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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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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责任之抗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与生产者相比,消费者处于弱者地位,消费者合法权益固然要得到保护,但是生产者的利益也不应当被忽视。产品责任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生产者的利益。根据产品责任法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抗辩事由通常有责任排除、责任减免和其他产品责任抗辩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在产品责任法中,抗辩事由的宽与严对平衡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欧美产品责任法抗辩事由的比较研究,指出我国《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存在着缺陷与漏洞。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如何完善中国的产品责任立法进行了初步探讨。一、产品责任抗辩事由之外国立法例  相似文献   

3.
归责原则的确立对于产品责任的构成、举证责任的分配、免责(抗辩)事由的界定均深具意义.依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纳无过错责任原则,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均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生产者或销售者在承担了侵权责任之后,销售者分担责任应以过错为前提.  相似文献   

4.
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是随着现代工业生产的发展,许多新产品投入市场,造成使用者或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受到侵害的事件不断增多,而形成和不断发展的。产品责任的法律调整过程是一个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用户之间不断调整利益平衡关系的过程,故产品责任法的主旨是加强和明确生产者、销售者的责  相似文献   

5.
免责是指针对侵权人而言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免除或减轻,权且称之为狭义免责。本文探讨的问题是:不考虑被侵权人自身因素,假定侵权加害结果实质是由第三人过错造成,但从外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打击"所致或行为人承担特殊法定责任。在此情形下,行为人能否以是第三人过错的免责事由向被侵权人提出抗辩,从而要求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  相似文献   

6.
严格产品责任中,发展风险抗辩制度的设置符合现代社会兼顾公平与效率之诉求,有助于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之利益平衡。然而,将发展风险作为责任免除事由之现行规范模式,极易引发体系冲突,亦导致司法适用的困难,严重阻碍其制度运行与功能发挥。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缺陷的界定,为发展风险规范模式之重构提供了制度路径。通过将科技水平证据内化为消费者合理期待标准之核心要素,从而把发展风险转化为针对缺陷要件之抗辩,不仅有助于在我国产品责任框架下厘清该制度的作用机制,亦可为当前产品缺陷认定的司法困境提供消解方案。重构后的发展风险抗辩制度的适用规则体系为四层次结构,包括科技水平的界定、判断时点的选择、适用范围的限定与风险实现的救济。  相似文献   

7.
产品责任法是基于产品的瑕疵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在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规。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产品责任法属于保护消费者利益法中的一部分。自本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发展迅速。产品责任法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和各国产品在国际范围内广泛流通的结果,而且也是资产阶级利用它来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矛盾的产物。  相似文献   

8.
不可抗力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免责条件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根据其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广义的抗辩和狭义的抗辩。广义的抗辩,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请求,提出的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而狭义的抗辩,仅指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请求,通过提出抗辩事由而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广义的抗辩包含了狭义的抗辩。①狭义的抗辩,根据其目的不同,又可以将其分为免责的抗辩或减责的抗辩。我们通常将免责的抗辩事由称之为免责条件。 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同一般的法律事实相比,具有下列重要的特征:(l)免责条件…  相似文献   

9.
论产品的范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而导致损害赔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确定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生产和销售产品所应承担的责任,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产品责任法为什么会在近代产生,是与近代产品的技术含量高及复杂化相联系的。根据各国产品责任的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只有生产和销售属于产品责任法规定的产品且该产品存在缺陷时才承担产品责任,所以很有必要对产品进行研究。本文正是试图从比较法角度对产品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0.
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等不是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事由都是无过错责任,两者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在其中一方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这种追偿是最终责任承担意义上的追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所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1.
我国产品责任主体既包括生产者也包括销售者,与美国法相同而与欧盟法相异。生产者不仅包括典型的成品制造者,也应包括零部件、原材料的制造者,以及将其名字、商标或其他识别特征标示于产品之上、表明是该产品的制造者的准生产者。即使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对产品缺陷无过失,中间商也属于产品上的“销售者”而应承担严格责任。现代社会的发展,销售者已扩张至通过融资租赁、保留所有权以及租赁的的方式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的人。产品代言人并不具有产品责任主体的地位,因此《食品安全法》第55条有失妥当。  相似文献   

12.
论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及其抗辩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为人因为过错而非法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侵犯名誉权与一般民事侵权在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上均有所区别。行为人虽侵害他人名誉权 ,但为了平衡社会公共利益 ,也可能享有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13.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但因事先很难估计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可能造成的损害的确切范围或后果,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很可能因不堪负担赔偿责任而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为此,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通过责任保险来分散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贵任保险是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人应负赔偿责任,当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时,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保险。责任保险是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现代保险制度,运用于产品责任的保险,则是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强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其实质是“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确保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稳定,使无法预料的民事赔偿责任转化为小额保险费支出,或是在产品责任投保人之间分担、或是计入产品成本而由产品的使用者最终分担,从而保障产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蒋潇华保护因产品危害而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的损害,从法律上说,其核心问题是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产品责任一般分为二类:产品契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产品契约责任见之于《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若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契约约定即应负责,...  相似文献   

15.
一、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从世界民法史的角度看,大体经历了一个由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的演进过程.起初,产品致损的侵权责任是以产品制造者或销售者主观上的过错为要件的.因此,如果原告人不能证明损害是由于被告在制造或销售产品中的故意或过失所致,他就不能得到赔偿.事实上,在许多产品责任侵权案件中,受害人根本无法得知被告人制造、销售产品的活动情况.尤其是那些技术性较强的产品,受害人要确知其缺陷和损害发生原因往往是十分困难的.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获得法律保护的机会.尽管过错责任对保护生产者、销售者的积极性,促进新产品开发和商品流转有一定益处,但在二十世纪“保护消费者”和“消费者主权”思想的影响下,工业化国家采取  相似文献   

16.
《北方法学》2022,(4):148-160
航空产品责任诉讼是航空事故受害人在欧美国家主张和维护其权益的一种惯常诉类。为协调和平衡制造商与受害人之间的权益,促进航空产业发展,两大地区在近80年的产品责任诉讼实践中逐渐形成一系列免责抗辩事由,如美国联邦法与州法优先适用抗辩、18年除斥期间失权时效抗辩、政府缔约人强制标准抗辩;欧盟产品责任指令中的当时科学技术抗辩等。这些抗辩事由反映出欧美保护航空制造业和放松监管的趋向。中国自主研发的C919大飞机即将进入国内外市场,为防范产品责任诉讼泛滥和保护刚刚起步的航空产业,中国可合理参鉴欧美航空产品责任免责立法和抗辩实践的新发展,制定单行的“航空航天产业促进法”,规定符合通用航空和商业航空制造业发展实情和规律的除斥期间,限定政府缔约人抗辩的适用范围,同时以不方便法院原则灵活调控航空产品责任诉讼的数量。  相似文献   

17.
论产品的发展风险责任及其抗辩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产品责任制度不仅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设立发展风险抗辩可使产品责任制度更具有经济合理性。但应严格限制发展风险抗辩的运用,否则产品责任制度将背离其创设的初衷———保护消费者  相似文献   

18.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具有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而应当向受害者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产品责任的根本依据,其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民事权利的保护和社会正义的实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将生产者和销售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加以区分,采取二元归责体系,本文就这一归责原则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9.
产品瑕疵就是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产品瑕疵包括不合格产品的所有情形。经过声明可以出售与即使经过声明也不得出售的不合格产品,同一适用“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是不合理的。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提供合格产品;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就是进货验收与保持产品质量。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20.
梁亚 《时代法学》2007,5(3):54-61
警示缺陷意味着产品警示适当性的缺失。适当的产品警示在内容、语言、设计以及位置方面均需满足一定的要求,而且还应当排除不必要警示的干扰。警示缺陷的认定采用风险-效用的权衡分析与消费者合理期待标准相结合的方法。在警示缺陷诉讼中,过失责任为适当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的证明是追究生产者警示缺陷责任必须具备的前提,生产者可以主张特定的抗辩事由来对抗产品最终用户的权利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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