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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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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福音     
《法律与生活》2010,(22):64-64
最高法:旅行社擅定“霸王条款”无效 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认定该内容无效。  相似文献   

2.
旅游合同纠纷中,旅行社对履行辅助人不符合旅游合同约定的给付应承担和他自己违约同样的合同责任。旅行社因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仅负协助义务。但是,旅行社包机、包船、包车、专列等不属于公共交通范畴。  相似文献   

3.
论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法律地位及责任承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旅游辅助服务者作出了相关规定,对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辅助服务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作出了基本界定。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法律地位呈现出多元性:既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合同的实际履行人,也是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旅游辅助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在责任承担方面,旅游辅助服务者应当对旅游者承担侵权责任,对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出现了四次关于尚未实际发生费用退还的规定,但各自在法律结构、计算范围、方法等方面均有不同。旅游者任意解除权制度下的未实际发生费用由旅游经营者因此所节省的费用和旅游经营者将相应旅游服务提供给其他旅游者时所获得的或应得的收益组成;因客观原因解除旅游合同,在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合同清算关系,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是从全部旅游费用中扣除旅游经营者已提供的旅游服务和嗣后必须提供的旅游服务的报酬之后剩余的费用;在因公交延误、证照瑕疵导致瑕疵履行时,未实际发生费用返还背后的法理依据是减价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待、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6.
旅行社管理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未对旅游经营者间和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辅助服务者间或者旅游经营者与第三人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规定,导致相互间对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赔偿后能否向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第三人提起赔偿诉讼,能否提起不真正连带诉讼很有争议。本文试从现有规定、理论及实际出发,论及旅游经营者间、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辅助服务者间并非是委托关系,旅游经营者也有权向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及其他义务请求不真正连带责任赔偿。  相似文献   

8.
法律解读     
炮轰丽江捆绑式销售近期,在云南丽江市,与旅游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旅游协会下发了“红头”文件:各旅行社在旅游销售中,不得对“纳西文化走廊旅游线路中的4个景点,包括黑龙潭、世界遗产公园、束河茶马古镇和白沙壁画进行单项销售,必须集中报价,统一销售。凡不按规定操作的旅行社,将严肃处理,严重的做一次性退会处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商品包括服务见本法第2条)旅游协会的“红头”文件,不仅强制旅游者接受…  相似文献   

9.
我国首部《旅游法》重拳治理“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旅游乱象的法律是否会引起旅游业的“阵痛”?中国旅游自此能否进入“纯玩时代”?十月团费“涨势”已定九月游客“抄底”出游《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相似文献   

10.
《法律与生活》2011,(10):64-64
2011年4月12日,由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旨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行社经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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