加上一般情况下记录的都是一些生活琐事,所以又与法律所保护的作品有所不同。本文主要从微博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范畴,以及针对近几年来接连出现的微博侵权案件,来分析微博侵权形成的主要原因以及相关的立法完善,并为减少微博的侵权纠纷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随着微博这种新型传媒对我们生活的不断深入、影响范围不断扩大,我们必须相应的对其进行科学引导和合法规制。本文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特征及微博"作品"特征的视角出发,通过归纳微博著作权的侵权形式,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分析微博著作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姜颖 《法庭内外》2014,(9):48-50
微博是一个充满创意的空间,同时也是一个传播与分享的空间。微博之所以能够让信息和作品在瞬间传遍大江南北,依靠的就是它最基础的一项功能——转发。  相似文献   

6.
本文将通过探讨"微博"的内容和形式,试图认定"微博"领域内的创作到底属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同时基于"微博"本身具有的开放性和共享性特质,对于"微博"作品的保护和侵权救济作新一番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7.
在标明作者和出处后,是否可以将他人的作品转载? 互联网一直以来崇尚自由和资源共享,所以在互联网上很多资料被随意转帖于网站、论坛及新闻组中。转载之人,一般并没有恶意,只是奉着资源共享的精神,让更多的人可以利用这些有价值的资料。同时,转载者一般也注明出处。这样是否侵犯著作权呢?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  相似文献   

8.
杜明强 《行政与法》2013,(8):120-124
微博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信息沟通平台,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亦产生了法律上不可避免的问题:即微博的著作权问题.微博是否受保护虽有争议,但依据《著作权法》,只要其内容符合作品条件,就应予以保护.囿于微博自身特点所限,法律救济渠道不畅,导致微博著作权侵权案件频频发生.为净化微博使用环境,建议确立微博著作权侵权之认定标准、实行微博实名注册使用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争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等制度采保护微博著作权,维护微博著作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9.
实践中微博侵权案件的归责主体主要有三类:微博写作者、微博运营商、微博转发者.追究微博写作者的责任往往不是一帆风顺,其中夹杂着侵权人身份、成本等一些特殊情形的考虑.微博运营商的侵权行为在学界被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对其原因却有不同看法,对其承担责任的合理性也存在质疑.对于微博转发者,应区分不同的情形予以归责并且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  相似文献   

10.
李昊 《法制与社会》2015,(7):173-174
本文围绕微博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微博维权是现阶段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途径、微博维权在预防群体性事件方面的优势分析、通过微博维权来构建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四个方面展开讨论,对通过微博维权来构建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这一举动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1.
微博作为新兴媒体也已成为名誉侵权新的途径和手段,本文着重从微博与名誉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出发,综合探讨有关微博名誉侵权诉讼的法律问题,试在理论上分析微博名誉侵权诉讼纠纷的实务操作。  相似文献   

12.
医疗机构在使用微信进行信息推送时,存在未经授权,不注明作者及出处,转载、引用或随意改动他人原创文字资料和图片素材等侵权行为,为医院品牌传播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在实际应用时,应注意所有转载、引用必须注明作者和出处;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外,还应征求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符合"法定许可"且不涉及首刊载体"专有使用"授权的转载,可以不征求著作权人同意,但仍需支付报酬。  相似文献   

13.
对网络转载网络作品、网络转载报刊作品的行为司法解释已经有规定,但报刊转载网络作品是否侵权并不明确。本文通过案例对于报刊下载网络作品予以刊登的行为性质进行分析,探讨我国现阶段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完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报刊转载作品的法定许可.目前仅有报社、杂志社可以成为法定许可的作品转载者,网络媒体则排除在外.向作者支付报酬是转载作品的报刊社援引法定许可免除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报刊社应尽的法定义务.报刊社应当自转载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作者支付报酬,在作者或者作者地址不明的情况下,应当通过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转付.转载作品的报刊社,没有履行其付酬义务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张辉 《法制与社会》2013,(16):240-242
微博的横空出世创造了微博文化,其强大的媒体融合功能极大地满足了现代人的生活需求,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对微博的著作权法律问题提出了新课题。本文从《著作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角度出发,对微博的著作权予以探讨,并进一步剖析微博侵权问题,欲使迫在眉睫的微博著作权权利保护问题得到关注。  相似文献   

16.
微博侵权行为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流工具,走进普通民众的生活,使得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得到了更加极致的发挥。与博客相比,微博的即时通讯功能更显强大,有网络的时候可以直接书写,在没有网络的地方,只要有手机就可以随时更新内容,用户可以即时迅速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心愿。在生活节奏变的愈来愈快的今天,微博使朋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更加方便,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由的精神家园。但是,由于微博的操作简单性、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再加上我国目前互联网方面的法律体系比较薄弱,微博用户利用微博侵害他人权益的现象不断发生,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文针对微博中出现的侵权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浅析微博著作权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婧 《法制与社会》2012,(34):22-23
本文首先介绍了微博的发展情况,对当前这样信息传递与沟通方式进行说明,然后针对微博诞生以来所发生有关著作权的纠纷,分析微博是否具有著作权,以及著作权侵权损害责任如何认定,以及相关的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并对微博著作权维权意识提出相关法律保护及建议。  相似文献   

18.
杜晓佳 《法制与社会》2011,(34):266-266
微博因其具有便捷性,开发性,广泛性等特点,使得微博侵犯隐私权变得轻而易举,因而对在网络环境中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本文在分析了微博特征和其对隐私权的影响以及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后,进而对微博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规制的进行法律探析,力求达到保障公民隐私权的合法权益与促进微博的发展的双赢局面。  相似文献   

19.
张书乐 《法人》2011,(10):42-43
微博区区数行字,有没有版权?若被侵权该如何维权?这是很多遭遇微博侵权的人士的疑问  相似文献   

20.
在信息化、快节奏的社会环境下,微博因其快速便捷的特点迅速崛起,但其中的侵权和争议也随之而来.因为微博本身的特点和社会整体环境,微博著作权的保护目前陷入困境,侵权微博更获取了原作者智力成果带来的影响力、声誉甚至经济利益.目前我国对网络侵权责任已有相关规定和规制,但实践中的侵权行为往往复杂多样,我们需要更好地构建一个健康发展、著作权有所保障、利于知识共享的网络文化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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