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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辩护制度,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尤其是新法第34条和第267条对原有规定作了较大调整,由此也带来了辩护种类命名上的分歧.被追诉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是为狭义的法律援助辩护,而办案机关依职权通知的法律援助是为传统意义上的指定辩护;二者虽可统摄于广义的法律援助辩护概念之下,但使用指定辩护更具有妥当性;使用这些概念时需注意其分类标准与适用范围,否则容易产生混乱.同时,《法律援助条例》与新刑事诉讼法存在诸多不协调之处,需要尽快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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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永全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5):107-117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案件在实践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对此问题在借鉴参考国外理论与相关规定的同时,研究更要有针对性,围绕本土问题展开才有实际意义。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纠纷观与法院的案件观存在一定冲突,此类案件中应当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以何种依据主张权利,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处理需要平衡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利益,以达到纷争的妥善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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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转型的时代,消极文化越来越严重地腐蚀着当青少年的心灵,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冲击着德育效果。加强先进文化建设,采取疏导教育方法,开展榜样教育,消除网上消极文化的危害,加强校外教育阵地建设是抵制消极文化对青少年德育冲击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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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视角下的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以法的可诉性为中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物权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其中该法第6章所规定的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该章的规定没有明确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这给《物权法》的实现带来了很多问题。本文仔细分析了现行的有关规定,认为目前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物权法》的规定要实现,必须结合实际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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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78条第二款规定业主有权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规定过于简单,没有明确撤销的效果、请求撤销的期限,缺乏可操作性,无法应对现实生活中复杂多变的情况。撤销诉讼中原告一般应限于具有业主身份者,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应扩及房屋所有权人的继承人以及房屋的实际管理、使用人等。作为被告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存在疑问,目前可以考虑通过司法解释来解决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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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新设虚假诉讼罪,为进一步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提供了锐利武器。从司法实务看,追诉虚假诉讼罪,需要有相应技术指引。公安司法机关在证据运用时,既需要精细化的刑法解释,也受制于刑事诉讼程序结构,以及现行民事诉讼程序的具体运作。目前应当坚持在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对虚假诉讼罪行使立案侦查权;但其应进一步提升自身办案能力并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同时,在刑事立案条件的把握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刑事责任"的意义,以破解该罪追诉程序之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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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公平是高等教育政策追求的核心价值,但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是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造成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的原因多种多样,其影响也是不同的。论文就此进行了分析与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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