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通说认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亦无效。但在担保方式为定金时,因定金担保的特殊属性,若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时,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是否一律无效?是否当然地不再适用定金罚则?对此,学理上和实务中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主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无效。以下结合案例,对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原则及其例外情形进行探析和梳理。 相似文献
2.
案例:被告人甲因故意伤害一案,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乙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万元。甲对刑事判决部分没有异议,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甲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甲又向上级法院申诉,上级法院经审查认 相似文献
3.
一、过失相抵的内涵及侵权责任基本归责原则
所谓过失相抵在德国民典中是指当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损害结果的扩大具有过错时,依法减轻或者免除义务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1]凡基于自己之故意或过失而生之损害,非可转嫁予他人,此为自明之理.[2]其法理背景为,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让侵... 相似文献
4.
"由于公司本身是股东投资的产物,故相对于股东的投资行为而言,理论界将公司以股东投资所形成的法人财产再作其他投资之行为称为转投资。转投资是投资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我国新《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34条规定:"企业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与其它企业事业单位联营,向其它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持有其它企业的股 相似文献
5.
<正>【裁判要旨】在涉合同案件审理中,不论当事人是否提出过申请,法院都要依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而对于虚假通谋行为的认定,还应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和交易习惯等进行综合判断。若合同明显欠缺效果意思,双方并不真正追求形式上的合同目的,则该合同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