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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夜之间,女网民在BBS上被公布“卖身”。在不堪电话骚扰的同时,她通过公安机关抓到了“发帖人”,随后将网站告上法庭。“黄帖”引发的名誉侵权案引起全国法学界的关注。 2005年3月,此案历经两年曲折,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终于尘埃落定。司法界有关人士称,网上发布侮辱他人信息的案子时有发生,但像这种被“网上卖身”案子,在中原是第一案,在全国也应是第一案。 相似文献
2.
3.
对基层微腐败进行治理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方面。基层微腐败是“微腐败”与“基层腐败”两个概念的交集,其突出特点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基层的公职人员很多具有党员身份,其“微腐败”行为违反党的纪律要受到党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应受到政务处分,因此如何实现纪法衔接是研究基层微腐败治理的一个新视角。通过对相关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文本分析,可以总结出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在逻辑上的适用关系,但是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考察发现,在实践操作中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衔接的标准处于一种不够清晰明确的状态。为进一步提升纪法衔接的效果,应该从规范制定、规范适用以及规范遵守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以发挥对基层微腐败治理的规范合力。 相似文献
4.
2013年3月15日,农业部和中国残联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行业助残扶贫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的通知》(农政发[2013]2号),就农业行业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当前,正值农业春耕的最佳时 相似文献
5.
1月1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共同组织的以“就业援助进家人户,帮您解决就业困难”为主题、以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的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河北省副省长宋恩华、石家庄市市长艾文礼等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相似文献
6.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要求党内立规的协调。党内立规协调是指党内立规的结果——党内法规,应当在保持自身内容得当一致及其与已有党内法规体系相融合基础上,满足党内治理制度和规则需要的同时,与国家立法和党治国理政需要相匹配,实现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协调。党内立规协调包括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两个层面。党内立规协调的实现需要借助相应的协调机制。党内立规协调机制体系的构成主要规定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之中,它涵盖了党内立规的准备、确立和完善各个阶段。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的实质推进离不开协调机制的有效作用,而加强起草和评估这两个环节的协调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7.
论规范与理念双重视角下社区矫正制度之改进——基于规范文本和实践维度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先进的理念和健全的规范体系。当前,社区矫正的规范体系无论在完备性还是协调性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其中,规范体系的不完备主要体现为《社区矫正法》的缺失,相关法规规章的不健全,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严重不足。规范体系的不协调则表现在对一些基本问题的规定或概念的使用上,不同的规范性法文件存在很大的差别。《社区矫正法(送审稿)》中虽然确立了"一个统一、两个结合"的矫正理念,但该理念并没有在该规范文本中得到贯彻,实践中也远未得到落实。为此,立法机关在通过《社区矫正法》时应该采取措施贯彻上述理念,矫正实践中也应该逐步改变重监管轻帮教的倾向。在改进社区矫正立法体系时,软法体系的建设同样应该得到重视。 相似文献
8.
朱海就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32(5):80-90
数据是明晰的,客观的,而信息本质上是主观的,隐含的和实践的,数据被个体理解之后才会转化成“他的”信息。人们在使用数据之前先会判断该数据的重要性,这种判断因人因时因地而异,而大数据本身并不能替个人做出这样的判断。信息分散在无数人的头脑中,不能被某个头脑或超级计算机集中掌握。个体确定目标后,才能决定把什么样的数据作为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否则他会在海量的数据面前不知所措。数据是人们行动的产物。作为“历史”,数据本身不能告诉人们未来他们应该做什么。另外,没有市场的运行,甚至数据本身都不可能产生。正确的进路应该是“让个体的知识得以充分利用”,而不是何大安教授提出的“改善个体的认知”。何大安教授预设的“智慧大脑”类似于计划经济中的“中央计划委员会”,他对“普通大脑”的认知和“智慧大脑”的认知趋同的欲求,也正如中央计划委员会试图让普通大众服从于它的指令。正是市场对分散信息的分散利用使个体在固有的认知局限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大数据不能扮演同样的角色。何大安教授有关认知与大数据的讨论仍属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化”范式,他没意识到市场是一个互动(交换)过程,最大化范式并不适用。 相似文献
9.
10.
2005年3月,网上"卖身"案历经两年曲折,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终于尘埃落定。司法界有关人士称,网上发布侮辱他人信息的案子时有发生,但像这种被"网上卖身"的,在中原是第一案,在全国也殊为罕见。"黄帖"引发的名誉侵权案引起全国法学界的关注,此案作为判例有很强的司法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