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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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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义务。社区矫正中的检察监督涵盖了对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但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还不够成熟。社区矫正工作还应包括设立社区矫正决定前的人格调查制度、享有社区矫正建议权、提出纠正意见权、抗诉权以及追诉职务犯罪权、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日常奖惩等内容。  相似文献   

2.
吴宗宪 《中国司法》2011,(11):66-70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有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的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方面的工作。这些依法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被统称为“社区矫正工作者”。根据目前已经形成的共识,社区矫正工作者是一个总的概念,其中具体包括不同种类的工作人员,例如,街道、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矫正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等。在这些工作人员中,司法助理员发挥着最为关键的作用,给他们确立恰当名称,对他们实行科学管理,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成败。本文探讨司法助理员的恰当名称和科学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制度在中国已初步确立,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着将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按照统一不变的模式塑造的统一管理方式。基于行刑个别化原则的理论及为更高质量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考量,笔者建议更深入地研究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及其不同的矫治对策,并提出境外矫正对象的管理建议。本文结合昆山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从管理体制建设、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方面,就如何加强境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配备适当与否,对于社区矫正的运作关系重大,也直接关系到我国这一刑罚制度改革的质量。从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情况来看,现有的人员配备机制,尚不能较好胜任社区矫正这一刑事执法工作的重任,有必要对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职责定位。  相似文献   

5.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该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分为总则,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63条。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工作是社区矫正工作三项任务之一,本文立足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以监督管理为切入点加以研究,在社区矫正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完善创新,推进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监管更好执行,维护国家刑罚执行的强制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通过对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以避免其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为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7.
李明 《政法学刊》2008,25(1):98-102
广州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经展开,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矫正人员素质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矫正措施的单一、矫正对象的狭窄以及矫正方案的粗糙等。正确分析当前试点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与机遇,通过扩大矫正对象范围、丰富矫正手段、细化矫正工作可以有效的完善和发展广州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8.
陈和华  叶利芳 《犯罪研究》2007,(4):26-35,19
操作规程是决定社区矫正工作成败的重要条件。我国(上海)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招募和社区矫正工作规程方面已经构建了一套基本制度和办法,但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资格和社会定位、社区矫正的风险评估、行政奖惩与司法奖惩协调、社会资源利用、地区差异对社区矫正操作规程的差别要求、流动人口的社区矫正以及如何进行分类教育、区别管理和心理矫治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制度等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伴随着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迅速扩大以及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诸如如何调动和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积极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如何依据社区矫正对象个体情况的差异性,落实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措施和矫正处遇,体现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以及如何依法处置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社区矫正秩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等等涉及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行为评价、考核及其奖惩的相关问题,成为试点省(市)构建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难点问题。众所周知,以往…  相似文献   

10.
黄明 《中国司法》2009,(11):13-14
一、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底数和动态表现 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对公安机关加强“五种人”管理工作既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地公安机关要以全面试行社区矫正为契机,把社区矫正对象作为人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纳入到派出所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相似文献   

11.
房慧颖 《法制与社会》2013,(12):221-222
我国刑法规定的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包括下列五种罪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人。对外来流动人员适用社区矫正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对外来人员适用社区矫正形成了许多宝贵经验。外来人员适用社区矫正存在监管难度大、社区矫正机构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待遇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外来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困难等问题。必须破除外省籍罪犯与本省籍罪犯的地域观念,切实采取加强司法机构、专业NGO和公民三方合作,建立公益托管机构,加强法律政策支持等措施。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社区矫正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立法缺乏、职责不明、人才缺乏、制度措施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应当建立职责分明、和谐共管的矫正协调机制;充实队伍,形成矫正"三驾马车";从实际出发切实提高矫正质量;社区矫正公开、规范矫正权力运行。  相似文献   

13.
《人民调解》2012,(6):10-13
十、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答:社区矫正人员是在社区执行刑罚的罪犯,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基础。社区矫正人员在开放的社区中服刑,存在着多种诱发犯罪的因素,对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实施严格监督管理,既是刑罚执行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区安全,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前...  相似文献   

14.
张银宇 《法制与社会》2013,(17):222-223
自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正式实行,是新时期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在实践中面临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其观念保守,法治化程度较低,设施人员经费不足等问题,致使在农村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颇有难度。恢复性司法理念作为当今世界流行的司法观念,对我国农村社区矫正工作不仅在制度上进行指导,而且解决社区矫正机构及其人员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以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精神内涵的感召之下,对我国农村不同类型矫正对象适用不同的社区矫正对策,以期使社区矫正制度能够在我国农村发挥着更加有效的积极矫正作用。  相似文献   

15.
周艳 《法制与社会》2012,(4):198-199,205
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类特殊群体,他们在行为和心理方面都有别于普通公民和在监服刑罪犯.本文分析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以及影响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的多方面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的策略.  相似文献   

16.
李晟  郑毓枫 《法制与社会》2012,(18):203-204
心理矫正是社区矫正的中心环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首先要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调查与测试,正确把握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然后根据心理状态类型,结合不同年龄段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工作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心理矫正工作不仅需要矫正工作人员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区矫正检察仍面临监督理念落后、监督内容表面、监督方式缺乏实效等问题。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实施“检察官+社区矫正官”机制,通过开展主动监督、同步监督、个性化监督、实质监督等方式,把检察监督职责嵌入社区矫正全过程,有利于推进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能力、监督机制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18.
从2003年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到2005年《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再到2009年《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经历了从产生到全国普及的试行阶段。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是涉及主管机关、工作人员、矫正程序等一系列规范构成,仅用一个条文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是远远不够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需要全面而详细的规定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19.
《人民调解》2008,(2):32-33
2007年9月11日至2007年9月28日,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员与1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通过了解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内容、对社区矫正行刑方式等的认识和评价,了解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社区矫正试点与矫正质量的提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社区矫正是组织社区的力量 ,对符合在非监禁条件下接受矫正的罪犯实施刑罚的活动。社区矫正的试点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矫正质量 ,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谨慎操作。试点工作一定要重心下沉 ,解决好街道怎么办、居 (村 )民委员会怎么做等实际问题。对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成果采取谨慎乐观的态度较为可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组建 ,社区矫正工作与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关系的处理 ,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对社会的“逆向感染” ,被矫正人员的权利保障等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亟待在试点工作深化阶段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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