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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8年以前,惠水县在农业生产中,对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指标,均采取层层分解、逐级落实、逐级安排布置的指令性办法指导农民进行种植。由于行政干预较大,加之部分乡镇、村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仅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增加了农村不稳定因素。 1999年秋,惠水县委、县政府通过深刻反思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决定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实行了宏观指导下农民自由种植,即:由乡镇、村组干部下到农户家中征询农户种植意愿和种植面积,全县汇总后形成种植计划。耕种过程中,采取“紧紧依托市场,加大三个服务”(技术服务、种子服务、信启、服务)的办法,对农民进行指导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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