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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8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在责任主体方面,该条涵盖国家机关和准国家机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规制者两种身份,但存在两项缺漏:一是未明确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二是未规定对非国家机关违法负直接责任的公职人员应受处分以及对国家机关违法负直接责任的人员应受行政处罚。在适用行为方面,第68条第1款所称的“不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指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国家机关违反该法义务性规定;第2款所称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彼此独立,其对应于我国刑法第397条第1款和第402条。在责任形式方面,第68条的“责令改正”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存在落实不力之虞,需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处分”指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和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违法人员具有党员身份的,还应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中国集体土地征收决策机制:现状、由来与前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内部视角描述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决策制度的现状,回溯其历史由来可见,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决定具有非本地化、非个案化的特征,本质上是通过政府内部封闭的层级审批,将自上而下形成的空间规划在微观层面予以延伸和落实。这种独特的制度源于改革开放前依经济建设计划审批征地的做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1998年《土地管理法》逐步细化收紧,其核心目的始终在于确保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征地行为的控制,防止征地权滥用,减少征地浪费。但这种自上而下的封闭决策机制面临三种困境,即审批效率不高、控权实效不彰和民主公开不足。现实可行的改革前景在于打破征地决定不可诉的制度障碍与认识误区,强化司法机关对征收决定的合规性审查,同时逐步提高代议机关及公众在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的话语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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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6条的基本目标是平衡个人信息流动和安全,整体定位等同于第40条,因为国家机关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国家机关”指军事机关以外的党政机关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公共管理或服务组织。“个人信息”指在中国内地收集和产生的、未经当事人自行公开或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境内存储”指个人信息存储介质位于中国内地且其上的个人信息不被境外主体以非公开方式读取。“向境外提供”指个人信息存储介质出境或境内介质存储的个人信息被境外主体以非公开方式读取。国家机关处理的个人信息出境,包括物理载体出境、国际合作出境和安全评估出境,安全评估由国家机关在网信部门支持下自行开展。此外,国家机关还应确保境外接收方安保水平达标,并在特定情形下告知当事人、取得单独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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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让自己的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十分强烈。因此,社会上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要增加我国的优质教育资源,一方面要加强重点中学的建设,更要加强对普通中学的建设。因为普通中学的学生面广量大,涉及到广大群众。而要办好普通中学,走特色之路是明智之举。一所学校如果没有特色,就没有生命力。当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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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錞 《法商研究》2021,38(5):47-60
通过考察41份中央级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所包含的受惩戒主体、受惩戒行为和惩戒措施,可以发现失信惩戒制度面临合法性困境,但主要问题并非缺乏法律依据、"德法混同"、违反比例原则或不当联结禁止原则,而是在形式合法性层面,违法建立双惩制、以行政权力为民事违约兜底和增设行政许可;在整体正当性层面,冲击法人独立人格、突破公法与私法之区隔、削弱行政裁量的法律约束;在实质合理性层面,违背平等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备忘录表现出"失信"与"违法"、"惩戒"与"执法"高度重合,失信惩戒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实施的强化机制,其合法性困境源于强化机制背离强化对象,亟须有针对性地予以纠偏.  相似文献   
10.
论合伙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合伙起源于家族共有。早在远古的血缘家族里,由于人们劳动的必然聚合,人身关系上的互为约制,共有财产不便分散,家族就有了共产合伙的一般特征。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仑,《汉穆拉比法典》第一次规定了合伙的原则,即“某人按合伙方式将银子交给他人,则以后不论盈亏,他们在神前平均摊分”(见第99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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