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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立法有着迅速、灵活、专业性强的优点,但也具有内在的危险性,所以必须对授权立法加强监督以防止其走向异化。目前我国对授权立法的监督存在重大缺陷,为保障授权立法的质量,充分发挥授权立法的积极作用,应完善我国的授权立法监督制度,实行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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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的概念外延包括了规范制度形态、意识观念形态、实践活动形态的法律文化。法律体系问题主要属于规范制度形态的法律文化,而法系的问题主要属于意识观念形态和实践活动形态的法律文化。由于实行"一国两制",在"两岸三地"即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存在着多种法律体系与法系,这是"中国特色"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们还可以在"一国两制"的视野下,继续探讨法律文化的同一性与多样性问题,对中西方法律文化中蕴藏的优秀精神——对法治的崇尚和对统治的信念,通过实践不断地选择,融化成一种崭新的、先进的法律文化体系,将法治精神与民族精神融为一体,建成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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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尔定理揭示了在形式系统中,首先,系统的完全性与一致性是难以兼容的,其次,系统的一致性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得到证明的。这两个结论对于法学研究来说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它从逻辑哲学的角度解释了法学流派层出不穷的原因,解释了在法学研究中为什么应当把科学主义同人文主义结合起来,以及为什么要注重对“法学学”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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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是世界上第一个跨国议会。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持续扩大和深入,欧洲议会的规模和权力也日益扩大。作为欧盟内部唯一的超国家民选机构,欧洲议会长期以来自认为对推进世界人权的进步负有特殊使命。在1979年第一次欧洲议会直接选举之前,人权问题就已经成为其关注的重点领域。欧洲议会通过特别人权决议始于1973年,当年就通过了5个。1979年欧洲议会实现直接选举以后,新披上的“民主”外衣使其更加活跃于人权领域。到1988年,欧洲议会通过的特别人权决议的数量增至117个,其中116个涉及欧盟以外的其他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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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在长期主持和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尤其是立法工作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立法思想,他关于"立法要面向人民,为了人民"及"立法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民主立法思想不仅有着深厚的实践基础,而且对于我国民主立法实践在新时期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和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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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力宇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2,(3)
在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后,德里达并不认为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行将终结,同时也不隐瞒自己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传承关系,因此他出版了《马克思的幽灵》一书。在人权方面,德里达的许多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相契合。例如,他认为,冷战后的世界,还没有真正完全解决马克思揭露的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病,包括人权问题。所以,他提出,仍然需要“忠实于某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即要以批判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来解释和质疑当今世界的人权状况和西方普遍认同的人权概念和理想。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德里达的这些人权思想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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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ual rights to work between men and women are recognized as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by many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including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Also, constitutions of many countries recognize equal rights to work as basic constitutional rights. But women all over the world still face numerous kinds of sex discrimination, including direct sex discrimination and indirect sex discrimination, especially in working life. Indirect sex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in working life undermines women's equal rights to work in a covert way, which is just as harmful as direct sex discrimination and should be prohibited by law.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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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司法(transitional justice)是指对系统性或者大规模人权侵犯的回应,包括起诉、赔偿、真相调查、机构改革和人事清查等多种机制。过渡司法并不存在"一刀切"的模式,由于特殊的历史经历,原苏联、东欧有关国家主要采取了清洗和开放档案等做法。这些国家过渡司法实践留给我们的经验和教训是:不可盲目追随某些人提出的正义口号,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参与到过渡司法的思考和辩论中来,进而在其目标和手段方面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