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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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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大质询,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一种重要监督活动。质询是人大的一种监督活动;质询权则是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某一问题依法向本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质询和询问,受质询机关有责任予以答复的权力。我国宪法、监督法等法律对人大质询权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质询制度。  相似文献   

2.
人大审查监督政府预算决算是法律赋予的职责,目的是促进政府预算更加公平、合理、规范、合法,让政府在接受监督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广泛的知情权,明白纳税人交了多少钱,用在了什么地方。笔者结合县级政府预算决算编制、执行与人大审查监督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预算决算有效监督,谈谈个人浅见。一、实际工作中的基本做法根据监督法、预算法规定,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一般做了4至5个规定动作:1、年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司法权。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当前,监督司法工作已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加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4.
时代呼唤《监督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5年,六届全国人大开始酝酿起草《监督法》。1990年,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改稿)》,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没有规定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1997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内部试拟稿)》,不仅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作了规范,而且对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也作了规范。2002年,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0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监督法》草案。  相似文献   

5.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实施监督,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2007年1月监督法实施以  相似文献   

6.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案件的监督工作 ,既有宪法和法律的概括授权 ,又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也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由此可见 ,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全方位的 ,不仅包括宏观意义上对其整体执法活动和全面工作的监督 ,而且包括对具体案件的监…  相似文献   

7.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包括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为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参加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准备;围绕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征求代表所在单位、行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做准备;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的情况等五个方面[1]。  相似文献   

8.
蔡宁 《人大研究》2004,(11):48-49
人民检察院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派生出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确立的重要制度。多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证明,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只有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才能更好地正确行使检察职权。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必须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各级人大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掌握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对其行使监…  相似文献   

9.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人大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要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这样的表述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还是第一次,表明了人大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进。  相似文献   

10.
<正>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实行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由于开发区本级人大代表缺失,人大对其财政预决算情况的监督审查并不顺畅。那么,人大对开发区财政预算能不能监督?要不要监督?笔者认为,加强人大对开发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是依法履职,理所应当,且势在必行。首先,从法理上来看,应当加强人大监督。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开放园区预算及监督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预算法和监督法均明确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批准本级预算及监督本级财政总预算执行等职责。开发区无论级别多高,都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预算收支都是本级财政总预算的组成部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理应涵盖开发区。其次,从政府预算的完整性来看,应当加强人大监督。  相似文献   

11.
人大代表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以下简称“代表议案”) ,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如何充分尊重代表权利,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要求做好代表议案工作,乃是人大工作者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为此,上海市宝山区人大研究室对该市区县人大对代表议案的处理程序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表明,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处理代表议案的程序不尽相同。一、关于代表议案的法律规定《地方组织法》规定,代表10人以上(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12.
刘德金 《云南人大》2007,(12):25-26
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府两院”必须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是法律的规定,人民的要求。但是,在目前的实践中,实际情况与法律的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不断加以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询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务的一项权力。我国的代表法、监督法等多部法律对询问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一府两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规定,它与行使质询、表决等权力一样,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询问是人大会议审议的形式之一,是保证会议质量的有效方法。它不像提议案,有人数、提案主体、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14.
随着监督法的正式施行,各级人大常委会越来越多的监督工作将依法向全社会公开。可以说,人大监督已进入一个新的层面,那就是"阳光监督"。从监督法的制度设计看,公开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情况和"一府两院"接受监督的情况,目的是走出权力机关"小监督"的圈子,构建一个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大监督"格局。这既是监督法立法精神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15.
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详细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的职权有15项: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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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草案)》的说明。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作了一系列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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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议案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按照规定要求联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人大的议案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代表议案的认定、审议,并对其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监督本级“一府两院”贯彻落实的过程。由于代表议案的内容直接来自广大人民群众,并且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所以人大议案工作的实质就是监督本级“一府两院”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活动,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力。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攒了多年做议案工作的经验,主要体会是:代表提出议案要明确具体代表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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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大代表的资格是怎样确认的?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是以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县级以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以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即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投票选出后,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宣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还须经过本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个别代表的当选无效。经确认代表资格的代表名单,在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前予以公布。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关,所以,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先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每一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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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的分组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有人认为这标志着“休眠”的人大询问权“复苏”。其实不然。在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次审议议案或工作报告时,都有相关部门同志到各小组回答委员的提问,而各级地方人大也开展过各式各样的询问。之所以人们对人大行使询问权有种种不同理解,一方面是对询问发挥人大监督刚性作用寄予厚望,另一方面则是不论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对询问的规定都极为简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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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将人大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监督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监督法还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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