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新中国国际私法的风雨之路--政治、经济与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4):99-104
新中国的国际私法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它的发展与中国的外交政策、经济发展水平 ,国际环境无不存在密切的联系。目前 ,中国国际私法正处在良好的发展环境中 ,有挑战 ,更有机遇。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必然会在立法中走向法典化。 相似文献
2.
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减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公正、缓和区际管辖权冲突、避免当事人挑选法院、保护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益和促进区际司法协助等。美国和澳大利亚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2):69-77
国际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他司法机关受理、审判具有国际因素的民事、商事案件的权限.对于国际民事管辖权规则的确立,我们可以运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和完全动态信息博弈理论进行分析.无论何种形式的博弈都导致各国采取扩大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策略,引起了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积极冲突,造成了较差的博弈结果.在非合作博弈中,此种情况无法改变.从目前的各国实践来看,各国多采取各种方法扩大本国的国际民事管辖权. 相似文献
4.
国际私法学的研究方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1):35-39
法学方法是一般的科学方法论和其他学科专有的方法被法学所吸收,并经过滤、加工和改造,变异而形成的方法.国际私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在运用过程中,必须做到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动态比较与静态比较相结合.同时,历史的方法也是十分重要的方法,有助于我们了解国际私法的过去和现在,预测国际私法未来的发展趋势.还有现代博弈论、生物科学的移植理论也为国际私法学的研究提供新的方法. 相似文献
5.
徐伟功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3,(2)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具有广泛自由裁量性质的一项原则。即法院在处理民商事案件时,尽管其本身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也是正确的审判地点,但如果法院发现其是审理案件的不适当法院或在外国有审理案件的适当法院,法院有权使用自由裁量权拒绝行使管辖权。其主要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以色列等国家所采纳。不方便法院原则在19世纪时首先出现在苏格兰。并被贴上了不管辖 相似文献
6.
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如果当事人已明示选择了仲裁实体法 ,仲裁庭将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在当事人未作法律选择时 ,仲裁庭一般适用仲裁地国的冲突规则、仲裁员本国的冲突规则或者仲裁员认为适当的其他冲突规则等 ,来确定仲裁适用的实体法。此外 ,仲裁员还可不援引任何冲突规则 ,而直接适用他认为适当的实体法 相似文献
7.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6):60-69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美国联邦普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在1947年的海湾石油公司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承认了联邦普通法的不方便法院原则,建立了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滥用程序”的分析标准;在1981年的帕珀飞机公司案中,将不方便法院的“滥用程序”标准转变为较为灵活的“最适当法院”的标准;在2007年的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案中,认为联邦地区法院在决定案件的管辖权之前可以根据不方便法院原则拒绝诉讼。我们可以吸取美国的经验与教训,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相似文献
8.
美国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两大阀门 --不方便法院原则与禁诉命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伟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2):85-92
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建立了宽泛的国际民事管辖权制度。与此同时,美国国际民事管辖权制度中还设立了两大阀门,即不方便法院原则与禁诉命令,以此来防止与美国没有多大联系的案件进入美国法院,或防止与美国有关的案件流出美国法院。美国宽泛的国际民事管辖权根据、不方便法院原则和禁诉命令共同构成美国国际民事管辖权的铁三角,从而充分保证了美国当事人和美国国家的各种利益。 相似文献
9.
美国侵权行为准据法的新发展--兼论我国的有关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随着国际民同事交往的日益频繁 ,美国侵权行为准据法出现新的发展。其传统规则从是侵权行为地法、由于该原则存在不可克服的缺点 ,法官逐渐采用识别、公共秩序保留等手段 ,以期使判决结果更为公正、合理。到了 2 0世纪 5 0— 70年代 ,美国摒弃了传统规则 ,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政府利益分析说、较好法律说等新学说。我国有关立法相对美国而言 ,比较落后 ,而我国民间立法《示范法》中的规定更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具有先进性、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5):67-75
法院地法是国际私法中一个重要的系属公式。内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适用法院地法是一种固有的倾向。美国冲突法革命期间,法院地法倾向进一步扩大,出现一种被称之为"回家去的趋势"的现象。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法院地法的适用占据了绝对的比例。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颁布实施对合理限制我国法院地法倾向扩大化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