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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我国《合同法》设立了债的保全制度,这对债权不能获得清偿起到了预防和补救作用,对健全我国的民法体系,适应市场经济,并与国际接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权人权利的权利。其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具有形成权和管理权的性质,它只有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才能成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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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瑞英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4):51-5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 ,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断扩大。然而 ,以离婚逃避债务则屡见不鲜。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债务清偿问题时应注意征询债权人的意见 ;在判决由夫妻一方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时 ,应判决另一方负连带清偿责任 ;当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 ,法院应将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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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瑞英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2)
夫妻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夫妻财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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