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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良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8)
尽管我国不良金融资产的处置已经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但是这一问题仍旧不容忽视.因为我国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仍旧存在着“瓶颈”问题,尤为突出的是多种处置方式难以良性实施运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弊病明显、处置法制环境不健全,因而有必要采取健全现有处置方式、改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善处置立法、加强司法正义等措施,以提高我国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水平. 相似文献
2.
再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形下,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义务的规定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与先进国家的做法相悖,且不符合设立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故因第三人侵害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应按各自过失大小或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形下,安全人保障义务人与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3.
李良雄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7(3):85-87
商业银行接管是指银行监管机构依法接收危机商业银行原管理层的权力,全面负责该商业银行的运营管理,以帮助该商业银行恢复正常,从而确保整个银行业的安全与稳健.尽管我国<商业银行法>第64-68条明确规定厂商业银行接管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但对接管条件这一核心内容却规定得较为模糊、笼统,从而阻碍丁整个接管制度的实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因而有必要借鉴美国立法对商业银行接管条件的合理规范,以完善我国日前银行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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