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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编辑部:今年7月10日下午,我下班后在宿舍门口抽了一根烟,不巧被公司保安撞见。第二天,我就被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宿舍门口是禁止抽烟的。但之前也有人抽烟,就是没人管,我认为公司对我的处罚太过严厉了。请问:在宿舍门口抽根烟就被开除,单位的处理合法吗?夏田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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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友》编辑部:我父亲今年62岁,从老家农村到武汉一个建筑工地打工。2013年10月,他在工地施工时,从楼上掉下来,腿摔伤骨折。我们找建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时,建筑公司说我父亲超过60岁,不能按照工伤赔偿。同时,建筑公司说将活包给了工头,工人受伤应由工头处理,公司不管。我想问一下,我们该咋办?我父亲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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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淡季停产期间可否折抵年休假《工友》编辑部:2014年元月初,我们所在的公司由于遭遇淡季,为减少开支,决定除少量留守人员外,其余员工一律回家待岗一个月。近日,因男友要我随同出游,而我按规定享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遂向公司提出了休假请求。但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在待岗期间已经休过的30天,远远超过了5天的带薪年休假假期。请问:公司的观点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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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编辑部:由于天气炎热,某单位调整作息时间,每天缩短一个小时工作时间。请问,该单位能否将缩短的工时抵充职工加班时间?李振海李振海读者:某单位因天气炎热调整作息时间,把每天的工作时间缩短一个小时,属于日工作时间的正常调整,而不属于调休,调整后的工作时间就属于职工的正常日工作时间,如果该单位在调整后的工作时间之外另行安排职工上班,那么职工的额外上班时间就属于加班时间。对于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劳动者加倍支付工资报酬,即:(一)安排劳动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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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编辑部:
刘某因涉嫌一起团伙诈骗案,被拘留。十天后,公安机关调查后证实,刘某跟这起团伙诈骗案没有任何关系,是举报人误将刘某指认成了犯罪嫌疑人,于是,公安机关作出将刘某释放的决定。刘某回到公司上班后发现,这个月发给他的工资比以前少了,经向人事部询问得知,公司将他被拘留的十天算作了旷工,因此扣发了十天的工资。于是,刘某找到经理要求公司不能记他旷工,被要求支付其被拘留期间的工资。请问公司是否应支付刘某被错误拘留期间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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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友》编辑部:刘某是一家IT公司的职工,公司在武汉、浙江都有分公司,各分公司都以自己的名义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2013年8月,根据公司经营调整计划,由武汉分公司与浙江分公司合并成立一家新的子公司。对于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由各分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由新成立的子公司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不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那么,新成立的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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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友》编辑部:徐小姐与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入职时的简历中,徐小姐系未婚。2013年9月中旬,徐小姐被确诊怀孕后,公司以其未婚先孕,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给公司造成不好影响为由,决定与徐小姐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张勇 相似文献