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重要的也是有争议的问题。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比较宽,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审判体制密切相关,特别强调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加诸行政机关。而我国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均有局限性。为了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法中必须做到:不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和具体;扩大对公益行为的保护;适当放宽对某些行政行为的限制性条件;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明确的地方从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角度予以正确理解。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条件已具备。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 ,是健全行政法制监督的需要 ,也顺应WTO规则的要求 ,不违背诉讼效益原则。当前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有法律依据的。  相似文献   

3.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的基本问题,单纯依靠立法修改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实践中对受案范围的新需求,指导性案例的出现弥补了立法滞后的缺陷。22号、69号和77号指导性案例分别确立了内部行政行为、程序性行政行为和告知性举报答复行为的可诉标准,畅通了行政相对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实证研究证明了指导性案例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方面发挥了指导效果的结论。探求三个指导性案例背后的逻辑可以发现,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是其隐藏条件,这一隐藏标准应是未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的重点和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4.
哪些行政争议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哪些行政争议应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正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要解决的问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即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它决定着司法机关、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时的权限及分工。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它表明了行政权受司法权的制约程度;对于法院而言,它体现着司法审查权的大小;而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则意味着他们可以对何种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在哪些情况下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司法保护。正因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所以它…  相似文献   

5.
杨飞 《重庆行政》2007,(3):71-73
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这一对关系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横向关系,集中体现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上;二是纵向关系,集中体现为法院对进入司法程序的行政行为介入和评判的纵向范围,即司法审查强度问题。合理的行政诉讼审查强度如同宽窄适度的受案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近20年来,在监督行政权力的运用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绩。然而,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行政法治建设的要求,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窄的问题已经凸显。这直接导致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公信力不足,社会各界对行政诉讼的期望值下降,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现状和局限,提出扩大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点建议,以期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张慧聪 《人民论坛》2013,(8):134-135
宪法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根本的影响。从权力制约原则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有限扩展趋势;从人民主权原则看,相应诉权必须得到保障;从法治原则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具体行政行为;从基本人权原则看,可诉行政行为的内在标准,不能仅限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应重点看实际结果。  相似文献   

8.
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行政备案行为应具有可诉性。明确行政备案行为的可诉性才能使司法起到对行政的监督作用,这也是自贸区法治发展的需要。应将其纳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救济渠道,从而更好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9.
吴凯 《岭南学刊》2011,(3):69-74
美国、英国、法国以及德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各有可借鉴之处。根植于中国法治土壤,可以从审查的假定原则、行政行为的明确定义、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具体范围、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的双重标准、所有合法权益的诉权保护范围、肯定概括与否定列举的确定方式等方面,完善与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制度。  相似文献   

10.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一种不以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法律效力为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否应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然有许多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探讨,并且也提出了许多完善建议,但目前的研究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从主观公权利的救济角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因此,有必要从客观法维护模式下论证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当性。在客观法秩序维护模式下行政事实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1.
张树华 《前沿》2006,(1):122-124
抽象行政行为是当今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最重要的手段。长期以来,由于对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不同认识,也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一直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其带来的消极后果显而易见,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深入研究。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点入手,分析其纳入诉讼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借鉴其它国家的做法,提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议与意见。  相似文献   

12.
现行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存在弊端,现行立法确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窄,不能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本文从提供前瞻性立法建议出发,从重新确立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扩大行政诉讼法保护的合法权益范围,扩展受诉行政行为的范围三方面论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不确定性、不驱动性、不统一性,从模式入手解决根本问题.拓宽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建立有限调解和判例制度。完善行政诉讼体系。  相似文献   

14.
张溪瑨  颜杰雄 《求索》2012,(8):246-248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范围、受行政主体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范围以及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过窄,有关条款的表述束缚了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发挥,同时有关排除性事项的规定也失之宽泛。为完善现行立法,可考虑在保持原法条整体性和立法逻辑结构不改变的情况下,适当扩大可诉列举事项的范围,缩小排除性事项范围,发展新的诉讼类型,最终实现受案范围的列举式立法向概括式立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系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为中心构建的,行政协议引发的争议原本难以进人受案范围。通过将行政协议拆分为“行政行为”和“其他协议行为”两个部分,行政协议中的“行政行为”部分得以进人行政诉讼。此种做法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争议的部分解决,却无法得到行政法学理的支撑。行政协议与行政行为同为行政机关的活动方式,二者之间应是并列关系。  相似文献   

16.
中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范围在方式、原则理念以及确定可诉讼行为的类别上与两大法系国家相比存在着不同并有一定缺陷。我国应实行可以审查的假定原则,采用肯定概括加否定列举的立法模式,取消关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限制,使得所有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均被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同时,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加强对立案审查的监督,从而更好地保障相对人的各种利益。  相似文献   

17.
我国垄断问题主要集中于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是一种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反对行政垄断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也是我国加入 WTO适应国际经济规则的需要。应制定一部完善的反垄断法 ,明确规定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责任 ,设立反垄断法执行机构 ,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8.
行政垄断和反行政垄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垄断问题主要集中于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一种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反对行政垄断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我国加入WTO适应国际经济规则的需要.应制定一部完善的反垄断法,明确规定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责任,设立反垄断法执行机构,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9.
现行体制下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制约的力度不足.确立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判监督权,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0.
论《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许可法将所有的行政许可行为都纳入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由于行政许可行为的特点,必然引起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和数量的增加,并对行政诉讼当事人制度、起诉期限制度以及赔偿责任制度等方面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