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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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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初朱元璋以刑杀为威,重典反贪,相信重典可以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但是,明代贪官污吏仍层出不穷,其成效甚微,令朱元璋失望。明初重典反贪成效甚微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本文以《明太祖实录》、《大诰续编》、《大诰三编》等为第一手资料,从明初重典反贪立法、司法以及监察监督制度本身来分析其失败的原因,以期对我国目前反贪污反腐败体制有所裨益,对建立一支更加廉洁更加高效的干部队伍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2.
明太祖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推行用严刑峻法保障封建统治秩序的“重典治国”政策,是朱元璋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朱元璋用重典治乱世不仅表现为扩大了惩治反叛、大逆等罪的范围和加重对“贼盗”等财产性犯罪的量刑,而且表现为严厉制裁贪赃枉法的官吏以及刑罚手段的极端残酷。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政权后,为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重典治吏”与惩治贪污贿赂就  相似文献   

3.
明朝开国之初,朱元璋出于巩固和强化封建专制主义的需要,大力推行重典政策。洪武时所定《大明律》,“较前代往往加重”①,而明太祖颁行的《真犯杂犯死罪》、《律诰》②等条例及大量的重刑诏令③,在处刑上较明律更为刻苛。他还建立锦衣卫等特务机关,监视和镇压全国官吏和人民;设立廷杖之制,大诛勋臣宿将。特别是他亲自  相似文献   

4.
“重典治国”既是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亦是其司法指导思想。“重典治国”的司法实践基本上贯穿于洪武一朝。学界关于朱元璋统治时期的“重典治国”不乏研究,但其重典之故、重典之“重”、重典之人、重典之效依然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5.
<正> 明太祖朱元璋是怎样推行《大诰》的?《大诰》有无法律效力?它的峻令在当时是否真正实行过?曾经"盛极一时"的"圣书"是何时被废止不行?这些都是《大诰》研究中疑义最大、然而又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翻开中国的法制史。首先跃人眼帘的就是刑罚的威严力、震慑力、保障力。我们不能否认历代统治者在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殚精竭虑,但有一个主导思想就是对刑事法律的完善。从韩非子的法、术、势,到北齐刑名的调整以及唐、宋、元、明、清对刑律的完善,尤其是明朝朱元璋统治时期.不仅有严格的《大明律》,更有其颁布的四个大诰。刑的观念即是杀戮、罚罪。可以说.中国法制的发展是以刑为主。其他法律相辅发展的态势。  相似文献   

7.
朱元璋定都临濠、兴建中都、罢建中都是明初重要的政治事件,<明太祖实录>的记载却相对简单.通过相关文献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为了维护朱元璋的形象,<明太祖实录>有意篡改了朱元璋罢建中都的部分事实,目的是为了掩盖他在建都问题上的决策失误.事实上,洪武八年中都宫殿罢建和南京宫殿改建的直接原因是朱元璋的迷信思想在作祟,他害怕工匠的"厌镇"破坏了宫殿的风水,不利于自己的统治.  相似文献   

8.
<管子>的法律思想既系统又有特色,尤其是其中"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梳理了<管子>法律思想的内容和特点,以期展现<管子>法律思想的全貌,进而挖掘其对现代社会的借鉴价值.虽然<管子>法治思想与现代意义的"法治"有一定的距离,但作为"法治"之理、"法制"之术古今是相通的,如果我们能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古为今用,还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9.
明太祖朱元璋当政31年,以"严猛 之治"著称于世,他亲手制造过许多震惊 朝野的大血案,许多功勋卓著的大臣和 士子,被他毫无理由地野蛮杀害,可以说 到了"贤否不分,善恶不辨"的地步。 根据朱元璋所著《大诰》、《大诰续 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的统计,所 列凌迟、枭首、种诛有几千条,弃市(杀头) 以下有一万多案。《大诰三编》所定的案 件算是最宽大的,如"进士监生三百六十 四人,愈见奸贪,终不从命,三犯四犯而 定杀身者三人,三犯而诽谤杀身者三人, 姑容戴斩、绞、徒流罪在职者三十人,一 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二十八 人"。所谓"戴死罪"和"徒流罪办事"是朱 元璋的发明,有御史戴死罪,带着脚镣生 堂审案的:有打了八十大棍仍回原衙门 做官的。戴是判刑的意思。他发明这种办 法的主要原因是,把这些官员都杀了就 没人替他办事了。于是又判刑,又让回去 办事,既震慑了当事者,各种事务也不致 于因为缺官而废弛。  相似文献   

10.
以朱元璋为代表的明初统治集团在总结历代统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最具深远影响的"重典治吏"主张.严厉惩治了贪赃枉法的官吏,是明朝立法的重点。  相似文献   

11.
从《大明律》对东亚的影响看其历史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重要王朝,就中华法制文明而言,也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阶段,集中体现明朝立法成就的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简称《大明律》。《大明律》的制定过程,始于吴元年( 1 3 67年) ,经过洪武六年( 1 3 73年)、洪武二十二年( 1 3 89年)和洪武三十年( 1 3 97年)的四次修订,最终完成了《大明律》的制订。这是一部无论体例还是内容都较之唐宋律有所突破和发展的封建法典。《大明律》继承了唐律的立法精神和儒家化的传统,同时也体现了明太祖朱元璋重视法与时宜,法贵简当,礼法并用等观念。朱元璋虽然出身布衣,但他在参加农民起义…  相似文献   

12.
本文试图考察日本近代的过渡刑律<新律纲领>与<改定律例>在继受中国传统律例之余,面对西方法律思潮,如何发展演变的问题.通过对"断罪无正条"与"不应为"的梳理分析,可以发现,<新律纲领>此两条基本沿袭清律,<改定律例>的"断罪无正条"条例则试图将原来两条融合为一,以"无正条"之名,取原"不应为"之立法特质,通过轻刑化限制比附推理所依据情理的不确定之弊,并赋予司法量刑上的一定弹性,以减少比附的适用.但由于<新律纲领>与<改定律例>并存适用,故律无正条时,重罪案件仍保留了由中央议决之旧律特色,在特定案件的处理中.显示出明治政府在维新的同时,专权残酷的另一面.  相似文献   

13.
《法学》1989,(7)
明太祖朱元璋在元末农民战争中扫灭群雄,推翻元朝的黑暗统治,建立了朱明王朝。朱元璋非常重视法律的制订及实施,他在总结历代王朝兴衰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总结元朝的腐朽统治和覆亡的教训时曾说:“元氏昏乱,威福下移,法度不行”。所以他主张:“立国之初,当先正纲纪”,且明申:“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惩创奸顽”,必须用“重典”。基于这一治国思想,朱元璋于执政期间实行了严酷的重典之治。  相似文献   

14.
<宝文堂书目>是古代小说研究尤其是话本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但是书目著录的不全是"书"目,除<六十家小说>之外,有可能还著录了<虞初志>或者<三十家小说>的篇目.现在所认定的<宝文堂书目>著录的话本,事实上一些不是话本,而是文言小说.一旦对书目质疑,势必动摇甚至颠覆奠基于<宝文堂书目>的学术研究.  相似文献   

15.
朱元璋在明初建构法律时确是有重典治国、导民以礼、法贵简核的一面,且比较突出;同时,又有宽以待民、明刑弼教、法网繁密的一面,较前逊色。这两者相互配合、相济为用是明初法律构建的要义,有其合理之处以及现实的参考意义。当然,最终的取向,在中国法律史上还是以重刑、明礼和繁苛著称。这就是明初法律二重构建的总体内容。  相似文献   

16.
先秦诸子中法家和儒家是塑造中华法律思想史的两个最强大的力量,儒家主张"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而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更注重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法家先驱管仲在<管子>就最早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其字面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象人们举手抬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  相似文献   

17.
在"新写实"文学思潮的倡导过程中,<钟山>成功地将文学意识和媒体意识加以结合,它对文学思潮或文学倾向积极倡导,并进一步文本化、学理化、定性化.对于这一类型的文学作品集中力量的发表和推荐,复活了曾经被屏蔽了的现代媒体意识,是新时期大陆文学刊物中较早成功体现媒体运作策略的刊物.这也是<钟山>以主人公姿态积极参与文学创作过程的文学策略的有效运作.由此奠定了<钟山>在全国大型文学刊物中的先锋地位.  相似文献   

18.
在附抗辩权的债权能否抵销的问题上,存在着"不得"和"可以"两种不同的规范模式.前者由<德国民法典>第390条明确规定后,被包括我国在内的诸多国家或地区民事立法及理论所采用.但是这一规定与传统民法中的抗辩权理论有着明显的冲突,并有剥夺权利人意思自治之嫌.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生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和<欧洲合同法原则(PECL)>抛弃该模式,转而有条件承认附抗辩权的债权可以抵销的做法则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未来我国的民法典应当考虑抗辩权理论和抵销效力理论的一贯性,不应仿效德国的这条规定.  相似文献   

19.
先秦<学记>中"禁于未发之谓豫"的意思,不应理解为"学生不良行为发生之前就注意预防叫做防范",而是"教师不应当让年幼儿童接触难度较大的义理之学,这一原则称为豫".所谓"豫"有丰富的意义,即:要让年幼儿童悠闲舒适,从容成长,让儿童享受当下的生活,避免有损于儿童的成长.<学记>篇幅虽小,但其义理博大精深,犹如中国教育思想史甚至人类教育思想史上健康的婴孩.这与独尊儒术以后中国主流的教育学思想有天壤之别.  相似文献   

20.
又来了     
近一两年,知识产权在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除了国家级的知识产权战略,各地也在纷纷制定省、市、县、区等不同规格的"小号"战略.知识产权法学随之日益风光,先是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步步高升,居然要变成与法学平等的"二级学科".据说知识产权法还要变成大学"通识课",今后除了<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或许很快就要有<大学知识产权>了.不仅如此,知识产权法还有可能成为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内容,按照某些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规划,要在中小学生中"展开知识产权教育新高潮".这一切,让人想起京剧<锁麟囊>中薛湘灵在赵守贞面前的座次变化,用丫环碧玉的话说,"一点一点地往上升啊".又想起鲁迅的一篇题为<"来了">的文章,大意是:任何主义来到中国,都不要怕,无论什么主义都扰乱不了中国,也就是"来了"而已.1何以如此?因为中国人对待新主义、新制度往往并不当真,"只要有新鲜的名目,便取来玩一通,不久连这名目也糟蹋了,便放开,另外又取一个."2目睹中国知识产权之"热现状",不由得暗自心惊:来了,又来了!这回玩的是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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