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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陪审制度的政治功能法制史学家梅特兰如此定义陪审团:“由某公职人员召集的、宣誓正确回答某些问题的一群邻人。”他描述了陪审制度的初始面貌,即召集案件当事人的邻人对案件事实作证,此时的陪审员在诉讼中是以证人的角色出现的。现代陪审制度则是以创设国民直接参与司法的机会为目的,陪审员在诉讼中是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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