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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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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世强 《中国司法》2005,(2):105-105
身份证书是证明公民法律主体身份及其社会关系的各种书面文件的总称,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护照等。它对于表证民事主体身份及其相关权益意义重大,故在许多国家的民法典或其它法律规范中多有规定。如《法国民法典》第二编"身份证书"共设64条规定了出生证书、死亡证书、结婚证书、有关军人与海员在某些情况下的身份证书、出生在外国、取得或恢复法国国籍的人的身份证书以及身份证书的更正等具体制度。《意大利民法典》也在其第一编"人与家庭"之第十四章  相似文献   

2.
论居住权在大陆法系的继受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并随之在大陆法系国家得以继受与发展。法国民法几乎完整移植了罗马法中人役权结构体系,而《意大利民法典》则几乎完整地承继了《法国民法典》做法。同时,德国民法继承罗马法上的居住权制度并将之发扬,以期更适应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相似文献   

3.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从物权法到民法典的规定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魏振瀛 《现代法学》2006,28(3):45-63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德国民法典》和旧中国民国时期的民法典,设立物权编和债权编,但是不必规定物权请求权,可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中。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不仅不会破坏物权与债权的科学体系,而且会使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更加明晰,使债与责任的区分更加明晰。  相似文献   

4.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该民法典采用了德国民法的编制体例和概念体系,吸收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民法理论成果。它标示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和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接轨,也因为内容过于超前,远远脱离中国社会实际,在实施中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中华民国民法》移植德国民法的得失成败,对我国当今民法典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20,(6):44-53
《民法典》第10条规定了"法律—习惯"的民法法源体系,在形式上缺失"法理"担当补充性法源。我国民法基本原则在实质上承担起"法理"所具备的补充性功能。在民事法律规范类型视角下,《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章"基本规定"部分规定了两个层次的法源,即第10条法源条款所指的民法典分编、民事特别法以及习惯法等法律规则,和第1条以及第4、5、6、9条所指向的目的条款以及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包含法律目的)分别代表法典之内、法典之外的法源类型,民法典由内及外实现法源的开放性及多元化。法律规则对应的方法论阶段是法律解释、法律内的法的续造;法律原则对应的方法论是超越法律的法的续造,例外情况下可以修正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6.
范健 《政法论坛》2021,(2):25-41
《民法典》以"民商合一"为编纂体例,但已颁布的《民法典》并未充分确认商事关系的特殊性,难以满足社会的商法制度需求。历史上,古罗马、德国、法国、美国的立法经验表明民商合一的理想与商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现实中,在主体制度上,《民法典》未能实现民商主体制度区分的现实需求,造成概念的不清晰和法律适用的混乱。在权利制度上,《民法典》未能关注到民商事权利在前提、本质、价值观念、性质、种类、范围、程序、保护力度等方面的不同,形成了制度缺失、理念冲突、规则逆向适用等现实问题。在行为制度上,《民法典》从抽象规则到具体规则都没有针对商行为的特殊性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商行为的本质特征被忽视。在财产制度上,《民法典》从总则编到各分编都存在只关注传统民法上的物权或债权,不同程度忽视了传统和现代商事财产权特殊性的问题。在责任制度上,大量的商事法律责任规则没有能够在"民事责任"一章乃至整个法典中体现。因此,为了弥补《民法典》在商事制度供给方面的缺失,中国应当考虑推动《商法通则》和《商法典》的编纂。  相似文献   

7.
<正> 引子 案头上摆着《法国民法典》的四部汉译本:甲、《法国律例·民律》,乙、《法兰西民法正文》(又作《法国民法正文》),丙、《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又作《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丁、《法国民法典》。四部译本的出版前后跨时百年以上,不仅风格  相似文献   

8.
"民法典"分编起草模式是产生过程性违宪风险的背景性原因,过程性合宪是"民法典"分编起草模式的必然要求。"合宪性推定"是《侵权责任法》立法程序合宪性解释的基本取向。《民法通则》是宪法意义上的民事"基本法律",而《侵权责任法》是宪法意义上的民事"非基本法律",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侵权责任法》具有立法程序意义上的合宪性。未来中国式"民法典"将采"总—分—责"的结构,《人格权法》必须制定;如果要制定《债法总则》,必须作为新的法律案依法提出;必须通过制定"民法典"来取代《民法通则》。应该从立法依据、立法程序、立法精神、法律修改和法律解释五个方面来加强"民法典"分编起草过程中的宪法意识。  相似文献   

9.
《政法学刊》2017,(5):5-12
法国大革命后,作为"民事宪法"的《民法典》仍付诸阙如。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世而制,拿破仑组成四人委员会,决心从制订民法典着手,重塑法兰西的公序良俗。他亲自参与法典讨论,为完成卓越事业提供了坚定的意志,同时破除种种干扰和分歧,运用强力使民法典得以顺畅通过,以其在法律制度上的创造实现了历史上的永恒。历经两个世纪的《法国民法典》是拿破仑的"第一光荣业绩",并被广为借鉴和移植。因为起草民法典,特隆歇等三位法学家加入到法国先贤祠的入祠伟人之列,成为法兰西文化和精神的象征人物。杰出人物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是《法国民法典》的重要经验之一,值得认真对待。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总则(草案)》已然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取得阶段性成功.目前,包括民法典物权编在内的民法典分则的修改、增删及科学整合工作已经开始.修改我国现行《物权法》、编纂《民法典》物权编时,宜对现行《物权法》“总则编”、“所有权编”、“用益物权编”、“担保物权编”及“占有编”上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检视、梳理,尤其是要整合、吸纳《物权法》施行近10年来国内和域外物权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及实务经验,对既有物权制度和规则作出科学修改、增删,以构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上的各项先进制度和规则.  相似文献   

11.
《法国民法典》是民法法系的三大支柱之一,它建基于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律和启蒙思想家的思想之上。既吸收了旧法合理的成分,又带有理性主义思想的印痕。拿破仑领导制定并强力推行的《法国民法典》,在社会文明和制度文明上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民法典,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人格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的基本价值,与民法的基本原则等地位相当.不同于其他物权或债权等民事权利,为彰显其价值与地位人格权应被置于民法典总则编的篇首位置,即第一章的"一般规定"中.独立模式与零散模式在突出人格权价值功能方面都有其不足.加入人格权规范后的《民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即以民法的任务、民法的基本原则、人格权、民法渊源为内容展现出来,置于"人-物-行为"的总则主干内容之前.这一体例既合理突出了人格权地位,也凸显出以权利主线为特征的民法典结构,为各分则编按各种权利展开体系提供更坚实的结构支撑.  相似文献   

13.
在形式法治下,“体系之恶”与“规则之善”“体系之善”与“规则之恶”相矛盾的情形反复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外国民法理论与规则和中国民事司法实践的冲突所致。功能主义释意作为功能主义《民法典》适用的基本模式,是实现裁判结果妥当性以及在规范功能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正义的重要方法,是对法教义学的延续与发展。《民法典》功能主义释意通过价值体系、秩序体系、规范差异以及功能概念完成了中国民法教义学的构建。功能主义释意模式对司法适用方式的改变,能够解决体系与规则之间的矛盾。功能主义释意是建构中国民法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与知识体系的必然途径。  相似文献   

14.
王歌雅 《法学论坛》2020,(1):115-125
《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关乎《民法典》编纂的体系与质量,牵涉我国现行《继承法》的理念传承与制度完善。若要编纂具有本国特色与本土情怀的《民法典·继承编》,则需关注继承民俗与继承习惯,回应继承需求与继承关切,借鉴域外继承立法的规范设计与制度走向。继承立法并非仅是单纯的制度架构与模式选择,而是融合了理念、传统、希冀、情怀的价值抉择与利益博弈。故《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应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与社会责任。即通过编纂定位,实现功用价值、追求内在价值;通过争议抉择,拓展法定继承顺序、调整直系姻亲的继承地位;通过制度补益,修正继承行为、更新继承习惯。  相似文献   

15.
梁慧星 《北方法学》2017,11(1):37-45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现行《民法通则》基础上,制定作为民法典总则编的民法总则,在各民事单行法基础上,编纂民法典各(分则)编,最终形成民法典。2016年6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初审。该草案后在中国人大网正式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该草案在法律结构合理性、概念准确性、制度目的性、体系逻辑性及法律规范可操作性等方面确有提高,但尚有进一步修改完善的余地。着重介绍民法总则草案对《民法通则》的重要修改和新增内容,能够引起学者对草案相关变动利弊的进一步重视和反思。  相似文献   

16.
随着2021年新年钟声的敲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同时也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17.
被掏空的《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立法工作的切人点应放到整个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民法总则是民法典制定的第一步.第二步则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2016年2月17日,在媒体见面会上,孙宪忠开场便强调了制定民法总则的必要性. “很多人认为已经有《民法通则》,为什么还要制定民法总则?”孙宪忠解释道,“其实,道理非常简单,在现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民法通则》承担着核心、基础、统率的作用.然而,《民法通则》156个条文在现实生活中能被应用的只有十几个条文,剩下的内容已经被其他法律所替代.因而,《民法通则》在现实中发挥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是《民法典》编纂中的重要一环。关注立法基点,在于审视、丰富、回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理念、智慧与期待;关注编纂策略,在于实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价值定位——注重体系协调、尊重主体需要、维护性别平等、矫正社会排挤、维护公平正义;关注制度走向,在于完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规范定位——明确婚姻自由边界、充实夫妻关系内涵、规制亲子关系认定、实现收养制度回归。高效、高质地完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历史使命,将实现编纂《民法典》的价值追求与社会期待。  相似文献   

19.
李飞 《北方法学》2017,11(2):44-56
作为现代民法(典)体系构造两种基本模式之一的《法学阶梯》体系是盖尤斯的《法学阶梯》所开创的。就实体法部分而言,这种体系表面上体现为以无体物为支撑的"人—物"式结构,实质上其核心为"取得方式"。"人—物—物的取得方式"才是《法学阶梯》体系的本质。这种意义上的《法学阶梯》体系为16世纪少数人文主义法学家所发现,"取得方式"成为他们对市民法进行体系化重构的工具。以权利为核心,以权利的取得方式为纲的现代《法学阶梯》体系可以作为建构我国未来民法典体系的一种选择。  相似文献   

20.
本文力图阐述巴西民法典的发展史,除介绍了1916年《巴西民法典》和2002年《新巴西民法典》之外,还介绍了作为它们铺垫的弗雷塔斯的《巴西民法汇编》、《巴西民法典草案》以及其他的诸多民法典草案,论证了它们彼此的关联和背景,由此揭示出巴西内外的民法思潮的发展。最后分析了2002年《新巴西民法典》的成败得失,以期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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