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16只鸟引发“重刑”案
2014年7月14日,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放暑假的大学生小闫与朋友小王在河边洗澡时发现了一个鸟窝.两人爬上树,掏出了12只幼鸟.他们在饲养幼鸟的时候,幼鸟逃跑1只、死亡1只.随后,小闫将幼鸟的照片上传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QQ群.后来,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这些幼鸟.
7月18日,小闫和小王将7只幼鸟以800元的价格卖到河南省郑州市,将2只幼鸟以280元的价格卖到河南省洛阳市,将1只幼鸟以150元的价格卖给辉县市的负某.
2014年7月26日,小闫从河南省平顶山市张某某手中以自己QQ网名“兔子”的名义收购凤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只. 相似文献
2.
3.
4.
许多人上访数年,也不一定能盼来上级的一纸文件。在河南邓州.46岁的农妇张海新似乎找到了一条“捷径”——自己制造“组织”的文件和公函。 相似文献
5.
广西钦州5名民间缉私队员遇车祸意外离世,牵出了其受官方雇佣,向走私者收取“买关费”、替人受贿的质疑,而民间缉私队队员本身,也被曝并不“干净”——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