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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随着诉讼调解的工作量的增多,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调解原则贯彻不健全,调解程序的设定不完善,久调不决,不能发挥正确指导作用等.对此,本文结合调解工作实践就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谈了几点建议:一是确立调解自愿和不公开原则,主持调解者多元化;二是建立独立完备的庭前调解与诉调对接制度;三是建立调解违约制度,保证调解书的效力;四是有效做好“调审分离”与“调审合一”的结合工作;五是营造有助于实现调解结案的调解氛围.  相似文献   

2.
郭东敏 《法制与社会》2013,(31):10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目前在实践中却存在大量行政诉讼调解或变相调解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引入调解制度.本文试通过借鉴城外经验来建立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确立其调解的范围,并对调解模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了分析.以此来对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法律上的规范.  相似文献   

3.
吴国豪 《法制与社会》2012,(27):36-37,45
在和谐司法的大环境和和谐诉讼理念的指导下,本文针对法院调解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提出取消在调解制度中“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原则,建立调、审分离的审判机制,加强调解结果执行力的建议,使法院调解制度能更好地为现今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4.
赵勇 《河北法学》2023,(5):102-117
《新加坡调解公约》确立了国际商事和解协议跨国直接执行机制,其调整的国际和解协议需同时满足调解性、国际性、商事性和书面性要求。对比我国的规定和实践,“和解”的内涵与国内认识不一致,可能引起误读;“国际性”判断标准与国内不一致,可能造成内外区别对待的问题;“商事性”范围与我国实践不一致,可能引起适用冲突。究其原因,既包括我国缺乏专业的商事调解制度;也存在缺乏个人调解制度和统一的调解员资质标准;还有“和解协议”缺乏可执行力等原因。为全面对接公约的实施,推进我国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要构建以《中国商事调解法》为核心的商事调解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以规范调解员为中心的个人和机构调解并重的调解方式,确立以公共政策和第三人救济为重心的执行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5.
潘乾 《行政与法》2008,(4):76-79
随着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在西方行政法上的广泛适用,行政调解作为“东方经验”的本土资源也日益受到世界学术界的关注。然而,目前由于我国对行政调解制度的忽视和行政调解自身缺陷等原因,导致了法治观念的极端化及其与和谐理念相背离,难以发挥行政调解在和谐社会中应有的作用。通过比较法的考察,我们从西方ADR的相关制度中得以启发,以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近日,笔者有幸随司法部参访团赴台湾地区考察乡镇市调解制度。在台期间,先后与台湾“行政院法务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和部分地方法院检察署官员进行了沟通,就两岸司法制度特别是司法行政制度交流了情况,并实地参访了台北市信义区公所调解委员会、新竹市东区区公所调解委员会,听取了其调解工作的情况介绍。  相似文献   

7.
李冰 《人民调解》2006,(5):15-17
为了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稳定,许多地方提出并实施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无论对国家还是对当事人都是最佳选择,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应该注意坚持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固有属性,应该立足于发展、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应该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的衔接与配合,如果把“大调解”格局建成三位一体,相互融合,统一受理,分流办案的工作实体,就会偏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8.
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传统.经过漫长时间的累积,我国公民运用调解来解决纠纷的意识逐渐增强,调解制度也渐渐成为了我国公民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新民主主义时期,“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典型的依靠调解解决纠纷的一种审案方式,该方式重点强调审判与调解需要相互结合,而在民事纠纷过程中则将调解作为主要解决方式.1963年第一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指出“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1982年试行的我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确立了“着重调解”的原则.199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为“自愿、合法调解”原则.2002年、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接连颁布两条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关于审理民事案件中调解制度的使用原则和具体办法,为后来调解制度正式确立奠定基础.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第一次在立法上确立了先行调解制度.目前,先行调解制度尽管有了立法上的支持,但新修订的民诉法第122条对先行调解制度规定的较为原则,本文对“先行调解,”的内涵、适用条件和适用规则提出自己的观点,建议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乃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就完善民事调解机制以促进和谐社会之构建所作之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其对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调解机制适用范围的界定避免了实践中的操作失范;二、调解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增强了法院调解的可接受性;三、调解程序的细化与完善使得法院调解的有序进行“有章可依”;四、法院调解之促进、保障机制的确立解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五、调解协议效力的空前强化使得调解结果的实现有了切实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作为完善法院调解制度“阶段性成果”的司法解释,其也存在一些瑕疵和不足,故有待通过修订《民事诉讼法》来一并对之加以匡正和弥补。  相似文献   

10.
长期以来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在理论界已成定律,但在行政审判中适用又是公开的秘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有关规定的缺失,使行政诉讼异化为行政机关、相对人和法院之间的“零和博弈”甚至是“负和博弈”,严重弱化了行政诉讼的权利保护、权力监督制约和社会和谐促进功能.基于现实的需要与发展,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具体包括调解与审判的关系,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瑕疵及其救济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1.
洪涵 《法制与社会》2012,(7):138-139
行政调解是“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对行政调解的理论探讨还不够充分,制度建构也欠完善.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安定和谐,各级政府应该熟练掌握现有规定、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把握行政调解的合法性界限、加强调解组织和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相似文献   

12.
重构法院调解制度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峥 《法学杂志》2001,22(4):47-48
此文从剖析调解制度所具有的独立诉讼价值的角度出发 ,赞同调审结合的诉讼框架 ,不主张调审分离。但相对于“偏重调解”而提出的“淡化调解” ,作者并不赞同 ,民事审判目标的实现不能仅据调审分离或二者并行不悖的二元论或仅突出判决即可实现 ,更关键的命题是针对这一长期以来占优势的制度如何通过制度重构来利用其价值。因此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进行改革时 ,作者认为“疏”比“堵”更具意义 ,并提出重构法院调解制度的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是世界民事诉讼法上的首创,民事调解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一枝花”,它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民事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然而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该制度暴露出种种弊端,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学者们对调解制度的存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本文在阐述调解制度的优越性的同时指出现行调解制度的某些弊端,并提出一些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4.
徐亮 《法制与社会》2011,(21):123-124,133
200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答辩期满前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可以调解”。2005年各地对立案调解(即庭前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原则、调解规程及立案调解效力等立案调解方面有关的问题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均为庭前调解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及制度上的依据。本文就庭前调解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法院调解改革进程表明,调解依然应当是我国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针对我国传统法院调解中“调审合一”、“调解与审判功能混淆”的弊端,理论和实务界提出了“调审分离”的改革方案。民事审前调解就是实现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分离,将调解程序前置到立案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设置的专门调解机构和调解人员主持进行的调解。独立的审前调解程序具有不同于审判程序的调解原则、程序构制等内容。  相似文献   

16.
浅析仲裁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锐 《法制与社会》2010,(23):109-110
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调解都是发生争议者经常使用的解决纠纷方式。无论在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调解的历史都很悠久。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调解制度应运而生,一方面为民众便捷解决纠纷提供了廉价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各种纠纷调解制度的出现,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又让人们感到困惑,每种调解制度都有什么特点,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本文对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制度进行了分析,力求能清晰的界定二者间的异同。  相似文献   

17.
能动性是行政调解制度功能发挥的核心要素保障,行政调解制度能动性的发挥有利于凸显能动行政理念,发挥政府纠纷解决比较优势,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提升社会治理综合效应.行政调解制度能动性的发挥可通过三个层面制度建设来体现:一是建立调解程序权利告知与实体权利激励制度,强化行政调解救济权利引导;二是适度行政干预,拓展行政调解权力介入领域:通过确立“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调解”原则、适度设定行政调解程序前置类型、设定非行政主体申请调解行政纠纷下的调解程序强制启动模式这三种方式来实现;三是注重调解后续处理,拓展行政调解权力能动监督空间.  相似文献   

18.
在社会矛盾的多种解决方式中,司法调解具有各种优势和条件,成为解决社会矛盾不可或缺的重要选择。几十年来我国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在不断探索、借鉴的实践中逐渐完善,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司法调解经验和制度。当前,我们的司法调解工作正处于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阶段和过程之中。对此,我们应构建一种审前强制调解和审中注重调解的二阶段结合的制度,从而实现司法调解制度的法律功能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9.
法院调解在国内素有优良传统的美誉,在国外则被誉为东方经验,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极为重视且大力倡导法院调解,审判实务中的大多数民事、经济纠纷也是以调解结案的,法院调解已成为我国民事审判中最富有特色的制度。然而,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民事、经济法律的不断颁行,并经过了“调解为主——着重调解——自愿合法调解”三步曲变化发展,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  相似文献   

20.
美国调解制度兴起、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以及其被广泛运用到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和领域的程度令人称叹.无论庭内的案件管理程序,还是庭外的私人调解机构,都充分展现出了美国调解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的强大作用.对美国最大的私人调解公司-JAMS公司的性质及其调解方式、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方面的考察和分析,可以使我们获得对中国民间调解制度如何发展的某种启发,比如建立退休法官调解制度;发展民间调解,建立私人调解制度;赋予民同调解协议效力,保障调解协议的实施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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